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基本素質之一,就是對獎勵與懲罰員工的方法了然於胸。但卓越的領導人一定會懂得如何緩解或是減小獎懲的消極影響,它恐怕是現代管理學中最難也是最簡單的管理方式之一了。
——(英)卡爾·道森
在獎懲之間,有一個無形的東西,它既不是原則,也不是規律,它看不見,摸不著,隻可意會,不能言傳。有人稱它是平衡如何獎勵與如何懲罰的杠杆,我稱它為度,無論是獎勵還是懲罰,你都要掌握一個度。
——(美)彼得·帕利
獎勵雖然是一種正麵激勵手段,但如果使用不當,也會對員工產生消極影響。因為獎勵不是目的,而是輔助性的評價,獎勵是對個體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的肯定。獎勵要用得適當,用得合理。如果不遵循一定的規則而亂施獎勵,不但會失去獎勵本來的意義,還會產生極其惡劣的消極影響。
一家頗有名氣的公司,為了發展企業,培養人才,製定了這樣一項獎勵製度:公司鼓勵內部員工在職進修MBA,公司將為此提供必要的學費。同時還公布了學成後回公司的新工資標準。這一措施得到了員工們積極的回應。
若幹年後,由於人才市場需求結構的變化,公司對原定的工資標準進行了適當的下調。這樣一來,後來學成歸來的員工與前麵學成歸來的員工在收入上就有了差異,造成後來學成的員工牢騷滿腹,對公司降低工資標準耿耿於懷,反倒對公司花費的昂貴學費麻木不仁。
在這些員工的身上,公司花了大錢,換來的卻是不滿,為什麼呢?我們可以指責這些員工沒有良心,但公司的做法也有錯誤之處。首先,公司應該把員工進修MBA作為一種獎勵,而不是員工的“義務”,求著員工去進修。為此,公司可以規定,隻有那些表現突出,值得獎勵的員工方能享受公費進修。其次,公司不應該輕易承諾學成後回公司的新工資標準,而應該因時、因人而異。可行的做法是:承諾加薪但不規定具體的標準,加薪的標準可以視員工學成後在公司的表現而定。隻有這樣,才能將主動權掌握在公司手裏。最後,對於承諾的加薪,必須無條件遵守。如要改變,必須從新一屆學員開始,而不能搞一刀切。
由此可見,對員工進行獎勵,必須綜合考慮獎勵的時效性、匹配性及獎勵的方式和方法。否則,就會像上麵的公司一樣,本來想通過獎勵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結果卻是花錢買來“離心力”。
獎勵不及時不如不獎勵
獎勵是對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才幹及其他積極因素的肯定。通過獎勵,人們了解了自己活動的結果。所以可以說,獎勵是一種對員工行為的反饋,而反饋必須及時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某公司在公司內部有獎征集“綜合性銷售”方案,員工A積極參與,並一舉獲得了特等獎,結果公布後,員工A高興之餘請同事吃了一頓飯,花掉了500多元。可是一個月過去了,仍不見公司說好的1000元獎金的影子,員工A就去問老板,老板說,公司資金暫時有點周轉不靈,再等等。
也許這家公司真的是資金周轉不靈,但即使如此,老板也應該在該員工獲得一等獎的時候迅速站出來,如果不給予獎勵,也可以向員工先說明,絕對不能把獎勵一事忘得一幹二淨。可以想象,這名員工在日後的工作中一定會對此事耿耿於懷,他的工作熱情也就可想而知了。
相比這家公司,美國核子學會做得就非常好,該學會是一家政府性研究機構,總部設在弗吉尼亞州的阿林頓。在這個機構中,每當員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譬如在設定的最後期限之前出色完成了一個棘手的項目,公司就會在24小時之內獎勵他100美元的現金。學會同時還鼓勵部門經理自主做出獎勵員工的決策,而不需要層層審批,減少官僚作風中的大量時間。部門經理隻需在網上填寫“現金快速申請表”,就能馬上領到100美元的獎勵金。
也許,這家學會的領導人有著這樣一個清醒的認識:獎勵是有很強的時效性的,在不同的情景之下,相同的獎勵內容,其所產生的效果卻大不相同。隻有及時強化,在特定的情境下才能對獲獎者產生巨大的心靈震撼,使獎勵達到積極的作用。至於那種“雨後送傘”式的獎勵,則往往因為時過境遷、事逝情移,效果大打折扣。更讓人難過的是,如果獎勵不及時,即使你拿出再多的獎品,恐怕也不能起到預想的效果。
人為什麼會重視及時獎勵
心理學家認為,個體在完成工作任務後總希望盡快了解自己的工作結果、質量、數量、社會反應等。好的結果,會帶來滿意和愉快的體驗,給人以鼓勵和信心,使人保持這種行為,繼續努力;壞的結果,能使人看到不足,以促進下一次行動時的專注、改進,以求得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