正文 從國家“十二五”能源規劃重點看內蒙古能源經濟發展前景(2 / 3)

第三, “十二五”期間要積極推進改革,實現和諧可持續發展。現在中國能源發展過程中已經積累了非常多的矛盾,像煤電的矛盾、國有企業發展與民營企業發展之間政策上的矛盾、資源上的矛盾,等等。這些都交織在一起。如果不推進改革,“十二五”的能源發展就不能夠走出困境。所以“十二五”期間肯定要進一步推進改革。那麼改革的重點是什麼?主要有兩個方麵:第一,加大對壟斷行業的改革力度。對壟斷行業的改革現在已經提上日程,中央文件也有所表述。但對壟斷的改革,社會上、產業界、包括專家、學者都有不同的認識。我的看法是,一方麵要盡可能地在能減少壟斷的領域減少壟斷,引入競爭;另一個方麵就是要進一步對應有的、必須要壟斷的行業進行更加透明、更加科學的監管,使它適應社會民主化的發展進程。比如說我們的石油公司,從哈薩克斯坦、土庫曼斯坦把石油、天然氣引進到國內,這保證了我們國家的能源安全,保證國家長期的能源供應,就像內蒙古在國家能源發展中的作用一樣,帶有戰略性,是有巨大貢獻的。但也帶來一些問題:天然氣距離很遠,進來以後價格高,麵臨著售價的問題。價格不提高,進口公司就要虧損;價格提高以後,老百姓就感覺承受不了。同時,這也同目前國家發展民生是不和諧的。國有公司利用自己的優勢,利用政策的背景,把高價格強加給消費者,消費者感覺很不舒服。這就是現在的發展和消費背景。我們叫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這是民主發展的最新形式。要是不改革的話,必然會發生碰撞。第二,要改變目前的價格形成機製,逐步提高或理順資源性產品的價值。我們節能減排也罷,發展低碳經濟也罷,最終都要通過市場手段,通過價值的信號。如果產品的價格很低,浪費就很嚴重。但是,提價也麵臨民生的問題。所以“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提高價格,當然也包括資源稅費的改革,等等,這些就是為了體現和諧的發展。資源地,如內蒙古,就是給國家提供能源資源,所以應該得到更多的稅務分成、更多的利益。另外,要實現和諧可持續發展,尤其是資源的生產地、資源富集地,通過推進改革,使產業有更多的發展後勁。比如,山西的煤炭就是要改變“有水快流”變成“細水長流”。不要短時期間挖太多的煤,可以少一點,細水長流,這樣價格也能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