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外部機製對內部機製的影響(2 / 2)

KARPOFF(1998)在對直接研究積極股東行動的20多篇文獻進行回顧分析後指出,雖然積極股東往往引致公司大量的蛻資和重組活動,但對公司的收益、資本支出、股利分配、經理更換、經理薪酬以及控製權交易等決策行為都沒有顯著的影響,從而說明積極股東幹預並不能替代接管市場的監督。另外,HADLOCK和LUMER(1997)、MIKKELSON和PARTCH(1997)以及DENIS和KRUSE(2000)對經理人員變更的研究也表明,在接管活動活躍期間經理人員的變更概率以及變更對企業績效的敏感係數都顯著大於接管活動低迷期間的相應指標。

但是,也有的研究表明控製權市場的低迷並沒有削弱公司對經理的監督。例如,HUSON等(2001)對美國市場1971~1994年期間的研究卻發現,接管活動的活躍程度對經理人員的變更行為沒有顯著影響,從而說明接管活動對經理人員監督程度的減弱可以由內部控製機製的增強進行彌補。DENIS和 KRUSE(2000)的研究雖然發現接管活動的減弱降低了經理人員的變更概率,但公司在業績下滑後的重組行為卻沒有受到控製權交易的活躍程度的影響,似乎也說明內部控製機製和外部控製機製可以相互替代。

三、多種機製的相互作用

DEANGELO和DEANGELO(1985)指出,“雙重股票”削弱了外部股東的投票權,從而降低了外部市場的監管。因此,如果替代假說能夠成立,公司采用“雙重股票”製度後應該強化內部控製機製的作用。MOYER、RAO和SINSNERSO(1992)對此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董事會構成、股利政策、債務比率、財務分析師的監督活動以及機構投資者的股權比例都在公司采用雙重股票製度後發生了顯著變化(股利政策的變化相對較小),從而表明隨著外部監督的減弱,公司的內部控製機製也隨之得到加強。

還有一些研究直接檢驗了各種機製的相互依賴關係。例如,MAK和LI(2001)對新加坡的研究證明,股權結構與董事會特征高度相關,並且董事會的各種特征也相互影響。他們發現,外部董事的比例負相關於經理層持股、董事會規模與政府所有權;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政府管製越少以及CEO的任期越長,董事會越傾向於采用雙重領導結構。另外,JENSEN、SOLBERG和ZORN(1992)對經理持股、債務比率和股利分配政策的研究,REDIKER和SETH(1995)對外部董事、內部董事、大股東和經理持股的研究,以及AGRAWAL和KNOEBER(1996)對經理持股、機構投資者、大股東、外部董事、債務政策、經理人才市場和控製權市場的研究,都提供了各種公司治理機製相互替代的證據。

基於單一機製的研究,許多文獻已經證明以下幾種機製對經理人員的監督作用:大股東(包括控股公司、實業公司、家族、機構投資者以及銀行等)、控製權市場(包括控製權的部分轉移和全麵接管)、債務政策、董事會構成。RENNEBOOG(2000)認為,即使上述機製相互之間並非完全替代的關係,但某種機製可能起主導作用,他利用布魯塞爾(BRUSSELS)交易所的數據對此進行了檢驗。結果表明,大股東出現對經理人員的變更以及變更與企業績效的關係基本沒有顯著的影響(特別是機構投資者和控股公司的作用更小),但控製權交易的進行卻往往伴隨經理人員的頻繁更換,從而證明了控製權市場的監督作用。另外,債務比率的提高和流動性的降低也會引致董事會監督能力的提高(表現為更多的外部董事和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的分離)。上述結論說明各種機製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影響並相互替代的。FRANKS和MAYER(2001)對德國公司的研究也表明,雖然德國和美國的金融市場體係(例如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控製權交易的活躍程度、控製權的配置方式以及大股東的類型等)存在很大的差異,但德國上市公司經理人員的變更行為與美國市場相比並沒有太大的差異。FRANKS、MAYER和 RENNEBOOG(2001)對英國公司的研究進一步證實了上述結論。他們發現大股東、外部董事以及控製權的部分交易對經理人員的更換並沒有顯著影響,但是不稱職的經理人員卻在資本結構發生變化後(主要是發行新股後)離開公司。上述結果表明各種機製在英國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與美國市場有很大差異,作者認為這種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兩國法律體係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