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問題的另一端,非國有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的發展實際上是在一個企業內部存在的內部經理人市場上進行的,大多數麵向地方市場而發展起來的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有著很強烈的地方和家族控製權意識,企業的高層領導幾乎都是本地人或家庭成員。應當說,在地方經濟發展的初期,企業的規模還不是很大的時候,本地人或家族式管理通過認同關係和相互的了解(信用)和利益關聯,會大大降低企業的監督、控製等交易成本,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阻止各種機會主義的行為,因此是有利於企業的發展的。這在我國不少地區如珠江三角洲地區確實促進了大量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迅速成長。但依靠內部經理人市場的成長則在企業進一步擴張時受到內部市場經理人資源的約束,因為,本地人或家族成員中具有經營管理才能的人和其所具有的知識都是有限的。相比於具有一般素質的勞動力資源,經理人市場的供給是嚴重缺乏彈性的(這也是企業家在不斷升高的需求下收入不斷攀升的原因),因為企業家的成長主要受到經驗積累和學習過程的製約,短期內的供給基本上是一定的。實際上,不少發展中經濟成長受到嚴重的企業家資源供給短缺的限製是常見的現象。
在不少地區,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家族化和本地化管理現象是相當嚴重的。盡管來自外地的高級人才可能在企業的中下層管理中發揮作用,但很少能進入企業的高層管理。地方政府官員和企業的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幾乎全部由本地人或家族所控製,這在積極的意義上是將企業和地方政府更為密切地結合起來而發揮地方政府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但這種內部經理人市場和在一定意義可稱之為內部地方官員市場的作用,如果說在啟動地方經濟發展時期有積極的意義,在其後的經濟製度化轉型和產業升級、結構調整時期則是不利的阻礙發展的因素。
三、麵向國際競爭和結構調整的經理人市場
在80年代,我國的產品市場在相當程度上是以賣方市場為特征的,計劃經濟留下的市場短缺為企業發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實際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經營的成功隻取決於業主擁有的資金和對市場短缺信息的把握,尤其是在輕紡和服務業領域,並不存在強有力的競爭。結果是,簡單的消費者和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為眾多的企業主提供了機會,這時並不需要特殊的企業家才能即可獲得成功。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要加以選擇的是如何權衡在國有企業獲得一份穩定的位置與自我創業的不確定性但獲得高額收入之間的效用。再在一定的資金和對於特定經營行業的知識限製下,一部分人進入經理人市場,成為我國自80年代以來迅速成長的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的領導主體。在我國漸進式改革和區域推進方式對外開放的市場轉型路徑下,經理人市場的發育成長也獲得了足夠的時間和學習機會。但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大多數企業隻是簡單的仿效者,普遍缺乏創新精神,惡性競爭、重複建設等都是具體的表現形式。在熊彼特的意義上,我們的經濟發展是嚴重缺乏企業家資源的。企業家資源的短缺和不合理配置將是製約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可忽視的因素。
90年代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與國際經濟不斷接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已明顯由過去的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1999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15家單位聯合進行的“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調查報告”給出的結果表明:企業經營者對國有大中型企業扭虧的關鍵因素中,排在第一位重要的是“選聘優秀企業經營者”(在多項選擇中占49 。 9%)。企業已明確地意識到企業家在企業發展和改造過程中的關鍵作用。
四、小結
