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公司治理趨同化與相對控股模式(2 / 3)

二、產品市場全球化發展

當今,跨國公司的迅速發展使社會化生產衝破了國家的界線,產品市場擴展到全球化,市場障礙逐步解除,市場邊界日趨淡化,全球市場的爭奪更加激烈,這就要求公司的治理效率必須滿足全球化發展的需要,提升全球市場競爭力成為公司治理模式選擇的終極目標。跨國公司跨行業的多元化經營,對公司治理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例如,那些橫跨不同治理模式國家的跨國公司,其子公司的治理模式必須適應子公司所在國家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以及各種金融法律法規,從而產生了母子公司不同的治理模式,引起了不同治理模式之間的相互借鑒和學習。

三、金融市場全球化的催化作用

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市場日益全球化,其主要表現在:其一,金融自由化,各國放鬆金融管製,開放國內金融市場,允許外國銀行在本國建立分行和放寬經營範圍等;其二,資本流動全球化,各國市場不得不融入全球金融市場之中,企業的經營風險加大,不得不注重公司治理的選擇;其三,股權日益全球化,金融市場全球化發展,改變了企業的融資方式和股權結構,而不同國家股東的經營理念的大相徑庭,必然對公司治理提出新的要求。

綜上所述,世界經濟、金融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國際貿易和直接投資的迅速增長使各國之間的經濟依存度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各國公司的治理結構要更適合國際投資者的需要,要求各國法律向著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方向發展。在這股浪潮的衝擊之下,公司治理模式逐漸向國際化的方向發展,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在不斷地相互借鑒、學習。

第二節 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趨同化的跡象

1.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開始重視治理結構中“用手投票”的監控作用。

首先,放鬆銀行對持有公司股票的限製。英美公司一直重視證券市場的作用,由於銀行的雙重身份能夠在公司治理中發揮證券市場所不能很好承擔的“相機治理”的監督作用,因此20世紀80年代以來,英美開始重視銀行的作用,並逐漸放寬對銀行持股的限製。在受到歐洲全能銀行蓬勃發展的挑戰,在日本大爆炸的金融改革如火如荼之時,1999年10月22日,美國國會終於就改革銀行法例達成協議,正式廢除了66年來一直捆綁著美國金融界手腳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取而代之的是《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允許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相互滲透,參與彼此的市場競爭。機構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也日益上升,90年代,英美等國出現了一股“積極股東行動”,即將隻關心短期收益的消極股東轉變為具有控製企業意願的積極股東,積極股東的主體是以共同基金、養老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主體。例如,美國機構投資者的持股量從1980年的20%增加到1990年31%,英國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從1980年的42%上升到1990年59%,金融機構在這些國家作為重要股東的作用正逐步加強。

其次,強化非執行董事的監控權。自80年代以來,執行董事尤其CEO的報酬增長與其公司績效不相匹配,CEO的權力日益膨脹,加大了企業投資者的風險。為了增強對經營者的監控,英美公司開始借鑒德日模式,試圖引進董事會內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的角色分工,期待非執行董事將更多精力用於代替股東監督經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