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登記,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發行人建立和維護證券持有人名冊的行為。

(二)結算,指清算和交收。

(三)清算,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結算參與人為單位,按照確定的原則計算出每個結算參與人的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應付數額的行為。

(四)交收,是指結算參與人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定的清算結果,通過轉移證券和資金終止相關債權債務關係的行為。

(五)結算參與人,是指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審核同意,取得參與人資格的證券公司、托管銀行及其他合格機構。

(六)共同對手方,指對證券交易而言,同時作為所有買方的賣方和作為所有賣方的買方的主體。

(七)貨銀對付,是指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組織管理下,結算參與人所進行的證券交收和資金交收同時完成,且不可撤銷。

(八)證券集中交收賬戶,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組織管理多邊交收活動開立的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證券劃付。

(九)資金集中交收賬戶,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組織管理多邊交收活動開立的專用資金賬戶,用於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資金劃付。

(十)專用清償賬戶: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專用賬戶,用於存放結算參與人交收違約時暫未交付的證券和資金。

本細則其他用語之含義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本細則由本公司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附錄8:關於權證行權流程及相關事項的通知(2006年8月9日)各權證發行人、上市公司、會員單位:

為規範權證行權相關事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權證行權的業務流程、信息披露及會員單位的服務工作等相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權證行權的業務流程

1.權證行權起始日前3個交易日,權證發行人應當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結算公司”)申領“××權證行權資金劃款通知”或“××權證行權所需標的證券劃撥通知”。

2.權證行權起始日前2個交易日,權證發行人應當將行權所需資金或標的證券劃撥至其在結算公司開立的行權專用資金賬戶或行權專用證券賬戶。在行權資金或標的證券到賬後,結算公司向發行人出具有關權證行權資金餘額或權證行權標的證券數量的證明文件。

3.權證行權起始日前1個交易日,權證發行人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提交結算公司出具的有關權證行權資金餘額或權證行權標的證券數量的證明文件,並向深交所提交“關於×××權證行權的申請”。

4.在行權期的任一交易日(T日)清算、交收後,結算公司向權證發行人發送權證行權清算、交收數據。如權證發行人發現權證行權所需資金或標的證券不足,應當在交收日16:00前將所需權證行權資金或標的證券補足。

5.T+1日交收後,如權證發行人由於行權資金或標的證券不足導致交收失敗,結算公司及時通知權證發行人和深交所,深交所將督促權證發行人就行權失敗事項在T+2日予以披露,權證發行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采用現金結算方式行權且權證在行權期滿時為價內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期滿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未行權的權證持有人自動支付現金差價。

7.權證發行人應在權證存續期滿、完成行權結算後向結算公司申請注銷到期未行權的放棄權證、辦理權證的退出登記手續,並申請返還權證行權剩餘資金或標的證券。

二、權證行權的信息披露

1.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以下簡稱“股改權證”)自權證行權起始日前60日至前30日,權證發行人應當每兩周刊登一次“權證到期風險提示性公告”(見附件1),自權證行權起始日前30日內,權證發行人應當每周刊登一次“權證到期風險提示性公告”。

2.權證發行人應當自權證存續期滿前7個工作日、前3個工作日各刊登一次“權證行權及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見附件2)。

3.權證發行人應當自行權起始日刊登“權證開始行權公告”(該公告內容可參照“權證行權及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其中股改權證的權證發行人應當自行權起始日次一交易日至行權終止日,每日刊登“權證行權公告”(該公告內容可參照“權證行權及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4.權證發行人應當自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刊登“權證終止交易公告”。

5.權證發行人應當自權證終止上市後2個工作日內刊登“權證終止上市公告”(見附件3),自權證終止上市後5個工作日內刊登“權證行權結果及股份變動公告”(見附件4)。

三、各會員單位的服務工作

1.各會員單位應當在權證行權前,通過在營業場所張貼宣傳資料、電話委托交易提示、網上交易提示或其他有效的方式,向投資者介紹權證行權業務流程,並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按期辦理行權事務。

2.進一步加強證券賬戶管理,對所屬營業部交易前端做全麵核查,加強權證T+0風險管理,防止操縱權證價格,確保權證行權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8.1

權證到期風險提示性公告(試行)

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公告編號:

一、基本風險提示1.提示權證存續期間、剩餘存續期、最後交易日;

2.提示權證的內在價值、理論價值、溢價率等風險指標;

3.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二、特別風險提示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權證,還需特別強調未行權的權證將予以注銷。

××××××權證發行人

××××年××月××日附件8.2

××××××權證行權及終止上市

提示性公告(試行)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公告編號:

一、基本提示內容1.提示權證行權起始及結束日、最後交易日、終止上市日;

2.提示投資者如何進行權證行權操作;

