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網絡環境下的議程設置(1 / 3)

淺談網絡環境下的議程設置

傳媒e時代

作者:丁梅

【摘要】議程設置理論主要是指大眾傳媒反複強調的“大事”與受眾廣泛討論的“大事”有高度的對應性,而且強調越多,受眾對此事越重視。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網絡新聞的及時更新,廣大受眾在潛移默化中接受到來自網絡議程設置的影響。當許多意見領袖對一件事展開自己的意見、討論,自然會影響到大量網民的意見、態度。麵對現如今許多星二代、官二代、大學生成為網絡爭議的重點,而當他們觸犯法律之時,輿論對他們的抨擊更激烈,更易形成媒介審判或網民審判這一現象。這樣的影響便是議程設置的體現,隨著網絡的普及,其影響的範圍更深、更廣。

【關鍵詞】議程設置媒介審判輿論受眾

議程設置理論由美國傳播學家M.麥庫姆斯和唐納德·肖最早提出,該理論是指大眾傳媒反複強調的“大事”與受眾廣泛討論的“大事”有高度的對應性,而且強調越多,受眾對此事越重視。傳播媒介作為人們獲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一種“環境構成再作業”的機構。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發揮其“議程設置功能”,對當前發生的大案、要案進行報道,以此進入公眾視野,並隨著報道的升溫而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公眾和專家學者紛紛通過媒介發表看法。因此,媒體的報道往往給這些案件的輿論帶來推波助瀾的作用。

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廣大受眾可以通過更多的渠道接觸新聞,同時也可以通過網絡平台發布新聞,或者發布自己對於相關新聞的見解態度。網民不單單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時也是信息的傳播者。他們通過在網絡上發表言論,建立起自己的“擬態環境”,隨著傳統媒介的介入,整個事件影響的擴大,從而成為整個社會的輿論話題,這就是網絡時代的大眾議程設置。在網絡公眾自我議程設置的整個過程中,網民根據事實進行價值判斷,並通過討論升華自己的認識,進而選擇自己認為正確的態度和行為。

隨著公眾社會話語權和知情權意識的提高,媒體也隨之在社會生活中發揮著更為顯著的作用。媒體的輿論傳播在社會熱點事件中也產生了更為重要的影響,有時甚至主導了社會輿情的走向,並影響事件的發展,從而出現媒介審判現象。

魏永征教授將媒介審判的概念表述為:“在法院審判之前,新聞媒體搶先對案情作出判斷,對涉案人員作出定罪、勝訴或敗訴等結論。”媒介審判的報道在案件的陳述方麵存在片麵的、誇張的甚至是失實的問題,它的語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圖激起公眾對當事人憎恨或者同情一類情緒。它有時會采取“炒作”的形式,即由諸多媒體自發的、大規模的對案件作單向度的宣傳,提出本媒體對此事件的態度,有意無意地壓製了相反的意見。它的主要後果是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以媒體的立場影響廣大受眾的態度,形成一種足以影響法庭獨立審判的輿論氛圍,從而使審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應有的公正性。

2011年對“藥家鑫故意殺人案”的報道就是媒介介入司法領域現象的典型代表,媒介利用自身可以發表言論的優勢,對案件事實進行渲染報道,突出被害人的不幸,激發公眾的非理性情緒,造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對司法公正產生了諸多不良的影響,形成了事實上的媒介審判,偏離了媒介監督的宗旨。這正是媒介的議程設置對輿論的引導,最終導致媒介審判現象。

在藥家鑫案發生後,各大媒體集中報道案件始末和審判進展,被告生活軌跡和家庭狀況也暴露在人們的視野中並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案件被放置到聚光燈下,引發各方口水戰。透過媒體構建了藥家鑫窮凶極惡、殘忍的形象,民眾對被告產生了強烈的控訴和仇恨情緒。

在藥家鑫事件發生後,許多學者從人情的角度出發,認為藥家鑫學習成績優異,是老師同學眼中的好學生,社會大可寬宏大量,法律可以對一個將來的社會優秀人才寬容些,可以量刑。這些學者正常的表達自己對案件的觀點,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至於觀點的對與錯,是沒有唯一標準的。但現實情況是,無論是什麼人隻要是支持免藥家鑫死刑的,都會遭到網絡上的爭議,網民甚至對學者進行人生攻擊。網絡受眾對輿論的審判已經發展為不僅是對當事人的審判,也是對少數發表不同意者的審判,網絡上已經形成一邊倒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