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股權結構優化的行業因素
上文所做的是一般性的分析,所反映的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安排的總體情況。但是對於不同的行業和領域,對股權結構的安排會有不同的要求,相對控股模式未必是萬靈丹,也許某些行業應該更偏向英美模式,而某些行業應更偏向德日模式,這應該視該行業的要素市場條件、行業政策及其產品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等因素而定。本節就是討論在設計股權結構時所應該考慮的行業因素問題。
一、股權結構與行業競爭性
David L。 等(1999)從財產權、代理理論和階層分析三個視角回顧了有關組織結構和公司業績關係的理論和經驗研究,總結出了三個重要結論:
(1)大股東在降低公眾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成本方麵具有潛在的重要作用。
(2)某些類型的股東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的作用很大,與其所持股份額不成比例。這主要是因為不同類型的股東有不同的收益權和使用權,他們監督管理者的願望和能力可能隨其收益權和使用權的多少而變化,這意味著企業的股東是不同質的。
(3)不同類型的股東對公司的影響力取決於具體的行業特性,如行業的透明度、穩定性以及在生命周期中所處的位置,即所謂的“公司治理的權變理論”。這種理論認為:第一,不存在一個最好的公司股權結構;第二,不是所有的股權結構都具有同等的效力;第三,構造股權結構的最好方法取決於行業的特點。
二、實證分析
為了檢驗在我國上市公司中,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的關係是否隨行業的競爭性的不同而不同,我們選擇了不同行業的典型樣本進行相關分析,目的是為第十六章的政策性建議提供行業數據依據。
1. 研究方法。
為了捕捉行業性因素,考慮到行業的競爭性和樣本量的大小,我們選擇了近似完全競爭的電子電器行業、地域性很強的壟斷競爭性商業行業,以及基金完全壟斷的公用事業行業作為研究對象。樣本包括這三個行業1996~1998年上市的A股公司共92家,選取其1999年度年報公布的數據作為觀測值。研究樣本包括電子電器企業32家、商業企業35家、公用事業企業35家。
在變量的選取、模型的確定上,基本與第二章第一節中對股權結構和經營績效的相關分析方法相同。
2. 實證結果。
由於以MBR為解釋變量的相關分析結果要優於以淨資產收益率為解釋變量的分析結果,所以這裏僅列出這一組的相關分析結果用於分析。
3. 結果分析。
結果顯示,對於電子電器行業的相關分析結果與第二章針對綜合樣本的分析結果相吻合,即國家股比例與企業價值負相關,法人股比例與企業價值正相關,公眾股比例與企業價值無顯著相關關係。據此,我們可以得出通過減持國家股、以法人股為相對控股股東實現股權多元化將有利於改善企業的治理機製、提高經營業績的結論。然而商業行業和公用事業行業的相關分析結果卻顯示,這一結論對這兩個帶有壟斷性質的行業不成立,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係,或者是即使有也與原來的結論相反。
上述結果說明,不同類型的股東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的作用是“狀態依存”的,即在不同的行業中,股東行使所有權的動機和特征有所差異。因此,不能一概認為某種類型的股東在所有行業的所有公司中都能發揮積極或消極的作用。具體而言,股權多元化對公司業績的正麵影響取決於該行業的競爭性。為了使股權多元化能夠發揮所期望的作用,首先應當盡量提高行業的競爭性。在此基礎上,適當降低國家股比例,提高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則應當可以顯著改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