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種價格歧視是一種典型的市場分割。他們將市場的富豪支付能力視為最高,從而為它的市場分割提供了依據,為他的歧視定價提供了標準。
價格歧視是商家的一種銷售策略。要使價格歧視得以實行,一般要具備如下幾個條件。
首先,市場要存在不完善性。如果市場競爭力度不大,或者信息不暢通時,市場實際上已經按地域或群體自行分割,此時商家就可以趁機實行價格歧視。
其次,不同的市場對同種商品的需求程度不同。這時商家可以對需求量大、購買力強的消費群體實行高價格。
再次,地區封鎖和政策性限製貿易自由的各種障礙往往有利於實行其價格歧視。
“價格歧視”不能亂用。任何商家都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盡可能高地定價。但價格太高,東西就賣不出去。所以商家的定價要結合市場。否則,以低價買進產品的消費者就會將產品倒賣出去,商家的定價策略就完全失敗了。反而給別人提供了可乘之機。
那麼對於商家而言,最關注的還是怎樣定價才能獲得較多的利潤。當然商家不能因為定價過高趕走許多支付能力較低的消費者,這樣會導致生產者利潤的減少。那麼到底怎麼辦呢?
首先要看自己的產品性質,如果定價對象產品是難以轉讓的,就可以實行較高定價。比如居民買進的電顯然不可能再進行倒賣,所以,電力公司才可以對居民和工廠收取不同的費用。
第二要看需求彈性,對有些人來說有些東西是必須要買的,而對另一些人來說買不買都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家,如果發現了需求的不同彈性,才能進行差別定價。
另外需要提醒商家的是,當今社會日趨法製化。價格歧視固然是盈利的一種好辦法,但凡事運用有度,如果一旦觸犯了價格法,或不正當競爭法,後果不言自明。
路邊苦李的故事——產權
一群人去登山,玩興正濃,忽然一陣電閃雷鳴,頓時下起了大雨,人們趕緊尋找地方避雨,有人發現了一個岩洞,雖說不大,但是足夠這些人藏身。於是人們趕緊躲到岩洞裏去。
雨過天未晴,天空中的雲層稀稀拉拉的遮住了下雨前原有的晴朗,但大家還是決定返回原路。可是當他們真正要往回走時才發現已經辨不清方向,大家同時意識到一個嚴重問題,他們迷路了。
薄暮時分,終於找回正途,大家又渴又餓。這時走在前麵的人忽然歡呼起來,然後看見他朝一棵大樹跑過去。大家心說,山上最多的就是樹,多大的樹沒有啊,還至於激動成這樣。後來一想不對,肯定有事兒,於是其他人也加緊了步伐。
當眾人走到樹下,抬頭一看,發現原來是一顆李樹,又紅又大的李子低低的掛在枝頭,實在是誘人,難怪那個人跑得那麼快。
這時,剛才跑的最快的那個人,抬手摘下一個李子就往嘴裏送,其他人也趕緊過去伸手就摘。隻有最後麵的一個人站著沒動,而且他還大聲向其他人喊,別摘,李子是苦的。
可是又累又餓的人們哪肯聽他說話,都自顧自的撿最大的摘。當人們把李子放進嘴裏時才想起剛才最後麵的人說的話。李子的確是苦的,而且又苦又澀,讓人好一會兒才能說出話來。
當人們回過神兒來時才想到問那個人“你怎麼知道李子是苦的”?
那人說:“路邊的李子樹不屬於任何人,很多遊客爬山都要經過這條路,如果是甜的,樹上早就一個李子也沒有了。”大家聽了連忙說有道理。
故事中那個人所說的路邊的李子樹不屬於任何人,是從產權角度對李樹進行分析的。
產權是經濟所有製關係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產權是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而出現的。它是一種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製關係的科學合理的產權製度,是用來鞏固和規範商品經濟中財產關係,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產權具有如下幾個特點:一、產權依賴於特定的客體而存在。任何產權都是以特定客體為前提和基礎的。比如誰擁有小區門口那輛車的產權,其特定客體就是“那輛車”。二、產權指的是主體對客體的一種權力關係。如,財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支配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產權是主體對客體一係列權利的總稱。
三、不同主體基於對特定客體的權利,相互之間發生的各種各樣的經濟關係。
四、主體對客體有一定的具體職能,當主體和客體采取行為執行具體職能後,能夠獲得一定的收益。
產權包含三層含義:一是原始產權,是指受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經濟利益主體對財產的排他性的歸屬關係。
二是法人產權,包括經營權和法人財產權。是指法人企業對資產所有者授予其經營的資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