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也論我國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2 / 3)

2.2“三大原則”的關係

2.2.1檔案整理工作“三大原則”的產生和發展過程。從形成先後來看,“事由原則”早“在19世紀中葉之前,歐洲各國廣泛用於劃分和整理檔案及編製檢索工具”;繼而於1841年,由法國提出了“尊重全宗原則”,後為許多國家采用;再後起源於“尊重全宗原則”,於1881年普魯士提出登記室原則時正式使用了“來源”一詞。

“事由原則”盡管早在19世紀中葉之前,就被歐洲各國廣泛運用,但經過“半個世紀的實踐證明事由原則不適用於近代綜合性國家檔案館檔案的整理和分類,促使法國於1841年提出了一個相反的檔案整理原則——尊重全宗原則,從而否定了事由原則在檔案整理和分類上的應用。”[6]然而我們不難發現,隨著檔案門類的增加,正是這個曾經被否定過的原則,在當今的檔案整理實踐麵前又顯現出了它的可行性。

2.2.2“三大原則”的特性。在這“三大原則”中既有針對分類對象的不同,也有概念命名方式的不同。“事由原則”是依據檔案所記載內容的不同來分類,即按照客體來進行的;“來源原則”是依據檔案形成者來分類整理,即按照主體來進行的。而“全宗原則”盡管也是按照主體來整理的,但這一名稱卻是檔案學理論中的一個專用術語,有其特指的含義即:“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或著名人物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檔案的有機體。是檔案館(室)對檔案進行科學管理的基本單位。”[7]“全宗一個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個人形成的具有有機聯係的文件整體。由案卷及卷內文件構成。檔案館檔案的第一層分類、管理單位。”[8]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全宗”不管是與依據“來源”原則整理的“形成機構”,還是依據“事由”原則整理形成的“內容主題”都能組配成一個完整的名稱。而“事由原則”和“來源原則”卻既不能形成一個獨立的名稱,又無法包括部分檔案的整理工作。

2.3“三大原則”在我國的發展。隨著我國檔案學於上世紀30年代形成起,在檔案整理方麵對於“三大原則”的發展也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檔案學分冊》一書第262頁在“全宗”詞條下講:“全宗既是一定數量檔案的實體概念,也是整理檔案原則的重要體現和方法,在檔案學中有時稱為全宗原則和全宗理論。”該書第263頁又講:“全宗的形式主要分為常規全宗和特殊形式的全宗兩種類型:常規全宗即一般情況下的獨立全宗……在難以區分或不必要區分獨立全宗的情況下,則采用聯合全宗、彙集全宗和檔案彙集等辦法,作為全宗的特殊形式。”

我國檔案學者馮惠玲、何嘉蓀也曾提出了“主體全宗與客體全宗”的觀點,認為“有些檔案不是以同一形成者為核心,而是以同一項工程、同一種產品、同一項科研課題為核心,即以同一活動內容或事由為核心而形成的,如果仍然千篇一律地以形成者為依據組織館藏檔案,在有些情況下就難以行得通”。[9]進而又指出,這些檔案“必然真實地反映活動客體的狀態及其運動過程,因而可簡稱為客體全宗。這種全宗往往出現在科技檔案等專門檔案中”。[10]這一觀點的闡述也正是兼顧到了檔案整理工作中湧現出來的新情況而對“全宗理論”做出的深入和發展。

3“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既沒有實踐意義也不合科學

3.1“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並沒有實踐意義。任何理論的產生都源於工作實踐,而任何理論的意義又在於其對工作實踐的引領和指導。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自然隻有在指導檔案整理工作的實踐中發揮作用,其理論才是科學的、實在的、管用的,反之就失去了意義。

那麼,作為對“原則”一文具有根本意義的主要論點“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對檔案整理工作的實踐是否具有指導意義呢?筆者以為答案應當是否定的。所謂“原則”,是“觀察問題、處理問題的準繩。……原則是從自然界和人類曆史中抽象出來的,隻有正確反映事物的客觀規律的原則才是正確的”。[11]而“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在規範檔案整理工作實踐上並無多大實際意義。試想,如果我們在檔案整理工作實踐中僅僅用“來源原則”作為檢驗標準的話,那麼各機關檔案室對檔案的整理都是符合這一基本原則的。所以從實踐角度來檢驗“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並沒有實踐意義。

3.2在檔案館的檔案整理工作中有些內容並不適用“來源原則”。如前所述,各級各類檔案館尤其是綜合檔案館,在其館藏檔案資源中,除了文書檔案這個主體之外,還都保存有多種類型的檔案,而其中有的類型的檔案其實是無法、在實際中也無人按照來源原則整理的。如果接受“來源原則才是檔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則”的話,這些檔案就會在經過整理之後變得非常零散。如對音像檔案的整理,在實踐中往往先要區分照片、錄音、錄像、磁帶等載體,然後再對各種載體的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如照片檔案,一般檔案館都會依據照片所反映的內容先區分為會議、領導活動、區容區貌等一級類目;隨後再在會議類中按照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以及全區域性的重要會議等設置二級類目。這種整理方法是無法遵循“來源原則”的,因為就照片的來源而論可能是多個機關和單位形成的,但通過整理則又會將照片所反映的內容信息如會議、領導活動、區容區貌等集中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