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應付職工薪酬(2 / 3)

【例9.27】2009年3月,甲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資總額195350元,其中:基本生產車間生產工人工資61500元,輔助生產車間生產工人工資3955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8300元,行政管理人員工資42900元,產品銷售部門人員工資15200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17900元。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61500

――輔助生產成本39550

製造費用18300

管理費用42900

銷售費用15200

在建工程179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95350

(二)職工福利費

1.職工福利費的內容

職工福利費是企業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準備用於企業職工福利方麵的資金。這是企業使用了職工的勞動技能、知識等以後除了有義務承擔必要的勞動報酬外,還必須負擔的對職工福利方麵的義務。

按照2009年11月12日財政部印發的《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福利費主要用於以下五個方麵:第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如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職工療養費用、自辦食堂經費補貼或者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第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折舊,維護和工作人員的人工費用;第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第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2.應付福利費的核算

“職工福利”明細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按職工福利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支付職工的非經常性獎金(如特別貢獻獎、年終獎等)和職工集體福利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企業除了計算本月應發的工資外,還應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應付福利費,並根據職工勞動服務的對象和部門進行分配:生產、管理部門人員的(包括炊事人員、工會人員)福利費,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應由銷售費用開支的人員的福利費,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負擔的人員福利費,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時,按照支付的職工福利費金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例9.28】承【例9.27】2009年3月,甲股份有限公司按工資總額的14%的比例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8610

――輔助生產成本5537

製造費用2562

管理費用6006

銷售費用2128

在建工程2506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27349

(三)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保險費,應當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得出。

期末,企業除了計算本月應發的工資外,還應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並根據勞動服務的對象和部門進行分配:生產、管理部門的人員的(包括炊事人員、工會人員)社會保險費,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應由銷售費用開支的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負擔的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

企業支付社會保險費時,按照支付的社會保險費金額中應由單位承擔的部分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例9.29】承【例9.27】2009年3月,甲股份有限公司按工資總額的5%的比例計提應付社會保險費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3075

――輔助生產成本1977.50

製造費用915

管理費用2145

銷售費用760

在建工程895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9767.50

(四)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用於職工住房方麵的資金。應當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得出。

期末,企業除了計算本月應發的工資外,還應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並根據職工勞動服務的對象和部門進行分配:生產、管理部門的人員(包括炊事人員、工會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科目;應由銷售費用開支的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負擔的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