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官方機構擔負著將武術規範化、競技化的任務。國術館成立前的1924年,曾召開“全國武術運動大會”,這實際上是一次武術觀摩大會,無規則也無裁判。中央國術館通過組織國術考試,對武術比賽的規則、護具等進行了全麵的改革試驗。1929年《國術考試條例》及《細則》規定國術考試分為國考、省考、縣考三級,各級分預試和正試,預試搏擊、摔跤、劈劍、刺槍、拳械,五通三為合格,方能參加正試。正試分初試、複試、決試,初試按體重分五級抽簽配對,試搏擊、摔跤、劈劍、刺槍,反複淘汰至預定人數參加複試,再篩選出預定人數參加決賽,最後選出3名優勝者;三級考試各輪優勝者均有榮譽名稱,發給相應的證書或證章。這種考試其實就是比賽。
1929和1933年,中央國術館曾舉行過兩屆全國性的武術考試。值得注意的是,考試中包括具有技擊性的散手比賽。武術散手采取雙淘汰製,三局兩勝。比賽在長方形的場地上進行,打法不講流派,不以體重分級,臨時抽簽分組比賽。不戴護具,凡擊中對方任何部位得一點。1933年在南京舉辦“第二屆國術國考”中,武術散手以性別分組,按體重分級,並戴有護具;頭和襠部都是禁區,將對方擊倒為勝一次,三局兩勝,沒有時間限製。1929年由浙江國術館承辦了“國術遊藝大會”,進行了武術散手比賽。比賽擂台高1.3米、長20米、寬18米。以被打倒者,或自視不能勝而認輸者為負方。武術開始向格鬥競技方向發展。
但由於規則、技術標準、護具等方麵存在問題,運動員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等因素,比賽沒有形成連續、穩定的競賽體製。回顧近代武術發展的曆史,武術細化後的實戰形式比賽僅出現在1928至1933年這短短的5年內。
在武術體育化的過程中,傳統武術的理論基礎與文化價值體係也受到了衝擊。範振興、吳誌青、蘇桓東等學著著書撰文發起質疑,如《我對國術之所見》、《科學化的國術》、《國術是什麼》。他們認為,所謂國術,存在著“托名祖傳,自炫其能”、“盲目崇古”、“默守因襲”的陋習,好多修習方式不符合科學的體育訓練,他們喊出“國術科學化”的口號。他們還指出,要運用嚴肅的史學方式梳理武術曆史,還原其本來麵目,去除神話和傳奇,武術要受現代解剖學、生理學等學科的洗禮,反對“陰陽五行”和“丹田運氣”之類的說法。
武術麵臨著與中醫一樣的困境:西方文化開始解釋並改造本土文化。“西方列強打開中國大門,中國向現代社會轉變。科學主義逐漸成為精英集團的主流價值。為了適應的社會發展,他們自上而下地對武術進行了改造。教學、訓練,製度、政策、器材、場地和服裝都按照西方體育標準推行。對武術的改造,體現了國家的文化選擇。”徐偉軍說,“而這種改造本身,卻是一種去文化的過程,並一直延續到今天,使武術逐漸就剩下了一張皮。”
套路時代
盡管國民政府試圖將武術的發展導入現代競技體育,並製定了比賽的初步規則,但由於形勢與條件所迫,這一工作並未完成。也沒有形成相應的競賽製度。
新中國成立後,如何完成武術競技化的問題被再度提出。
1950年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組織召開了全國武術工作座談會,將武術定位為民族傳統運動。1953年11月在天津舉行了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武術是這次大會的主要內容,並采用評獎的辦法進行。由於當時的社會形勢和階級鬥爭思想,武術的“技擊”特征被全麵壓製。“新中國成立以後,武術就不能再提倡‘打’了,如果承認武術有攻防的話,就會被打為右派。”劉普雷說。
於是,最初的武術工作主要集中在對於傳統套路的挖掘和整理上。套路是武術技擊招法的實踐總結。以拳為例,一般一套拳為30~60式左右。這60式內就是技擊的單個招數連在一起的。傳統武術把單個招法連成套路,套路裏蘊含著技擊技巧。首先進行了初級長拳、刀、槍、劍、棍、24式太極拳等套路的整理和創編。由國家體委競技指導科武術班總教練李天驥執筆,在傳統楊式太極拳基礎上,創編出24式簡化太極拳,以便學練。這是新中國簡化拳種之始。
“1952年,毛主席為體育工作題詞:‘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在這個指導思想下,武術主要進行社會普及工作。”徐偉軍說,“普及的基礎上再向前發展,就要開始考慮的比賽的問題。但是怎麼比,采取什麼方式比,沒有規則。原國家體委主任李夢華在訓練大院轉到體操房,看體操訓練,就說按照這種方式搞吧。一句話,武術套路比賽的規則就定了。”
