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春時年48歲,河北玉田縣人,他原非吳佩孚的老班底,但吳看中了他作戰勇敢,故而對其十分器重,而劉也對吳報以知遇之恩,當時即有劉玉春是吳的“趙子龍”之說。劉玉春在汀泗橋,特別是賀勝橋的戰役中,作風硬朗,拚死力戰,也得到了吳佩孚的讚許,遂被任命為武昌城的防守長官。武昌被圍後,劉玉春仍以無線電與吳佩孚互通情報。此時的吳佩孚幾無容身之地,但仍壯懷激烈,表示不日將反攻武漢,叫劉堅守武昌。劉玉春見希望尚存,慷慨表示願意死守武昌。此刻,針對北伐軍的最後通牒,他以炮轟北伐軍紫金山陣地作為回應。見勸降無效,21日拂曉,北伐軍下達了總攻城令。
因劉玉春等吳軍將領的堅決抵抗,並且占據了有利的防守位置,使得北伐軍的數次攻城都沒有成功。從9月下旬起,北伐軍決定采用掘地道方法,爆破攻城。被北伐軍鐵桶似圍困的吳軍,因糧盡援絕,“士兵每日隻吃兩餐什兩稀粥”,劉玉春無奈之下隻好尋求突圍。10月1日和3日,武昌守軍開始冒險突圍,但是兩次都被北伐軍痛擊回城。10月6、7日兩天,無奈之下,劉玉春開始派人與北伐軍談判開城投降事宜。雙方商定10月10日吳軍全部撤出武昌,接受北伐軍改編。但劉玉春拒絕在改編時交出武器,談判遂告破裂。
此時困處孤城的守軍內部也開始分裂。劉玉春部下的第3師師長吳俊卿、團長賀對庭則秘密與北伐軍議降,並約定10月9日晚打開城門,讓北伐軍入城。這樣,在該部的配合下,10日拂曉,北伐軍分別從保安門、中和門、賓陽門、通湘門相繼攻入武昌,對頑抗北軍發起進攻。大多數北軍因為長期饑餓,在經過激烈巷戰後紛紛投降,隻有劉玉春部卻依然拒絕放下武器,後來獨立團將其包圍後進行圍殲,最後終於全殲該部。武漢城防最高長官陳嘉謨則喬裝苦力準備翻越武昌城牆逃走,被北伐軍拿獲,拘留在國民軍總司令部。
二、俘虜與審判劉玉春
北伐軍進入城後,大多數守軍均已投降,劉玉春卻率部一千餘人,在蛇山腳下拚死抵抗,直到氣盡力竭,傷亡累累。部隊被打散後,劉玉春躲入一個教堂,被北伐軍的巡邏兵俘虜。這樣,曆時四個多月的武昌之戰最終結束。武昌城內一片狼藉,據記者報道,武昌城內“已成一片焦土。所剩房屋,其中完全者亦無幾。屋瓦碎亂,牆上空洞,觸目皆是”。
在此次武昌之戰中,北伐軍俘虜了陳嘉謨、劉玉春以下軍官740餘人,士兵9495人,繳獲大炮18門,機槍160挺,步槍7000餘支,大獲全勝。但北伐軍在攻克武昌的作戰中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僅第四軍就傷亡官兵1157人,其中軍官91人。葉挺獨立團的官兵英勇作戰,191人長眠於武昌郊外洪山。獨立團團長葉挺、36團團長黃琪翔在作戰時都身先士卒,戰績卓著,成為全軍將官的表率,國民政府軍委會為此破格授予葉、黃兩團長少將軍銜。另外,還有一個人也參加了此次戰役,他叫林彪。至此,武昌戰事算是劃上了一個句號,但如何處置率軍頑抗的武昌守將劉玉春、陳嘉謨,尤其是前者,成為國內新聞界關注的焦點。
劉被俘以後,時任北伐軍總政治部科長的郭沫若奉命與劉玉春進行了談話,漢口《新聞報》於10月17日發表一篇題為《革命軍總政治部郭沫若科長和劉玉春的談話》的報道,記載了此次談話的全過程。11日下午3時,郭沫若去湖北省議會找劉玉春談話,劉當時光著頭,麵呈黃色,在郭的眼中,“劉的身材在北方人中並不算高”。郭沫若問劉玉春:“你是軍人。你曉得打仗究竟為的什麼?難道你是硬要火燒民房,硬要餓死百姓來打仗的嗎?”對此,劉玉春始終強調:“我是軍人,我隻曉得服從命令”,“我不能不尊重名譽。到了打敗仗總是心裏不好過,所以我始終要把城守住”。
而劉玉春死守孤城的“敬業精神”,在當時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讚許。北京和上海的報紙甚至將他英雄化,稱讚其為“武昌籠城勇士”。特別是一批北洋將領還聯名通電,“請黨軍(即北伐軍)主持正道,勿傷南北感情”,請求武漢方麵不要傷害劉玉春的性命,因為時人觀之,“北伐”僅為中國南北方所進行的較量,而劉玉春又為北方人,故有此說。
在武漢方麵,內部也意見紛紜。一些紳商擔心北伐軍若處死劉玉春,則可能會激化南北方的矛盾,進而因戰火破壞原就十分虛弱的經濟貿易,他們上書北伐軍前敵總指揮唐生智,稱殺一劉玉春不足惜,但可能會“植南北之惡因”,勸說武漢方麵網開一麵;相反,另外一些武漢民眾團體,則指責劉玉春“據數十萬人民為護符,以圖頑抗,致累及無辜,因而餓死者無算,殘忍暴行,史所罕見”,強烈要求將劉玉春等人交付“人民審判”,並“速處死刑,沒收財產,移賑災黎,以平民憤”。
1926年12月,國民政府從廣州遷到武漢後,鑒於劉玉春案件的影響麵較大,就采取了較為慎重的處理方式。為了給判決劉玉春案件提供司法支持,在蘇聯顧問鮑羅廷的指導下,為了回應民眾公開審判劉玉春等人的要求,武漢方麵於1927年2月9日頒布了著名的《反革命罪條例》,這個條例基本反映了國民黨左派和其黨內共產黨人的要求。此後,“反革命”罪作為一個犯罪名稱正式出現在中國司法界。“反革命”一詞來自蘇聯,五四以後始傳入中國並被國人所接受,特別是在上世紀20年代為一些政治派別競相采用,同樣,“革命”一詞也逐漸被“褒義化”與“神聖化”,成為價值評判的最高標準。
就在《條例》被頒布的翌日,武漢方麵組織的“人民審判委員會”就開始運用它正式審判劉玉春等人。這種“人民審判”的形式則是國民黨仿效蘇聯的產物,審判委員會由黨政軍機關、各民眾團體代表15人組成,司法部長徐謙為主席。由於此次案件為社會各界所矚目,因而引來記者與聽眾數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