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3日下午3時,陝西省西安市某公司會計、62歲的老漢白鳳明外出辦事被2名男子跟蹤。白會計認識其中的一名男子,叫黃立坤。沒想到,當白會計走到西安市夏家什字時黃立坤突然上前扭住白會計的胳膊,白會計用力反抗,遭到對方毆打。這時候,另外一名男子也上前抓住白會計。
3人的舉動很快吸引了上百名圍觀者,白會計趁機向圍觀者求救,稱自己遭到綁架,可是卻沒有人向警察報警。一陣掙紮之後,白會計被2人挾持著上了一輛出租車。
當天晚上7點鍾左右,白會計被看押在樂居場的一家小旅社的2樓,被逼著給公司打電話,要公司拿1萬元錢來贖人,交錢地點另外約定。
公司得到白會計被綁架的消息後,馬上向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報案。
7月14日上午11點40分,綁架者黃立坤通知該公司,交錢地點選在西大街。這時候該公司及時與派出聯係將黃立坤抓獲,另一名綁架者逃走了。
據調查,白會計之所以遭到綁架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與綁架者之間有經濟糾紛。白會計終於有驚無險。
按理說,企業發生經濟糾紛應該按照解決糾紛的正常途徑來進行處理,綁架會計既不能解決問題又觸犯了法律,然而對於一些法盲來說,似乎公家的欠款是會計人個人不肯支付的原因,隻要綁架了“財神爺”就能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