1959年,國內第一部《武術規則》正式出台,以流傳麵較廣的長拳、太極拳、南拳為競賽內容,使武術正式進入了競技體育領域。從此,“競技武術”的概念產生。嚴格說,應稱其為“競技套路”。武術套路開始向體操的衡量標準看齊,即追求“高、難、美、新”。打分標準最初也參照體操的“622”製,動作規格6分,然後是協調性和風格。
根據這種指導思想,1961年版《武術》教材對武術進行了相應的定義:“武術是以拳術、器械套路和有關的鍛煉方法所組成的民族形式體育,它具有強筋壯骨、增進健康、鍛煉意誌等作用;也是我國悠久曆史的一項民族文化遺產。”這個定義確立了武術按照套路運動發展的方向。於是,武術套路比賽中大量吸取了體操和舞蹈動作。
“套路比賽”成為中國武術體育化的第一個項目。符合奧林匹克的標準:量化、直觀、強調效果。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時期的武術套路就是‘舞武’,甚至不是公孫大娘舞劍的那個‘武舞’。”徐偉軍說,“古代武舞,用舞來娛樂。作為套路競技的舞武,則是用武的形式來做動作,通過演練的方式把規範動作表現出來。”
舞比武的元素更重。相當一段時間裏,全國武術比賽隻是由二三百名專業隊員在“爭奇鬥豔”,運動員們一般都比較矮小,他們善於“翻騰跳躍”,不斷地翻騰出新的花樣來,因為比賽的核心就是看誰跳得更高,翻得更多,亮相更漂亮。在套路競賽中,最終展示和比較的是武術的藝術性。
在套路武術運動員中,李連傑打得最好看。當時的《武林》雜誌給予李連傑高度評價:“李正東(李連傑原名)武術動作的特點是:速度快、動作準、力度大、彈跳好、節奏明、姿勢美。一個套路五六十個動作,他能在80秒鍾內一氣嗬成,招招幹淨利落,節奏鮮明。他騰空、跳躍的爆發力非常驚人,騰空時持續的時間長,一般的武術參賽者打一個‘旋風腳’都感到吃力。”
武術開打
然而武術畢竟不是舞蹈和體操,攻防抑或技擊是武術的本質。在對武術項目改造不斷競技化的過程中,攻防之術被故意遺忘了。武術界重提攻防,則是在上世紀70年代以後了。隨著國際中國武術熱潮的不斷升溫,國際體育交流日趨頻繁。中國武術界經常被問一個問題:武術能不能對抗,能不能實戰?甚至能不能和泰拳或拳擊運動員打一場?
“國外的武技都有對抗形式,而我們沒有,我們全是套路,不適應推廣發展的需要。”劉普雷說,當時武術要解決國際適應性的問題。在這個背景下,教練們開始研究武術怎麼打的問題。
武術怎麼打?這個問題看起來自相矛盾,但又直指要害。賽場上眼花繚亂的套路動作,能否運用到實戰中,抑或如同武俠小說中見招拆招,身如閃電,上下翻飛?
盡管在傳統武術的練習中,都要經過基本功、套路、練招,然後進行拆手、搭手的實戰演練。但是交手多限於本門師徒和師兄弟之間,不僅所占訓練比例低而且點到為止。換句話說,並沒有真打。“即使在中國武術集大成的明清時期,武術的練習就是以套路和演練為主,不是很注重打了,有散打、功法、徒手、短兵等練習,但仍以個人演練和對練為主。真正實戰隻在本門中打一打。”徐偉軍說。
按照上海體育學院教授王崗的說法:“在我們的曆史中,以技擊技術為素材的比賽形式始終沒有出現,中國武術發展至今,其過程中沒有形成一個明顯的、獨立的技擊對抗的技術體係,而是在經過了原始技擊技術的積累、戰場決鬥的搏殺之後,直接進入了一個以套路為核心的藝術階段。”
於是中國武術教練麵臨著一個難題:怎麼讓武術打起來,成為一個能走向世界格鬥項目。1979國家體委按首先在浙江省體委、北京體育學院和武漢體育學院進行了武術對抗性項目的試點訓練,並於同年5月在廣西南寧舉行的全國武術觀摩交流大會上做了首次彙報表演。同年,又進行了幾次實驗性的比賽。
這個時候,北京什刹海體校的摔跤教練梅惠誌,常帶著一幫人練習拳擊及類似散打的自由搏擊項目,在北京武術隊主教練吳彬和中國式摔跤教練李寶如的幫助下創辦散打隊。梅惠誌自幼習武,練過形意拳、八卦掌。進入運動隊後練習中國式摔跤,曾在1976年奪得北京市冠軍。“搞散打,首先要製定比賽規則。最初製定的原則強調安全第一。”梅惠誌對本刊記者說,“不許踢襠,不許打後腦和咽喉。開始的時候,甚至不許打臉。運動員穿著全套護具,但不能穿鞋。”
1982年國家體委製定了《散打比賽規則》,1987年被批準為正式比賽項目。散打被設定為站立式搏擊項目,比賽在80厘米高、8米見方的擂台上進,允許運動員使用各種流派的招法,但是不允許用頭、肘、膝和反關節的動作進攻對方。通過擊中有效部位得分,或將對手擊倒取得優勢勝利。
踢、打、摔、拿、擊、刺是武術的主要技擊手法。在散打中則主要使用踢、打、摔三項技法。與套路比賽追求美感不同,實用主義是散打比賽的價值觀。“一些老前輩也沒有技擊的經曆。真打起來什麼樣子,誰也吃不準。比較實用的就是拳擊加腿再加摔,將武術中的拳腳技巧簡化融入進去。”劉普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