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區域會計協調:基於會計國際化的視角(1)(1 / 3)

第一節中馬會計國際化曆程比較

會計的發展受到一國的政治、經濟、法律和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因而目前在世界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會計模式,如美國會計模式、英國會計模式、德國會計模式等等。而國際會計界一向以來就存在會計國際化和會計國家化之爭。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會計國際化已是大勢所趨。

一、馬來西亞會計國際化曆程

在馬來西亞,所有的注冊公司均要按照《公司法》(1965年)的相關規定,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提供按已批準的會計準則編製的並經審計過的財務報告。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政府監管的進一步加強,以及經濟球化對高質量及相互可比的會計信息的進一步需求,馬來西亞在企業財務會計實踐方麵得到了很大的加強,尤其在會計國際化方麵更是走在東盟國家的前列。總的來說,馬來西亞的會計國際化曆程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在20世紀70年代末之前。該階段主要由馬來西亞《公司法》(1965年)對企業財務報告框架進行規範,在《公司法》(1965年)的第9附件中,規定了公司必須要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特定的信息,但是該附件並沒有提及財務報告的格式及內容。也就是說,在這一階段,馬來西亞主要是由國內的相關法律來規範企業的會計行為。但是,在1978年,馬來西亞采納了幾個國際會計準則(IAS),這是馬來西亞會計國際化的起點。

(二)從1979年至2004年,這一階段馬來西亞會計國際化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第一,1979年,馬來西亞加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此後不久,馬來西亞采納了絕大多數的國際會計準則作為其會計準則,並付諸實施。在20世紀80年代,馬來西亞會計師協會(MIA)和馬來西亞注冊會計師聯合會(MACPA)進行合並,由此產生了馬來西亞注冊會計師協會(MICPA)。該協會主要負責製定新準則以滿足國內財務報告的需要,這些準則稱之為MASs。馬來西亞注冊會計師協會(MICPA)當時所製定的MASs主要是針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所未提及的方麵,如MAS1規定了每股收益,同時也頒布了專門規範特定行業如保險及水產養殖業方麵的會計準則。

第二,1997年,馬來西亞《財務報告法》獲得通過。在《財務報告法》的框架下,產生了兩個獨立的機構,即財務報告基金會(FRF)和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MASB)。由於馬來西亞在此之前主要采納國際會計準則及馬來西亞會計師協會(MIA)和馬來西亞注冊會計師聯合會(MACPA)頒布的會計準則,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尋求會計國際協調的過程中,並沒有專門針對某一國家的會計準則,因此,新產生的財務報告基金會(FRF)和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MASB)在馬來西亞的會計改革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財務報告基金會(FRF)主要是監督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MASB)的日常運行活動。而MASB則主要負責製定新準則、複核、修訂或采納現行的會計準則,或發布原則公告和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等等。MASB此時所頒布的準則稱為MASB1、MASB2等等。同時,MASB也把一些IASs吸收進來作為現存準則,隻有當發布了與此相關會計準則之後,這些吸收進來的IASs才會被取代。此外,MASB也發布解釋公報以突出與IASs的不同解釋,或對某一特定準則的運用進行解釋。

(三)從2004年至今,這一階段是馬來西亞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迅速融合的過程,標誌著馬來西亞在會計國際化進程中邁出了更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