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隻有把權力放出去,你才是真正的權力擁有者(3)(3 / 3)

開始的時候,他手把手地培訓這些親戚,等他們上手之後,他就開始完全放權,讓他們全權負責店麵的經營管理。在這期間,他從來不過問分店的事情,也不要求親戚們向自己彙報工作,更沒有走下去檢查工作。因為他覺得都是自己人,沒必要去檢查,相信他們會用心做好工作。

然而,3年時間過去了,大家產生了不少矛盾與誤解,親戚們紛紛離開公司,自立門戶,而且把分店的重要員工也帶走了。一時間,各分店一下子垮掉了。麵對這種情況,他不得不重新沉下去做管理。一邊忙著進貨,一邊忙著招聘員工。

這時他才真正發現,原來店內的很多製度都是白紙一張,員工工作作風散漫,對公司抱怨不止,不斷有員工流失,客戶的投訴也此起彼伏,業績快速下滑,顧客不斷流失,甚至很多工作都無法繼續開展下去……

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少,出現這種情況,根源在於老板放權之後沒有檢查和監督,導致授權後失控,最後企業管理混亂。

管理者要認識到一點:授權之後,如果從不過問、不幹涉,就叫做棄權。授權就是授權,根本不是棄權,作為管理者,必須關注進程、關注成果。有些管理者在檢查和監督下屬時,讓下屬產生了不被信任的感覺,甚至感到壓力巨大。

有一位被派駐在北美市場的高級業務主管表示:“老板很‘關心’我,經常派人來視察工作,而派來的人,每次都會召開主管會議,並讓我們彙報業務發展的近況,那種威風凜凜的樣子,讓我想到了古時候皇帝派下去視察工作的欽差大臣,就差八抬大轎、敲鑼打鼓、前簇後擁了。”

從這位主管的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他所承受的壓力。這種壓力的產生,與老板檢查和監督的方式不當有直接關係。那麼,到底該檢查到什麼程度,監督到什麼程度呢?對此,鬆下幸之助先生做得卓有成效。

在放權之後,鬆下先生既能讓被授權者發揮主觀能動性,又不至於使他們完全脫離控製而發生重大的失誤。他有一條著名的授權監督理論——60%智慧,即放60%,管40%。他通過特定的程序選出被授權者,使對方主動要求領導者的指導,這樣既發揮了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化解了檢查和監督導致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產生的不信任和猜疑。

在企業管理實踐中,不少管理者經常感歎:任務布置下去之後,總有下屬拖著不辦,推一推,動一動,有些下屬推都推不動。其實,出現這種現象,問題不在於員工,而是由於管理者監督不力導致的。如果管理者在布置任務之後,提出要求、任務完成期限,並有嚴格的檢查和監督機製,那麼就能徹底打消下屬的僥幸心理和拖延心理,促使他們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

有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對授權做了很好的詮釋:“授權就像打籃球一樣,不是把球交到誰手裏,責任就是誰的,就什麼也不管了。一定要考慮整體局勢,進行控製,相互照應。這樣,被授權員工的智慧才會獲得增長,才能有足夠的力量去完成授權任務。”對於授權的事情,你可以放手不管,但是不能撒手不管,對於授權之後,下屬完成該工作的情況,一定要定期檢查和監督。

高明的管理者,在授權之後懂得在恰當的時刻,選擇最恰當的方式,使自己隨時掌握工作的進程。當他們發現下屬執行跑偏時,會用恰當的方法把跑偏的馬拉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形象地說,這就叫做“扶上馬,送一程”。通過“送一程”,確保被授權者在執行中取得更好的成效,保證授權的成功。這就要求領導者在授權之後,不隻是對下屬說:“現在,你可以放手去幹了。”還需要管理者告訴下屬:“如果有需要,就來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