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手機廣告行業模式趨於平台化
在“碎片化”日益凸顯的消費環境下,手機廣告平台將廣告主的廣告嵌入應用程序開發者的應用程序中,手機終端廠商提供了移動應用平台的實現載體,手機上網用戶對手機廣告的接受度會隨著應用程序的娛樂性、趣味性、實用性的提高而提升,手機廣告借助應用程序真正嵌入到用戶生活中。微信公眾平台的本質就是解決用戶獲取信息的問題,同時發掘自身的商業模式。每一個內容提供商向消費者提供的內容產品都相當有限,各內容產品又都處於離散狀態,難以大範圍地滿足規模化用戶的多元需求。因此,搭建平台的方式對這些手機中的“碎片化”內容進行有效集成,將“碎片化”的內容與“碎片化”的用戶需求在同一個平台上進行對接將成為未來的趨勢。
4、分享互動營銷成為手機廣告發展新方向
手機即時通訊的不斷演變,受眾擁有更多選擇權,傳統的短信廣告給受眾“被廣告”的感覺,而在微信的強關係鏈中,“商家”和其他平台廠商也被“歸納”進來,參與到這些用戶間的溝通之中。與現實的對接,讓商家可以享受到微信6億用戶帶來的巨大消費力,通過微信的朋友圈輕鬆的將這些“消費故事”分享下去,也讓微信用戶可以方便的獨享更多優惠折扣。這樣的手機廣告形式將有效地提供更多交流和互動的機會,並根據差異化的受眾需求進行分化、聚合,形成新的媒介定位,手機即時通訊的演變使廣告的傳播從麵向“大眾”到“聚眾”,從“單向滲透”的傳播模式轉變為“雙向互動”,這種信息傳播模式實現了廣告傳播信息的互動化,廣告信息與受眾獲得了最佳匹配。
結語
手機即時通訊廣告借助工具自身的特色,針對自己的受眾群體,可以創新出更易於傳播和被受眾接受的廣告形式,經曆了短信、彩信、飛信、微信的更替,從傳統的推送式廣告模式轉變為以拉動式為代表的廣告模式,再到“互動式”的混合型模式。正如尼葛洛龐帝在《數字化生存》中闡述的那樣:“從前所說的大眾傳媒正演變為個人化的雙向交流,信息不再被‘推給’消費者,相反,人們將把所需要的信息‘拉出來’,並參與到創造信息的活動中。”⑥這些轉變均預示著手機即時通訊廣告在現有的模式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成為新媒體廣告界的新音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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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羅傑·菲德勒:《媒介形態變化:認識新媒介》[M].華夏出版社,2000:24
⑥尼葛洛龐帝:《數字化生存》[M].海南出版社,1997:97
(作者:劉亞,湘潭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碩士研究生;王苑丞,湘潭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責編: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