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結轉各項收入、利得類科目
借:主營業務收入6000000
其他業務收入70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50000
投資收益600000
營業外收入50000
貸:本年利潤7500000
②結轉各項費用、損失類科目
借:本年利潤63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4000000
其他業務成本400000
營業稅金及附加80000
銷售費用500000
管理費用770000
財務費用200000
資產減值損失100000
營業外支出250000
(2)經過上述結轉後,“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合計7500000元減去借方發生額合計6300000元後的餘額即為稅前會計利潤1200000元。假設該稅前會計利潤無納稅調整金額,則本期應納稅所得額等於稅前會計利潤1200000元,所以有:
本期應交所得稅額=1200000×25%=300000(元)
①確認所得稅費用時
借:所得稅費用3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00000
②將“所得稅費用”轉入“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300000
貸:所得稅費用300000
(3)將“本年利潤”科目年末餘額900000(7500000-6300000-300000)元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900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900000
五、利潤分配的核算
(一)利潤分配的原則
利潤分配是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投資者的決議,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進行的分配。企業本年實現的淨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後的餘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按照淨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10%提取(非公司製企業也可按照超過10%的比例提取),當企業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利潤分配的賬務處理
為了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曆年利潤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後的積存餘額,企業應設置“利潤分配”賬戶。該賬戶一般應設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補虧”等明細賬戶。
1.虧損的彌補
經批準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或用淨利潤彌補虧損時,不作賬務處理。如果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時,應借記“盈餘公積”賬戶,貸記“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賬戶。
【例12.37】甲企業經股東大會批準,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餘公積彌補虧損5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盈餘公積5000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5000
2.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金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或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賬戶,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或任意盈餘公積)”賬戶。
【例12.38】甲企業繳納所得稅後淨利潤為201000元,按規定提取10%的法定盈餘公積。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20100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20100
3.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年度實現的淨利潤,在提取盈餘公積之後,才能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賬戶,貸記“應付股利”賬戶。
【例12.39】甲企業宣告經股東會議決定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0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10000
貸:應付股利10000
實際向股東支付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4.利潤分配的年終結轉
在年終時,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賬戶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如企業當年實現盈利,借記“本年利潤”賬戶,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如果企業虧損,則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貸記“本年利潤”賬戶;然後將“利潤分配”賬戶下的其他所有明細賬戶的餘額全部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結轉後,隻有“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有期末餘額,如果是貸方餘額,就是累計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餘額,則表示累計未彌補的虧損數額。對於未彌補虧損可以用以後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進行彌補,但彌補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例12.40】甲企業年終結賬“本年利潤”賬戶貸方餘額為201000元,“利潤分配”賬戶的各明細賬戶餘額為:“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借方餘額20100元,“提取任意盈餘公積”借方餘額10050元,“應付現金股利”借方餘額10000元,則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201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01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015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20100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10050
――應付現金股利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