3.公告權證信息披露聯絡人及聯係方式,提供行權期間的谘詢服務。二、特殊提示內容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權證,還需特別強調未行權的權證將予以注銷。

××××××權證發行人

××××年××月××日

附件8.3

××××××權證行權結果及××××××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變動公告(試行)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公告編號:

一、權證的行權結果1.介紹權證行權的期限、投資者累計行權情況等行權結果;

2.現金結算的權證,應說明未行權的權證將被自動行權(或已被自動行權);

3.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權證,應明確未行權的權證已被注銷。二、上市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如適用)1.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權證,應對比披露行權前後公司股本、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東變化情況;

2.現金結算的權證不涉及股份變動,無需披露上市公司股份變動情況。

××××××權證發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如涉及)

××××年××月××日附件8.4

××××××權證終止上市公告(試行)

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公告編號:

一、權證終止上市的相關說明1.簡要介紹權證行權期限及行權結果;

2.根據相關規定,公告該權證終止上市。二、權證終止上市後的谘詢服務公告權證信息披露聯絡人及谘詢電話,提供終止上市後的谘詢服務。

××××××權證發行人

××××年××月××日附錄9:

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行權投資者操作指南

為幫助投資者了解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掛牌權證的行權程序,本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業務規則,特編寫、發布本操作指南,以方便權證投資者行權。

一、權證行權應關注的要點

每隻權證的行權方式不同,在權證發行公告中均有約定,因此,投資者應當關注權證發行公告及行權提示性公告中的內容,主要包括:權證類別、行權日期、行權方式、行權價格等。

證券給付型權證進入行權期後如果為價外權證的,投資者應審慎做出是否行權的決策,以避免因盲目行權帶來損失。例如,投資者A持有以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萬科認沽權證1000份,同時持有“G萬科A”1000股,“萬科HRP1”的行權價為3.638元,行權比例為1,假設“G萬科A”到期行權時股價為6.28元,若投資者A對1000份“萬科HRP1”權證行權,則相當於以3.638元賣出萬科股票,僅獲得行權收益3638元;而如果投資者A此時從二級市場以6.28元賣出1000股標的證券,可以獲得6280元。投資者A實際每股行權虧損為2.642元,行權共計虧損2642元。

因此,投資者進行權證行權一是要認真計算權證的行權價格、行權比例與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關係,判斷持有的權證是價內權證還是價外權證,以合理決策是否應當行權;二是要關注行權日期,避免錯過行權日期帶來的損失;三是要注意行權操作細節,確保正確發出行權指令。

二、權證行權方式分類

1.證券給付結算方式與現金結算方式

證券給付結算方式是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按照行權價格向權證持有人出售或購買標的證券。也就是說,認購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支付依行權價格及行權數量計算的價款,並獲得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認沽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交付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即權證持有人同時須持有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並獲得依行權價格及標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目前深市掛牌的因股改發行的權證均為證券給付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方式則是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按行權價格與行權日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及行權費用之差價,收取現金在現金結算方式下需計算標的證券結算價,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10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

2.歐式、美式及百慕大式權證

按照行權期限,權證可分為歐式權證、美式權證及百慕大式權證。其中,歐式權證的持有人隻可在到期當日行權;美式權證的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何時間行權;百慕大式權證的行權方式為以上兩種的混合,即持有人有權在到期日之前的一個或多個日期行權。

三、深市行權代碼與行權簡稱的規定

證券代碼『030001,032999』是深市認購權證代碼區間,『038001,039999』是深市認沽權證代碼區間。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產品不同的是,本所權證產品的發行、交易、行權等業務均使用同一個證券代碼和簡稱,現舉例對比如下:

權證交易簡稱權證行權簡稱權證交易代碼權證行權代碼深市萬科HRP1萬科HRP1038002038002滬市寶鋼JTB1ES060830580000582000

四、證券給付型認購權證行權操作要點

1.申報指令。投資者依據券商技術係統的提示,發出認購權證行權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以“鞍鋼JTC1”舉例):

證券代碼:030001(證券簡稱:鞍鋼JTC1)

業務類別:行權

委托數量:申報的權證行權數量

委托價格:3.386元(行權價格)

投資者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行權指令以份為單位進行申報;行權指令當日有效,當日可以撤銷。

2.在發出行權指令前,認購權證投資者應當確認其申報行權的認購權證份數不大於其證券賬戶中可動用的認購權證份數。否則,該行權指令作廢,投資者需另行申報行權。

3.若結算參與人行權申報的認購權證份數不超過證券賬戶中可動用的認購權證份數(即滿足2的條件),但其所在的結算參與人賬戶中可動用的資金不足以支付認購權證行權所需的資金時,則該行權指令作廢。

