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認股權證對經理人的激勵效用分析(3 / 3)

我們進一步假設經理人認購認股權證時所得到的折扣金額總共為B。行權時,經理人認購公司股票,認購價格為P,行權以後經理人所持股票總份額為β。另外,我們假設股票價格與企業的長期收入成正比例變化,且比例係數為λ。所以,經理人在此期間獲得的報酬可以表示為:

w=B β[λ(π——w)——P](5.8)

由公式(5.8)我們可以解得:

w=B βλπ——βP1 βλ(5.9)

所以,經理人收益:

x=w-c(a)(5.10)

=11 βλ(B βλπ——βP)——c(as,al)

=11 βλ[B βλ(Dsas-Dlas Clal-Csal θ)——βP]

-(bsa2s bla2l)/2

那麼,經理人的確定性等價收入:

CE=E(x)-ρVar(x)/2

=11 βλ[B βλ(Dsas-Dlas Clal-Csal)——βP]

-(bsa2s bla2l)/2——12ρβλ——βP1 βλ2σ2(5.11)

為了求得CE的極值,我們分別令(CE)(as)=0、(CE)(al)=0,求解可得:

a*s=βλ(Ds-Dl)bs(1 βλ)<0(5.12)

a*l=βλ(Cl-Cs)bl(1 βλ)>0(5.13)

由以上兩式可知,對經理人發行認股權證實行長期激勵後,經理人的長期利益和所有者的長期利益趨於一致。經理人將放棄短期努力行為(a*s<0),進而轉變為長期努力行為(a*l>0)。所以,認股權證這種金融衍生產品可以很好地起到激勵經理人的作用。

三、進一步的討論

進一步對上麵兩個公式進行研究,本書發現當其他變量保持不變時,增大β可以增強對經理人的激勵。在保持其他變量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增大β,意味著經理人將會認購更多的股票。a*s小於零且較β增大前變得更小,也就是說隨著轉換後經理人持有股份的增多,能更好地抑製經理人的短期行為。a*l大於零且隨著β的增大而增大,也就是說隨著經理人認購股票份額的增多,能更好地激勵經理人的長期行為。所以,在向經理人發行認股權證時,一定要注意行權比例,這樣可以保證經理人行權後能獲得適當的股票份額,從而使剩餘控製權與剩餘索取權有效配置,達到激勵經理人的目的。

5.1.3 投資者持有權證對於經理人激勵作用的理論分析

權證所具有的期權性質使投資者擁有選擇權,權證的持有者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和約定價格的條件下,選擇是否在未來時期或時日購買標的股票,並且這種選擇權不附加任何義務。

(一)選擇權能夠約束經理人的行為

權證持有人擁有的選擇權(是否購買標的股票)是主動而不是被動的,是基於對發行公司經理人考察基礎上的行為選擇。當權證持有人考察經理人的行為後,覺得經理人的行為滿足或基本滿足他的期望效用,在經理人的努力下,公司的治理績效會提高,他就會選擇行使權證權利(購買標的股票),而這一行為也正是經理人所期望的;反之,權證持有人選擇棄權(不購買標的股票),這種行為將給經理人帶來較大風險,而這種情況是經理人所不期望看到的。因此,權證的發行,將會激勵經理人努力工作,提高公司治理績效。

(二)選擇權增加了投資者與經理人之間博弈的次數

當博弈僅進行一次時,經理人隻會關心一次性收益,所以他的最優競爭戰略是“欺詐”;而重複博弈會使博弈雙方在其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之間進行權衡,經理人的最優策略選擇是“誠信”,在“誠信”選擇下,可以減少經理人的道德風險行為,提高公司治理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