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為什麼需要第四代戰機(2 / 3)

在路基雷達和預警機的幫助下,中國空軍的蘇-27、蘇-30戰鬥機和殲-10戰鬥機剛剛獲得在沿海與美軍空軍的F-15、美國海軍的F-18戰鬥機相抗衡的能力,F-22A卻讓局麵再次被動。

空戰性能的差距是一方麵,對於美軍基地群的反擊能力,第三代戰機也同樣欠缺。第一島鏈美軍基地多在中國第三代戰鬥機航程邊緣。由於沒有航母,也缺乏美國KC-135那樣的大型空中加油機,3000~4000公裏距離的第二島鏈則完全夠不著。這導致中國空軍缺乏對敵方基地的反擊能力,隻能處於極為被動的防空狀態。中國擁有漫長的海岸線和國境線。麵對第四代戰機空前的突防能力,若用第三代戰機、雷達和防空導彈為這廣袤的國土編織一張綿密的防空網,需要投入的金錢不但難以承受,也缺乏足夠的效能。

彈道導彈和隱形戰機:

誰是有效的反製手段

一種被中美雙方都極為關注的武器曾被認為是反擊的有效武器,那就是彈道導彈。為此美軍方麵從嘉手納空軍基地到朝鮮半島,在第一島鏈部署了其“愛國者”導彈中的大部分,並將其出售給台灣。美國多年以來研製的戰區導彈防禦係統也將裝備於日本的美軍基地。

然而嘉手納不過是美國在亞太地區眾多基地中的一個。在從韓國到日本,從新加坡到新西蘭、澳大利亞的廣大地區,美軍海空軍基地分散部署在所謂三線島鏈上。依靠價格昂貴、數量有限的彈道導彈來突破層層防空網顯得不太現實。

從海灣戰爭的結果看,飛毛腿導彈雖然有擊中美軍基地的戰例,但戰果卻微不足道。這並不難理解,1枚地對地導彈即便攜帶1噸重的彈頭,1000枚也僅能投放1000噸的彈藥,且並不能保證全部命中。

戰機則擁有反複空襲投彈的作戰彈性。在伊拉克戰爭開始後48小時內,美軍出動了500架各類型戰機,向伊拉克各類目標發射各種精確製導導彈和炸彈3000枚。一位美軍指揮官說:“在曆史上從來沒有在一個地方集中這麼多的火力。”

然而中國受到的威脅不僅來自於部署在島鏈基地的飛機。從朝鮮戰爭到美韓軍演,美國動員最頻繁的武力其實是以艦載機為主要打擊力量的航母戰鬥群。

1996年,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下令派遣兩個航母戰鬥群駛近台灣島,2010年朝韓炮擊事件後,美軍數月內第二次派遣3個航母戰鬥群抵達黃海,北京早已處在美軍艦載機的直接打擊範圍內。

以3艘航母之一的“喬治·華盛頓號”航母為例,該航母上共有第三代最先進的F-18大黃蜂戰鬥機60多架。3艘航母上的第三代艦載機總合已相當於中國目前所有第三代戰機的數量。航母強大的海上機動性使這座浮動空軍基地的艦載機擁有比陸基戰鬥機大得多的作戰範圍。相對於中國海空軍作戰飛機在各基地間調動的麻煩,美軍的航母戰鬥群很容易在中國沿海對中國海空軍形成局部數量和質量上的優勢。顯然,當下中國海空軍還難以保證有效突破美軍航母戰鬥群,而被熱議的彈道導彈,用它攻擊航母則是一個從未經過實戰檢驗的設想。

將目標定為上千公裏外以每小時幾十海裏高速移動的航母,彈道導彈不但飛行軌道固定,理論上的飛行時間長達十幾到幾十分鍾。更何況一旦美國衛星或預警機探測到導彈發射,航母將會有足夠的時間遠遠駛離預定的航線。

如果擁有性能類似F-22A的第四代戰機,中國將在某種程度上改善一些不利的局麵。以目前未被證實的數據,F-22A掛載兩個副油箱的作戰半徑超過1500公裏,完全涵蓋從中國大陸到第一島鏈的距離。更重要的是,第四代隱形戰機的突防能力使它有可能突破由戰區導彈防禦係統、愛國者導彈、路基戰鬥機和艦載機組成的綿密防禦網,並在與對手麵對麵的空戰中不落下風。

通過對殲-20戰鬥機圖片和錄像的判斷,軍事研究者估計其長度超過21米,超過了美國F-22A戰鬥機18.92米的長度,更是遠遠超過殲-10戰鬥機。殲-20龐大的尺寸讓西方軍事觀察家對其用途產生了多種分析。

尺寸稍小的F-22A戰鬥機起初的主要用途是爭奪製空權,待掃清對方戰機的攔截後,由F-15、F-18、B-52等飛機執行對地打擊。出於多用途考慮,F-22此後增加了對地攻擊能力。然而通過多次大規模演習,美國空軍發現,F-22每攜帶一枚JDAM聯合攻擊彈藥,將少攜帶兩枚空對空導彈。

以美軍龐大的第三代戰機機群,完全可以讓F-22A從有限的對地攻擊中解放出來。然而中國不可能有美軍那樣龐大的戰機機隊,從外形看,殲-20似乎有意作為一種多功能戰鬥機來研製。

大機身的一個顯著優勢就是更大的航程。在缺乏航空母艦和海外軍事基地的情況下,中國由陸向海的反擊縱深完全由陸基戰鬥機的作戰半徑決定。更大的機身可以攜帶更多的燃油,也能夠設計更大、更有彈性的內置式彈倉。在中國海軍航母服役之前如果能徹底解決發動機問題,殲-20將使中國首次具備對第一島鏈內全部、第一和第二島鏈之間部分目標進行有效空中反擊的能力。

殲-20和F-22A的背後:

時間和金錢的競賽

殲-20戰鬥機在2011年的突然出現實在出人意料,因為在2009年,中國才首次高調向公眾展示服役僅數年的第三代戰鬥機殲-10。有聲音表示,這是中國大規模工業化和GDP高企的必然結果。殲-20的誕生的確離不開近20年急劇增加的經濟實力,然而經濟實力並不一定會帶來相應的軍事技術。

中國有過在經濟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發射“兩彈一星”,獨立研製出了核潛艇的曆史。第四代戰鬥機的突然出現,似乎更多體現出在美國的軍事壓力下,中國堅定了彌補國防這一長期薄弱環節的決心。

新中國成立後的數十年間,中國從沒有將航空工業當做最尖端的科技領域,這可能是因為在中國工業基礎極為薄弱的情況下,通過蘇聯援助,成功裝配生產了當時最先進的米格15、米格17型戰鬥機,由此產生了一種誤解。這種誤解讓中國很長時間忽視了先進戰鬥機研製生產所需要的巨大投入——當然,這也部分因為中國當時國力不足,難以同時在所有尖端科技領域齊頭並進。在最困難的時期,極為有限的軍費隻能更多保障導彈和核潛艇等極少數領域。

如此直接的後果是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多種不成功的戰鬥機研製計劃,它使得中國的戰機研製陷入漫長瓶頸期。此後中國終於意識到,作為一個國家最核心的硬實力之一,航空工業囊括了一個國家工業設計、機械加工、發動機技術、材料技術、飛行氣動技術、電子工業和計算機技術等諸多領域,而研製一種跨代戰機所需要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甚至超過了核潛艇的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