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也論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3 / 3)

還有如印章等實物檔案(關於“實物檔案”的名詞目前在學界還說法不一,但由於其不屬於本文討論的內容,故暫且這樣沿用)也是無法依照來源原則進行整理的。

總之,隨著檔案種類的日益豐富和檔案整理工作實踐的不斷充實,“來源原則”已經無法容納檔案整理工作的全部內容,所以目前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已經不再是隻用“全宗原則”或“來源原則”所能概括得了的。

3.3“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不合科學。也許“原則”一文的本意是不想讓目前其實是機關檔案室的全宗內檔案的整理原則被誤解為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如果確實如此的話,那麼作者隻需要用極為簡潔的文字,告訴大家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原則其實有基本原則和具體原則之分,現在各種教材上講的檔案整理工作的原則隻是適用於檔案形成單位進行整理的具體原則,而並非是能夠涵蓋我國整個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當然,如果作者一定要在這個具體原則之上冠以極為簡練的語言,從總體上來論述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也無可厚非。但結論為“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則是不合科學的。

3.3.1論述偏離了駁論的對象。作者首先在導語部分指出:“按照國內有關《檔案管理學》課程的權威教材的說法,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原則是:‘整理檔案應該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礎,保持文件之間的曆史聯係,便於保管和利用。’”並通過對檔案整理工作內容的分析,認為“如此表述檔案整理工作的原則是存在欠缺的”。

從這種論述方式可以看出,“原則”一文是一篇駁論性的論文,即先列出一種觀點作為駁論的對象,經過自己的論述來說明原有論點的不合理性,然後提出正確的論點。然而遺憾的是,全文在展開論述時卻偏離了駁論的對象。如第一部分從“關於全宗的概念”、“關於全宗理論”兩個方麵論述的是“全宗理論既是整理方法和理論,也是整理原則”;第二部分又將現有的檔案整理工作原則的三個部分歸納為“現在檔案整理工作原則的表述是全宗理論的內容之一”。

3.3.2論述中有前後矛盾之處。其實“原則”一文在其論述中也曾肯定過“全宗原則”是檔案整理的原則。如第一個大問題的標題是“全宗理論既是整理方法和理論,也是整理原則”,而且在第一點最後又講“即便是全宗理論得到極大發展的今天,全宗理論實質並沒有改變,仍是檔案整理必須恪守的原則”。而不知為何在第三部分中卻又說“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4結語

筆者認為,如果一定要提煉出一個檔案整理工作基本原則的話,是否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麵來考慮:一是直接將現在對於全宗內檔案整理的原則上升為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試想一下,從檔案資源的組織、科學管理一直到檔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來考量,何種檔案保管機構、何種類型的檔案,在整理中可以不遵循“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礎,保持文件之間的曆史聯係,便於保管和利用”這個原則呢?

二是如果確實要用幾個字來概括檔案整理工作基本原則的話,那麼我們通過對現有“三大原則”的比較,便會發現采用“全宗原則”比“來源原則”更為合適。因為“全宗”是一個超越檔案形成機關和檔案具體內容的檔案學專用名詞,它不管是與“形成機構”還是“內容主題”都能組配成一個完整的名稱;何況全宗理論通過不斷的充實,已經歸納出一些補充形式來滿足檔案整理工作實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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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上海市奉賢區檔案館來稿日期: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