上麵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我國經理人市場仍處於發育成長的不成熟時期,市場環境和製度變遷在不斷塑造適應未來發展的經理人市場。為滿足我國經濟高級化發展的要求,建立一個開放、競爭的經理人市場,逐步打破“官本位”和地方本位主義對企業發展的製約,穩定企業家隊伍,進一步提高企業家的管理和社會素質以及培育中國的企業家精神等等,都成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當務之急。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經理人市場尚未具備成為公司治理外部監控機製的條件。
第四節 產品市場和借貸市場
競爭性的產品市場是構成外部監控機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產品市場發揮作用的前提是必須維持產品市場的競爭性,杜絕不公平的競爭行為。我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時期,產品市場中存在相當程度的壟斷現象。下麵對我國產品市場中壟斷的現狀和特征進行分析。
一、行政性壟斷問題突出
行政性壟斷是與經濟性壟斷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我國轉型期特有的現象,即地方政府行政機關和國家經濟管理部門憑借其經濟管理權力,對經濟活動進行排他性控製,排斥和限製競爭的行為。行政性壟斷是以行政權力為後盾,通過濫用行政權力為局部和個人謀福利。關於行政性壟斷的分類,理論界有多種分法,一般來講,根據其形成機製,可劃分為地區性行政壟斷和行業性行政壟斷,前者就是我們通常講的“塊塊經濟”,後者為“條條經濟”。
地區性壟斷就是地方政府為本地區利益,濫用行政權力,以排斥、限製所轄市場競爭的行為。這種壟斷可以是跨行業的,但不是跨地區的,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特點,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在企業競爭中,地方政府往往與轄區內的企業相互依托,地方政府為企業組織生產要素和劃分銷售市場,企業為地方政府提供財政收入,本不利於企業自主經營的行政幹預有可能反過來成為本地企業的政府行政權力保護。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實行特殊的保護政策,如動用地方財力,不顧法律規定進行減稅讓利,從而擴大其市場份額,這些被扶植的企業大都規模小,技術裝備落後,其產品成本高,質量低,多屬市場飽和產品。而對外地企業,則設置種種壁壘,限製其進入本地市場,外來的生產者往往很難在本地不受歧視地獲得生產要素或開業生產,除非能與本地合營,並給本地帶來可觀的財政收入。有的地方政府勒令本地商場必須優先銷售本地產品,以壟斷市場,或索性直接發“紅頭文件”號召人們使用本地產品。在商品流通和貿易活動中,地方政府以質量、衛生標準等名義排斥外地商品輸入,甚至禁止從外地進貨,否則沒收進貨者從地區差價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並罰款,而本地產品即便是質次價高,也強行推銷。在生產要素方麵,地方政府往往通過各種手段限製本地資金、資源、技術和技術人才外流,如對外地企業需要的本地資源封關設卡,對本地企業所需的資源則采取低價政策。這種行政性壟斷限製了先進企業和優質產品的進入,破壞了市場的統一性和競爭性,妨礙了生產要素在全社會範圍內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不利於宏觀經濟效益的提高。
行業性行政壟斷是指國家經濟主管部門濫用行政權力排斥、限製、妨礙或消除所轄部門市場上競爭的行為。改革開放以後,中央統一管理的“國家壟斷”轉化為各部門獨立經營的“部門壟斷”。部門利益使部門自身的行政權力與經濟權利相結合為一體,在其所受到的計劃經濟約束已經削弱,而市場規則尚不健全的外部環境中,這種部門壟斷在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並有惡性蔓延之勢。在政府相繼放鬆了進入管製之後,大部分行業出現了競爭的局麵。但由於政府對仍然處於壟斷地位(自然壟斷)的企業沒有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給予足夠的管製,導致政企不分的壟斷者自行其是,濫用壟斷優勢。如鐵路運輸部門及其集團公司,利用“聯營”或“限製口”使車皮隨意漲價,某些銀行把短期拆借資金或賬外拆借資金拆給本係統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用來做房地產或股票生意。某些自然壟斷行業尤為突出。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1997年7~9月組織的對華北、東北、華東、中南四大地區22個城市關於電話、燃氣、供電、供水、住房等七大行業的調查,消費者認為問題最為嚴重的行業是供水和餐飲。