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新聞報道中的細節描寫不能“合理想象”。“合理想象”是從已知的事實去推測記者沒有采訪到而有可能發生的“事實”,並作為事實來報道。④新聞寫作中的細節包括一個表情、動作、一句話哪怕是一聲歎息,但這些表現必須是真實的,是確有其事,客觀存在的。細節應該是記者經過仔細觀察得到的,而不是記者為了烘托作品內容而人為想象編纂的。
在新京報《夏俊峰下葬:三個悲劇家庭糾葛終結》的報道中,記者客觀、中立地記敘了原告、被告雙方的生活和觀點,並沒有因為社會給予夏俊峰“弱勢群體”的稱號,就偏袒他。也沒有因為申向黨是一個喪子的孤單老人,就想象和誇大他的困難。對於被殺城管的父親申向黨,記者運用了語言、動作及外貌描寫。“失去兒子的幾年,申向黨每天五點起來去停車場收停車費;下午下班後再去倒垃圾。晚上九點,去馬路邊的車棚給人看車。一米六高,瘦得隻有骨頭的申向黨說,每天把自己弄得很忙,是不想停下來,因為停下來會想兒子。‘上個月22號是他的生日,我去看他了。每次我都跟兒子說,兒子,爸現在自食其力,活得很好,你安息吧’。”孤寂的身影,單薄的力量,一個瘦小的老頭失去了至愛的兒子。記者用細致的筆觸刻畫出形單影隻的老人,同時也借老人之口講述了兒子的生活麵貌和工作的心聲,“他活著的時候,鄰居有啥要幫忙的,他都當仁不讓。在部隊當兵的時候得過很多榮譽,早早當了班長,還入了黨。當上城管,他跟我說,‘爸呀,你說我這工作又苦又累,天天攆小販兒讓別人埋怨,你說我圖啥?’”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可夏俊峰出於怎樣的憤怒與無奈出此下策,張晶作為一個殺人犯的妻子為何引起社會同情發人深思,報道中典型的個性對話使我們不得不再次考慮民眾訴求、行政管理與法律規範的關係與矛盾。
有效應用細節,可以使新聞更具有閱讀性,為新聞增加魅力。在一篇新聞報道中,細節的有效利用不但可以擺脫枯燥、呆板的八股文似的刻板報道,活躍新聞內容,還可以使文字“活”起來,使新聞中的人物形象或事件的表現更加生動、立體,增強新聞的可讀性,吸引讀者眼球,達到良好的傳播效果。□
參考文獻
①艾豐:《新聞采訪方法論》[M].人民日報出版社,2010
②③《夏俊峰下葬:三個悲劇家庭糾葛終結》[N].《新京報》,2013-102(A12)
④李良榮:《新聞學概論》[M].複旦大學出版社,2009
(作者單位:南京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責編: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