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適度適量,讓員工甘心受罰(2 / 2)

顯然,這樣的懲罰措施不但不能起到正麵效果,反而會使事情走向反麵。

某公司發展一直較為平穩,但今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收入大幅減少,於是總經理想了一條妙計。

月末總經理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宣布了一項措施:“為了激勵大家,從下個月開始,每個部門都要進行績效評比,落後部門的所有人員減薪30%。”與會者議論紛紛,雖然大家知道公司今年狀況不好,但一直努力工作,尋求走出危機的辦法,但沒有想到總經理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總經理接著說:“國家也說了困難的企業可以減薪留人。”大家聽了很不是滋味。

月底績效較差的兩個部門果然接到了減薪的通知。公司上上下下出現了不滿的聲音,對工作也失去了興趣,各種流言也隨之而起。“公司要倒了,這是老板要跑的前兆啊”、“公司撐不下去了,下個月的工資估計要拖欠了”、“早做打算吧”等,弄得人心惶惶,公司連正常運作都保證不了。

此時,總經理才意識到不妙,於是重新開會取消了原來的規定,但影響仍然十分壞,員工擔心總經理會突然再做什麼決定。

也許在你的管理工作中,會遇到與上述相似的問題。比如許多管理者就對工作不努力、績效不佳、遲到早退及不守秩序的員工頭痛得很。尤其是一些老員工,他們的能力對公司而言,可能已經沒有增值的效果,卻經常倚老賣老地破壞規定,所以想出以扣薪代替責罵的方法,原來是想借此排除管理上的人情壓力,懲罰犯錯的員工,糾正其不當的行為,可是這種普遍懲罰性的做法,卻讓許多員工的內心產生不平衡,而且員工對公司的不信賴與不滿,遠比扣薪水嚴重得多。

事實上,利用扣薪來處分員工,在管理本質上是為了讓員工不再繼續犯錯,改善其工作態度,這種方法本身並沒有錯。但問題在於這個方法的具體運用上,像上麵案例那個總經理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它以一個部門為單位來扣薪,而每個部門的工作內容是不一樣的,同一部門每個人的工作也是不一樣的,最後卻“享受”同樣的對待,不管是誰,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事實。

火爐法則:公正才會心甘

在管理學上,有一種原則叫燙火爐原則。任何人都知道火爐紅了不能碰。所以,在任何單位中都應該有這樣一個“燙火爐”來整頓規章製度,隻要你一碰它,它馬上就燙你。所以有人說,科學的懲罰應該就是“燙火爐”。燙火爐是很講“正義”的,它隻燙你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會燙你的別處或燙你的全身,不遷怒、不搞誅連。

在管理工作中,懲罰犯了錯誤的員工應實事求是,就事論事,要對事不對人,還有懲罰要適度,過度懲罰就是“迫害”,不但難以讓人心服口服,更有甚者還會引起反抗,惹禍上身。

這種原則要求管理者在實施懲罰之前,可以先與被懲罰者討論具體情況,確定沒有誤解實情之後再責備下屬的不足之處,在責備中要強調你所期望的行為,同時讓員工明白問題在於他不當的行為,而不在他本人,責備的重點在於改變他不良的行為,而不是羞辱他本人,這往往需要管理者發揮極大的自製力,不論你有多生氣,你都不應搞個人攻擊。

任何人都知道,燙火爐是不講情麵的,誰碰它,就燙誰,一視同仁,對誰都一樣,和誰都沒有私交,對誰都不講私人感情,所以它能真正做到對事不對人,但是話又說回來,人畢竟不是火爐,人不可能在感情上和所有人都等距離,不過,作為管理者,要做到公正,就必須做到根據規章製度而不是根據“個人感情”和“個人意識”來行使手中的獎懲大權。

懲罰相對於獎勵,民主公開更為重要,秘密施懲,懲罰就完全針對個人了,我們懲罰的目的,不僅在於教育犯錯誤的人,還為了教育其他員工,懲罰不公開就失去了本身的意義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