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1 回國創業(3 / 3)

20世紀90年代初,回國創業的“海歸”的確很少。中國人從清朝末年利用庚子賠款開始有組織地出國,可以說是前赴後繼,從未中斷過,但總的說是出去的多,回來的少。對於回國,有人做過係統的總結:中國人回國潮分成五代。第一代是孫中山、嚴複、秋瑾等;周恩來、朱德、鄧小平、陳毅、李富春為第二代;錢學森、錢三強、李四光、華羅庚屬第三代;20世紀50年代前往蘇聯及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留學的宋健、李鐵映、葉選平為第四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出去的為第五代。在第五代人中,開始基本都是在教育界、學術界,像比較著名的有陳章良、譚鐵牛等。回來直接做企業的還真是鳳毛麟角。大規模的回國創業潮是在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的,特別是“互聯網大潮”引發了海外中國人回國的高潮。但是回國潮隨著“。COM”泡沫的破滅也有所減弱。

雖說我們沒做過企業,可是起碼的為人處世還是懂的,前期憑著我們的一些人際關係和良好的人際界麵,居然很快打開了局麵。記得第一個項目是給廣東的一家大型國企做的,那位老總居然出機票、包食宿,把我們請過去談。最後簽約做項目不算,還開車拉到深圳吃喝玩樂了一大圈。我們的商業生涯就是在這種“友好”的氣氛中開始的,一年多的時間,我們也做了幾百萬元的項目,公司很有些起色。誰知生意上的順利潛伏著人脈上的危機。

外方的股東畢竟是多年海外闖蕩的生意人,一方麵是想扶持留學生回國創業,另一方麵還是有點不太放心,總想有個他熟悉的人幫他看著點。他在青島有個遠房親戚,一直幫他打理國內的一些事,第一次回國就見過麵。公司成立後,他總想把此人安插進來,但那是個快退休的國企職工,沒有什麼特長,我們一直不願意他進來。這件事拖了很長時間,本來拖下去也就沒事了。可是後來的一件事使我不得不重新考慮此事。公司運作半年後,工商局開始驗資審查,而外方承諾的第二筆資金遲遲不到位。在我們一再催促下仍不到位時,我了解了外方的真實意圖。沒什麼可說的,立刻操辦那個親戚進公司的事宜。果然,他進來沒兩天,資金就到位了,真是立竿見影。人進來了,你就老老實實待著吧,我想大不了養著個閑人就完了。沒想到此人可真不是省油的燈,自打進公司那天起就沒有消停過。事後反思他的動機是件有意思的事:此人好像是中專學曆,畢業後就進了青島某國營企業,一幹就是幾十年,一直沒得到什麼重用,“文化大革命”時好像折騰過一陣沒有結果。他一生中最大的遺憾就是沒人啟用過他,這次他認為是時來運轉,上帝總算給他一次機會了,他要好好利用一下。在這種動機下,他是上躥下跳,在員工麵前一會說是外方代理人,一會說有特殊使命,找人挨個談話,還把每天的事記在一個小本子上,每周幾次地向外方報告,還到中方董事長那裏去打小報告。一個小公司這麼折騰下去肯定不成,幾次跟他好好談他都不聽,還威脅我們說他掌握著我們違法的證據,依他的意思就是他要掌握實權,讓我們給他打工。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我們斷然采取了措施,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免去他的行政職務,徹底跟他撕破臉了。從那以後,他也不上班了,專職整材料,到處上告。我事後多次向一些人說起那段經曆,感觸頗深。回國辦企業,怎麼搞企業的經曆不多,幾乎所有跟司法程序沾邊的都經曆過了。工商、稅務、海關、勞保、檢察院、法院,一個都不少。最難忘的經曆當然是被檢察院傳訊了,那也是我此生首次跟司法部門打交道。前一天,檢察院的人突然來到公司,說要查賬,讓會計拿出所有賬本,翻了幾下,就全部拿走了。第二天就通知我到檢察院接受傳訊,我非常奇怪回國創業還“創”出官司來了,好在心裏沒鬼,倒也坦然。到了檢察院,先在一個房間裏等了一小時,後來一位檢察官進來審我。他先是讓我交待問題,我說我沒問題,他說沒問題不可能把你請到這來。他甚至說,他所經手的、來過這個地方的還沒有一個沒有問題的。可是我確實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啊!我也一咬牙說了句狠話:我是清白的,我怎麼清白地進來,也會怎麼清白地出去。檢察官看我挺硬,就開始拿出“證據”,到此時我才明白那人是怎麼誣告我的。原來我們在公司運作過程中,為了少交一些稅,曾經把一些個人消費品的發票放進公司賬上報銷,報出來的錢用來發放員工的獎金。這些用來報賬的發票就是檢察院的“證據”。此時問題的關鍵就是如何證明這些錢確實是發了獎金,檢察院一點點核實,又請了我們會計來詢問,又找員工代表詢問。好在會計當時的獎金清單都有記載,員工也證明有這回事。

這樣的調查折騰了一整天,到晚上10點多,調查總算結束了。到最後檢察官說我可以走了的時候,他臉上有一種很怪的表情,我知道他的內心一定在想,經他手傳訊的還沒有這麼痛痛快快就沒事走人的呢。而我心裏有的隻是憤怒和無奈,回國創業本來就很難,還要應付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其實讓人心煩的事隻是開始,那人並未就此罷手,還在檢察院繼續鬧,直到檢察院的人明確告訴他公司沒問題,他還跟檢察院的人吵,想告檢察官,檢察官們都說辦案這麼多年,也沒見過這號的。除了檢察院,他還以各種名義告到勞保部門、法院等等。官司一件跟著一件,一直延續了一年多。在這種情況下,顯然這公司是沒法幹下去了,很大的精力被牽扯到無盡的官司中去,不但我們不能安心經營,員工們也很不安定,惟一的出路就是關掉公司,讓他無法再鬧下去。我把這種情況跟中、外董事長做了詳細說明,特別是對外方,其實後期外方董事長已經很反感他這親戚的做法,但是到這份上,他也控製不住局麵了。我隻好向他表示抱歉,不是不想做好,而是實在無法做下去了,他的投資隻好被“打水漂”了。

回想起來,當時回國創辦公司的確是比較幼稚,辦企業的最基本的知識都不具備。財務報表不會看,進貨和銷售的平衡不會掌握,係統集成項目的進度不會控製,甚至一個企業最基本的現金流控製的意識都很淡薄。如果沒有那場人事紛爭,也許這些能慢慢學會,能向一大批留學生創辦的公司一樣慢慢發展下去。但是回國的目的是想實現一定的自身價值,那樣發展下去,好像離初始目標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