4.接到投資者發出的認購權證的行權指令之後,券商扣減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的權證可用數量,扣減權證數量等於有效行權委托數量;此外券商還需扣減投資者資金賬戶中的資金可用金額,扣減金額=有效行權委托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比例。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本指南中的計算、舉例等均未考慮行權費用與稅率的影響,實際操作中,投資者須考慮行權費用與稅率的影響。

5.行權成功,投資者將於T+1日交收後收到行權所得的標的證券。投資者證券賬戶的標的證券增加數量=認購權證有效行權委托數量×行權比例。

6.行權期結束後,未申報行權的證券給付型認購權證將予以注銷。

舉例一:投資者A持有鞍鋼JTC1(證券代碼:030001)100份,該權證結算方式為證券給付,行權比例為1,調整後的行權價格為3.386元。A在行權日操作了對100份權證的行權指令,則:

委托指

令類別權證產品權證類別投資者證券賬戶

鞍鋼JTC1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鞍

鋼新軋股份數量投資者資金

可用額行權鞍鋼JTC1認購權證扣減100份增加100×1股扣減100×1×

3.386元人民幣

五、證券給付型認沽權證行權操作要點

1.投資者申報指令的操作同於上述證券給付型認購權證第1點、第2點。

2.若投資者行權申報的認沽權證份數不超過證券賬戶中可動用的認沽權證份數,但認沽權證行權所需的標的證券大於投資者證券賬戶中可動用的標的證券,則隻有與該投資者證券賬戶中可動用的標的證券對應的認沽權證可以行權。

3.接到投資者發出的認沽權證的行權指令之後,券商扣減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的權證可用數量,扣減量等於有效行權委托數量;此外券商還需扣減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的標的證券可用數量,扣減數量等於認沽權證有效行權委托數量乘以行權比例。

4.投資者所持有的標的證券,當日申報行權,且委托賣出並成交,結算係統處理的順序為:交易、行權,即先按賣出進行結算,剩餘股份做行權處理。

5.行權成功,T+1日行權資金自動計入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同時計減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相應數量的權證和對應的標的證券;T+2日相應行權資金將自動計入投資者的資金賬戶。投資者資金賬戶的資金增加數量=認沽權證有效行權委托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比例。

6.行權期結束後,未申報行權的證券給付型認沽權證將予以注銷。

舉例二:投資者A持有萬科HRP1(證券代碼:038002)100份,該權證結算方式為證券給付,行權比例為1,調整後的行權價格為3.638元。A在行權日操作了對100份權證的行權指令,則:

委托指

令類別權證產品權證類別投資者證券賬戶的

權證可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的

標的證券可用數量投資者資金

可用額行權萬科HRP1認沽權證扣減100份扣減100×1股增加100×1×

3.638元人民幣

六、現金結算型權證行權操作要點

1.投資者申報指令的操作同於上述證券給付型認購權證第1點、第2點。

2.現金結算型權證的發行人,在結算時支付的是行權價與證券結算價格之間的差價,故此,采用現金結算方式的權證在行權時為價外權證的,投資者不能行權。

3.現金結算權證在行權時為價內權證的,權證持有人可以自行主動行權,獲得行權價與標的證券結算價格之間的差價。其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等於行權日前10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

4.行權期滿後,權證持有人如未對持有的權證行權,發行人將在權證期滿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未行權的權證持有人自動支付現金差價。

5.對於現金結算的權證,投資者賬戶在行權後變化如下:

委托指

令類別結算

方式權證

類別投資者證券賬戶

的權證可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的

標的證券可用數量投資者的資金

可用額行權現金

結算認購

權證扣減委托數量不因權證行權發生變化增加委托數量×行權比例×(證券結算價-行權價)認沽權證扣減委托數量不因權證行權發生變化增加委托數量×行權比例×(行權價-證券結算價)

七、權證行權申報指令的撤銷

權證行權指令在當日可以撤銷。券商在接收投資者行權撤銷委托指令時,要依據權證類別、權證的結算方式,對投資者賬戶下權證相應數量,或相應標的證券,或相應資金做如下操作:

委托指

令類別結算

方式權證

類別投資者證券賬戶

的權證可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的

標的證券可用數量投資者的資金

可用額行權

撤銷認購

權證證券給付

結算記加原行權委托的委托數量記加委托數量×行權比例×行權價現金結算記加原行權委托的委托數量認沽

權證證券給付

結算記加原行權委托的委托數量記加原行權委托的委托數量×行權比例現金結算記加原行權委托的委托數量

另外,對於不在行權期的行權申報,本所交易主機將此類行權申報作自動撤單處理,自動撤單的成交回報中的撤單原因說明為“禁止行權”。

八、權證行權費用的相關規定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就權證行權業務對投資者按以下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收費方收費對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備注結算公司投資者行權標的證券過戶費麵值0.5‰權證行權引起的投資者與發行人之間的股票過戶,僅向投資者單向收取過戶費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