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芻議新製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1 / 1)

芻議新製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觀點

作者:張榮新

摘要:固定資產是事業單位正常運行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事業單位總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2012年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製度》對固定資產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本文就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事業單位的影響以及如何完善固定資產的管理進行了重點闡述。

關鍵詞: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財務行為,保證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2012年財政部頒布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2012]68號)和《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財會[2012]22號)。新規則、新製度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核算及管理進行了修改完善。

一、重新劃分固定資產的定義及分類標準

新財務規則提高了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界定標準,將固定資產的確認從原來的“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提高到“單位價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 500元以上)”。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提高更加適應了目前的市場經濟,更符合現實的物價水平。

新財務規則將固定資產的分類由原來的“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調整為“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新規則下固定資產的分類更加明確、具體、規範,將原規則下其他固定資產進行具體分類,便於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二、新製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

新會計製度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製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事業單位應當對除文物和陳列品,動植物,圖書、檔案,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折舊金額進行係統分攤。具體賬務處理是:按月計提折舊時按照應計提折舊金額,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這種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衝減非流動資產基金的做法,使固定資產的賬麵價值和實際價值相互一致,在會計報表中反映的是固定資產淨值而非原值,從而反映出事業單位真實的資產數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計入支出主要是為了兼顧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雙重需要,在不影響預算支出的前提下,促進事業單位落實“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原則,為事業單位進行內部成本核算提供會計數據支持。

三、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新財務規則強調要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新會計製度要求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製定適合於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目錄、具體分類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由此可見,新財務規則和會計製度都強調了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為使固定資產的管理符合新規則、新製度的要求,筆者認為,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增強管理意識,加強行政監督

目前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視購置、輕視管理的現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資產管理意識,將資產管理情況與行政成績掛鉤,將資產管理作為考核領導業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衡量其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一個重要方麵,提高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財經法製觀念和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

(二)建立內控製度,明確使用責任

2012年頒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試行)》明確規定了資產管理的內控措施,各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此規範製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固定資產內控製度,對固定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防止資產流失。

(三)創新管理方法,科學規範管理

各事業單位應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平台,建立“財務部門—資產主管部門—資產使用部門”三級管理平台,滿足不同層次的管理需要,達到固定資產管理業務規範化、流程化、網絡化,以技術手段規範資產管理行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S].財政部令[2012]68號.

2.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製度[S].財會[2012]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