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現金流量表(2 / 3)

企業為職工支付的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補充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金,因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業支付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費用等,應根據職工的工作性質和服務對象,分別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和“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各項稅費,包括本期發生並支付的稅費,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發生的稅費和預交的稅金,如支付的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本期退回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在“收到的稅費返還”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費”、“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7.“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經營租賃支付的現金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金額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填列方法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債權性投資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現金資產,以及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債權性投資收回的本金,在本項目反映,債權性投資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項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反映。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單設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因股權性投資而分得的現金股利,因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由於不產生現金流量,不在本項目中反映。包括在現金等價物範圍內的債券投資,其利息收入在本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投資收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後的淨額。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到的現金,與處置活動支付的現金,兩者在時間上比較接近,以淨額列示更能準確地反映處置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報廢、毀損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在本項目中反映。如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為負數,則應作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在“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所取得的現金減去子公司或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以及相關處置費用後的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如為負數,則將該金額填列至“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

5.“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支付的現金,包括購買機器設備所支付的現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現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等現金支出,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在“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不在本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取得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交易費用。

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在“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收回購買股票和債券時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在“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本項目可以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長期股權投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購買出價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減去子公司或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後的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如為負數,應在“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9.“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