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勞動生產率)=x0 +x1 log(人均資本占有量)

+x2國有股比例+x3法人股比例+μ。

其中勞動生產率以人均利潤額來表示。

回歸結果顯示,100家樣本公司的勞動生產率隨著國家股比例的增加而遞減,卻隨著法人股比例的增加而遞增。但是不容忽視的是,由於難以獲得足夠的上市公司職工人數的數據,因而這個實證分析的樣本量太小,數據太陳舊(1993年和1994年的數據),所以結果的有效性和時效性都是值得商榷的。

附錄2 對國家股比例與政府舉債傾向的回歸分析

為檢驗國家股比例與政府舉債傾向的關係,我們對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與國家股、法人股和公眾股的比例進行回歸,回歸方程如下:

DAR=x0 +x1 GR+x2 FR+x3 PR+μ。式中:PR為公眾股比例,PR=公眾股總股數/總股本×100%。

數據方麵,分別對全部股票和深滬兩市的股票在 1998年、1999年和2000年中期的情況進行分析。

回歸結果顯示,和預期一致,國家股比例的係數為正,而法人股比例的係數為負,公眾股比例則未呈現與資產負債率的顯著的相關關係。在3年的數據中,除1999年的回歸結果不夠理想外,其餘均體現出一定程度的解釋力。兩個交易所相比較,模型的特征在深市表現得更為顯著。上述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我們的假設:國家股股東為確保自己的控股地位而偏好負債融資的行為,導致其控股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上升。

附錄3 對MBR與法人股比例的二次關係的回歸分析

為了驗證是否可以通過法人相對控股來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我們構造了以法人股比例為主要解釋變量的回歸模型,以1997~1998年期間新上市的206家A股公司在1999年度的業績和1999年年報公布的股權結構作為研究對象(在剔除奇異點後,有效樣本為188家)。這些公司上市時間相仿,發展的外部條件相似,而且在上市後大都經過了2~3年的發展,其業績應能充分反映出股權結構因素的影響。其他的解釋變量與第三章的相關分析基本一致,並參考國外研究方法,增加了表示股權集中度的另一形式HERF(即前10名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和)。

可見,在MBR與法人股比例之間表現出一種較為顯著的二次關係,這和McConnell和Servaes在1990年的研究成果是基本吻合的。通過對擬合方程求偏導數,我們計算得出當法人股比例為45 。 95%時,可以在股權結構安排方麵保證MBR達到最高值;但是由於影響公司價值還有多方麵的因素,所以MBR的最高值到底可以達到多少,還要取決於其他解釋變量。

附錄4 對相對控股模式的關鍵指標的計算

1. 最優股權集中度

我們采用與上文相同的數據樣本和相似的回歸方程,求解股權集中度的最優解。

可見,在MBR與股權集中度之間也存在著一種較為顯著的二次關係。通過對擬合方程求偏導數,我們計算得出當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之和為42 。 29%時,可以使MBR達到最高值。

2. 最優股權離散度

下麵我們再通過對離散程度的計算,確定在這42 。 29%之中,各個股東的股權應該怎樣進行合理的安排。為了與上文分析相對應,我們在這裏把HERF定義為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的平方和。

回歸結果顯示,在MBR與股權離散度之間也存在著一種較為顯著的二次關係。通過對擬合方程求偏導數,我們計算得出當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平方和為0 。 08時,可以使MBR達到最高值。

3. 最優股權結構安排

假設X1到X5分別代表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通過前文的計算,我們得到了要實現股權結構最優的兩個約束條件:

我們可以計算出前五大股東的取值區間,即: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不應低於 12 。 65%,不可高於 28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