調查結果表明,公用事業在很大程度上都不能按規定辦事。有44%的消費者認為燃氣業、41%的消費者認為電話業、40%的消費者認為供電業、36%的消費者認為供水業不能按規定辦事。另一方麵,經濟主管部門利用其自身的行政權力,自行製定名目繁多、程序複雜的“管理”和“審批”製度,力圖保持其“部門壟斷性”,阻礙企業自由開業,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如電信行業本是自然壟斷行業,又與郵政部門政企不分,原郵電部利用自己的行政權力以各種方式限製聯通公司進入電信行業,即使在聯通公司進入之後,郵電部仍利用自己的先入優勢和作為行業管理者的權力扼殺商業上的競爭對手。行政主管部門濫用權力,舉辦違規評比活動,人為地擾亂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造成不公平競爭,誤導消費者。還需要提到的是官商一體化的行政性公司,這種行政性公司一類是以專業公司、集團公司形式存在。有些企業集團如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中國有色金屬總公司、華北華東華中電子集團等,都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企業,又具有政府行政管理的權限,很難把它們劃為地區性或行業性壟斷。它們都由企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組建,具有法人資格和行政管理者雙重身份,兼有行政權力和企業經營權,同其被轄的本部門或本地方政府之間存在著某種隸屬關係,控製著本部門或地區的企業和市場,它被賦予許多特權,形成並濫用特有的“優勢”,從而使自己能夠獲得普通公司難以獲得的經濟信息、低價原材料等,在競爭中處於同其他企業不平等的地位。另一類是黨政機關辦的第三產業及一些專業公司。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統計,1992年黨政機關興辦的公司占新辦公司的10%左右。行政主管機關自辦公司、企業,賦予自己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雙重身份,更加劇了市場遊戲規則的混亂和不公平競爭。中央雖曾三令五申,要求行政主管機關與自己所屬的公司企業脫鉤,不得插手企業事務,但政府部門對企業的幹預有增無減,花樣不斷翻新。如機關組建翻牌公司,機關和公司一塊“吃皇糧”,官商一體的狀況不僅沒有明顯改變,而且出現了“明脫暗掛”的情況。政府部門利用權力為自己所屬企業申請許多難以批準的經營權甚至特許經營權,從事金融、通訊、房地產、高檔娛樂等活動,行政主管機關利用權力,疏通關係,購買廉價地皮,爭取優惠貸款,獲得許可證,等等。表麵上政企已經脫鉤,私下卻互為依托,相互包庇,共同獲利。總之,行政性壟斷名目繁多,無處不在,遍及社會經濟各個方麵,這裏列舉的僅是其主要的方麵。其他的表現形式還有很多,如各級各類政府部門巧立名目,隨意收費,濫用職權,公開設租,牟取暴利等等。中國轉型期的行政性壟斷特征十分突出,這種壟斷主要依靠行政組織和行政手段的推動形成和運作,同時又融進了市場壟斷的某些成分,是體製轉軌過程中雙重力量形成的特殊壟斷。
二、經濟性壟斷產生並大量存在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體製逐步形成並不斷完善,由此,在我國嚴重存在行政性壟斷的同時,經濟性壟斷也大量出現並有蔓延之勢。這種壟斷主要是企業集團、企業甚至個人為獲得壟斷利潤,維持壟斷地位而運用種種手段排斥、限製和妨礙競爭的行為。它具有市場經濟條件下壟斷的許多特點,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1)聯合限製競爭行為。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就商品的產銷數量、生產技術標準以及產銷地區、銷售對象等進行限製。
(2)搭售和附加條件交易行為。即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違背消費者意願,硬性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務,或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條件,以排斥和限製市場競爭,獲取高額利潤。
(3)價格歧視和聯合抵製行為。即實力較強的企業或公司,為擠垮競爭對手,而選擇地區進行壓價銷售,或企業和公司沒有正當理由而對交易條件相同的若幹買主實行不同的價格,或聯合抵製。
(4)強行交易行為。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欺行霸市行為沉渣泛起。一些經營者、商販,利用其某種優勢或經營陋習,相互串通,或在霸頭的指使下,采取各種手段阻撓競爭對手入市,以取得價格上的壟斷優勢,獲取高額利潤,或者幹脆強買強賣,這種行為在消費品市場、農貿市場屢見不鮮。這種經濟壟斷基於市場經濟的條件和基礎而產生,又在缺乏經濟法規和市場規則的外在約束下發展,若不禁止和消除,同樣後患無窮。
