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族新聞”是個偽概念(2 / 2)

難度二:關於報道內容的少數民族性的界定。很長一段時間內,研究者們糾結於報道內容的範疇,起初認為是以少數民族為報道對象的新聞,此後不斷有研究者來擴大其外延。本文綜合各方研究成果,根據諸多學者的思路,借用新聞五要素,將這個外延梳理為:從“Who”來看,全世界各民族中發生的涉及我國少數民族的事實;從“Where”來看,發生在全世界各地的涉及我國少數民族的事實;從“What”來看,這是目前界定“民族新聞”最核心、最本質的要素,即涉及我國少數民族的事實。

從這個外延來看,似乎“民族新聞”概念已經明朗。但是如何界定“涉及我國少數民族的事實”又成了新的問題。到底怎樣才是“涉及”?從1996年起,國家民委機關刊物《民族團結》(2001年起更名為《中國民族》)每年推出“中國十大民族新聞”(2001年起更名為“中國十大少數民族新聞”,這一變化也反映出對以往“民族”概念的糾正)評選活動。2011年,《六普結果顯示:少數民族人口10年增長6.92%》、《國務院出台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幹意見》、《國務院出台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幹意見》、《西藏迎來和平解放60年 習近平出席慶祝大會並講話》等10則新聞入選。⑧若以此為參照,兩會召開、黨的十八大召開,這樣的新聞是很難進入少數民族新聞範疇的,可是十八大不涉及少數民族嗎?藏族女運動員切陽什姐奪得倫敦奧運會競走銅牌,這則新聞毫無疑問屬於少數民族新聞範疇,但是它僅僅隻是少數民族新聞嗎?不涉及整個中華民族嗎?再舉個顯著性不及前兩個的新聞實例,2011年清華大學舉行百年校慶活動,這顯然也不能進入少數民族新聞範疇,但是它不涉及少數民族嗎?清華大學難道沒有少數民族學生嗎?清華大學難道沒為少數民族地區培養輸送人才嗎?

難度三:高度抽象後的個性化難度。當“民族新聞”的界定陷入既沒有辦法界定“民族”、又很難界定“涉及少數民族”的困境時,高度抽象似乎成了唯一的辦法。但是研究高度抽象的定義,如前文列舉的“民族新聞, 就是具有民族特殊性的新聞”,就會發現,所有的新聞都可以被稱為“民族新聞”。就國內新聞而言,所有的新聞必然涉及中華民族,都具有中華民族的特殊性。如此一來,“民族新聞”毫無個性特征,無法與“非民族新聞”相區別。

結 語

新中國成立已60多年,56個民族統一於中華民族大家庭之下,早已形成水乳交融、互相離不開的局麵。在這樣的現實環境中發生的事實的報道,無法剝離出報道內容的少數民族屬性和漢族屬性。因此,筆者認為“民族新聞”是個偽概念。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民族新聞”的偽概念性並不影響對少數民族新聞傳播事業的研究。因為少數民族新聞傳播事業是基於少數民族語言或者是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新聞傳播事業,是主要麵向廣大少數民族受眾或者是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所有受眾的新聞傳播事業。

(作者為中國傳媒大學電視與新聞學院博士生、青海師範大學人文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