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第六章中,劉劭具體闡述了各種事業的利弊得失。主要列舉了節清之業、法家之業、術家之業、智意之業、臧否之業、伎倆之業等六種自己認為最主要的事業。前三者是“源”,後三者是前三者的“流”。在第三章《流業第三》中,劉劭論十二才時,對這六家隻是簡單的概括,而在這裏卻做了相當全麵地闡述:從各種事業之所本,未發達或已發達時的狀況,作為一種事業的特點,以及其功過和利弊,直至最終結局。
本章中,我們可以深刻體會到劉劭的良苦用心,這六者與現實政治的關係甚為密切,他辟專章加以詳細分析;劉劭論人不同於魏晉玄學中對抽象人性的探討,而是注重人物才能在政治場合的實用。
通讀此篇,我們可以認識到,所謂的有用無用是相對而言的,沒有無用也就無所謂有用。人物因其才質不同,有其長處亦有其短處,每種人才當官從政也既有其有利的一麵,也有其有弊的一麵。劉劭雖然對兩漢以來品評人物重在實用有所矯正,但其思想還是沒有排除兩漢以來注意政治實用方麵的傳統,這與劉劭不注意討論個人的修養方法,以及自始至終站在政府用人立場上,對現實政治抱著積極的態度是一致的。由此也反映了三國時期注重才能之士援為現實所用的曆史背景。
《利害第六》可以告誡我們現在的領導,“才無大小,各有所宜”,應該較短量長,根據人才的“大小”,適而任之,避免出現“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的情況。
【人才智鑒】
雍正帝用人重才技
清世宗雍正皇帝是一位有作為的君主。鑒於康熙末年的吏治腐敗,他自即位之日起就注重對官員的嚴格選拔,並對前代的用人方針實行了明顯地變革,提出了用人論才技而不限大小的方針。正如他自己所說:“朕用人原隻論才技,從不拘限成例。”
雍正帝一登基就著手在政治、經濟等方麵進行改革,而改革大業絕非一人所能為,需要一大批有才能的官員共同努力。因此,雍正帝在用人方麵與其父康熙帝有很大區別。康熙帝待人比較寬厚,官僚隊伍相對穩定,任職較為長久。雍正時人事變動頻繁,一些官員來去匆匆,有的微員驟然遷居高位,一些大吏被逐出政治舞台。這看似混亂,其實亦有章法,關鍵就在於事事都要有適當的人選。如果隻憑資曆、靠出身而無真才實學,雍正帝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他自己也曾表明人事頻繁變動的原因:“事無一定,又不可拘執,有時似若好翻案,不知其中實有苦心,總欲歸於至是。是故或一缺而屢易其人,或一人而忽用忽舍,前後頓異,蓋聯隨時轉移,叢求其當者,亦出乎不得已。”
雍正帝之所以這樣做,說明他十分重視用人對於鞏固皇權、治理國家的作用。他曾在鄂爾泰奏折上批道:“治天下惟以用人為本,其餘皆枝葉事耳。”這充分表明他將用人作為諸事之首。他還對諸王大臣說:“從古帝王之治天下,皆言理財、用人。朕思用人之關係,更在理財之上。果任用得人,又何患財之不理,事之不辦乎?”雍正帝在做這些輿論宣傳的同時,對曆代用人成例提出了修正,並在實踐中加以實施。
雍正四年(1726年),雲貴總督鄂爾泰就任用滇黔官員之事向雍正帝建議說:“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弱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至誤公;用當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才、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雍正帝看罷奏折,十分讚賞鄂爾泰的見解,尤其強調“因才”的作用。雍正帝重視有才幹之人,但他並不怕這些人恃才傲物,難於駕馭。有些帝王喜歡用庸愚而聽話的人,認為這些人好駕馭。雍正帝卻不同,他表示,自己雖不高明,但這些人卻逃不出他的監視範圍,“何懼之有?”如果教之不聽,胡作非為,“有真憑實據時,處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礙乎?”敢於駕馭與製約有才幹的人,正說明雍正帝本人是用人的強者。
德操與才幹的關係是古今用人者的經常性話題。對此,雍正帝的態度很鮮明:希望有眾多的德才兼備之人,反對將那些雖安分厚道但碌碌無為的人提拔到重要崗位。他對鄂爾泰說過:“卿等封疆大臣,隻以留神用才為要,庸碌安分、潔己沽名之人,駕馭雖然省力,惟恐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