三、壟斷與市場集中度低、規模不經濟並存
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生產的專業化和社會化,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要求生產具有一定的集中度,以實現規模經濟的目標。許多產業都存在規模經濟的要求,如汽車、鋼鐵等行業,如果這些行業的生產集中度過低,企業規模過小,就會造成資源浪費和資源的配置效率低下。規模經濟和生產集中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技術進步和創新,但同時也可能導致壟斷,但它不是導致壟斷惟一的和必然的原因。市場經濟國家反壟斷的理論和實踐都傾向於反壟斷行為,而不是企業規模的大小和市場集中度的高低。一般來講,市場經濟國家生產集中度的提高乃至壟斷的形成,是在長期市場競爭優勝劣汰過程中,通過資本積累和資本集中逐步形成的。而我國的壟斷不僅不是由規模經濟、競爭過程等原因形成,而且是與企業規模不經濟、市場集中度低並存的,表現在該集中的缺乏集中,該競爭的缺乏競爭。
首先,我國普遍存在企業規模小、生產分散化、企業市場集中度低等問題,導致本應存在的一定集中度的行業過度競爭,生產效率低,資源浪費嚴重,從而使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和資源配置效率低下。
其次,地區產業類型趨同化、重複建設現象嚴重。由於多層次利益格局的存在,各地區在各自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過分追求自成體係,導致地區投資的同構性和企業類型趨同。從全國來看,地區之間經濟結構的相似率在90%以上,幾乎每一個產業、每一種產品的生產都是遍地開花,你有我有全都有,你上我上全都上,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為了提高企業的規模經濟效益,優化產業結構,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我國提出組建一批大型企業集團。但由於種種原因,尤其是行政幹預,許多企業集團都達不到令人滿意的效果,甚至產生了種種負效應。上述特殊而又複雜的壟斷問題歸根結底是由於形成這種壟斷的原因的特殊性、複雜性,這種壟斷現狀是中國轉型時期各種複雜原因和深層次問題的直接結果和具體體現。
此外,我國的銀企關係現狀決定了我國無法通過借貸市場上的主銀行製度形成對企業的外部監控機製。
我國的銀企關係現狀,是以低效率的非市場性的債權—債務契約關係和國有產權製度超經濟強製下信貸政治化效應為典型特征。目前盡管微觀經濟單位在改革過程中贏得了相對獨立的利益和自主權,但是國有商業銀行、國有企業之間的產權主體同一性和產權的不可分割性並沒有改變,政府對企業和銀行的超經濟強製效應仍在維係,銀企之間難以嵌入真正的市場機製。結果銀企之間始終未能確立具有強約束力的市場性債權—債務關係,從而導致銀企之間大量的不良債權債務。
90年代初,我國曾想引入主銀行製度,是想從製度上建立一種比較穩定的銀企關係來消除銀企之間產生不良債權債務問題的根源以及協助國有企業改革。但是主銀行製度作為一種穩定的合作關係,是銀企雙方在經濟往來中逐漸形成的,銀企雙方從利益出發進行合作,合作到一定深度必然產生相對固定的合作關係,這種自然形成的市場關係是不能由第三方撮合的。因此在我國,雖然製度本身強調銀企雙方自願選擇,但是實際的操作已經超過了自願的範疇,在行政幹預下形成的主銀行製度必然帶來效率損失,而且在我國也缺乏支撐主銀行製度發揮作用的製度前提———銀企產權界定明晰下的產融結合。因此,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點之後,主銀行製度沒有繼續推行下去。
而且,目前在我國,銀行成為企業的監控主體缺少法律上的依據。《商業銀行法》規定了商業銀行是不能向企業投資的,這便使銀行不能通過持股和控股對企業形成約束,因此銀行對企業龐大的信貸資金無疑具有極大的風險。至於通過借貸市場實現對企業治理的外部監控,效果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四、小結
綜上所述,我國的產品市場由於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個別行業存在的人為壟斷,導致了市場競爭的不公平,從而削弱了產品市場作為外部監控機製的作用。而我國的銀企關係現狀也決定了借貸市場短期內很難發揮對企業的外部監控作用。
第五節 結論
綜上所述,我國的各個外部市場距離成熟的市場機製尚有較大的距離,難以在短期內逾越。對於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而言,從類德日模式一步逾越到英美模式、把外部監控機製作為主要的治理機製是不太現實的,而對外部監控機製要求並不太高的相對控股模式顯然是比英美模式更為適合的目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