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區域會計協調:基於會計國際化的視角(2)(2 / 3)

正是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努力下,國際會計準則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隨著近年全球資本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要求或允許企業采用國際報告準則,其中85個國家或地區要求其所有本國上市公司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美國,已有大約2/3的美國投資者持有按照國際準則編製報表的各種證券。2007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自2009年起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但美國本土公司仍需按照美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報表。2008年8月27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通過投票表決,將發布一份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路線圖的征求意見稿,將於2011年正式決定是否強製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08年,歐盟委員會向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了關於實施歐洲國際會計準則規則情況的報告。這一規則於2002年被采用,要求在歐洲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從2005年開始采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合並報表,同時也給予成員國要求或允許采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公司單獨報表和未上市公司合並或單獨報表的選擇權[轉引自財政部發布的2008年第六、七、八期《會計國際趨同簡迅》]。

二、區域會計組織的發展與影響

為加強本地區會計的國際協調,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提出成立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製訂機構組(AOSSG)的設想。之後,我國聯合澳大利亞、韓國、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新西蘭等國家會計準則製定機構,共同倡議成立AOSSG並於2009年4月17日在北京成功舉行了AOSSG籌備會議。在籌備會上,通過了AOSSG章程性文件《諒解備忘錄》,該備忘錄由澳大利亞、文萊、中國、韓國等21個亞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的會計準則製定機構簽署,宣布AOSSG正式成立。《諒解備忘錄》確定了AOSSG的目標是:促進本地區各國家和地區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以及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促進本地區各國家或地區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一致應用;協調本地區對IASB技術活動的建議;與政府、監管機構和其他地區性組織和國際組織合作,以提高本地區財務報告質量。2009年11月4—5日,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製訂機構組(AOSSG)第一次全體會議在馬來西亞舉行,會議通過了章程性的《諒解備忘錄》和《AOSSG工作組運作程序指南》等文件,集中討論了金融工具、收入確認、公允價值計量和財務報表列報4個工作組提交的工作材料。2010年9月28-30日,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製定機構組(AOSSG)第二次全體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會議對AOSSG章程進行修改,並對重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項目進行討論。

毫無疑問,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製訂機構組(AOSSG)的成立表明了亞洲和大洋洲地區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製定中擁有越來越多的話語權,基本形成了美歐亞會計準則三足鼎立的局麵,對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發展和國際準則趨同影響深遠,也必將有力地推進會計國際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