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新聞”是個偽概念
觀察與批評
作者:才讓卓瑪
綜觀中國少數民族新聞傳播事業研究,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即“民族新聞”一直被當作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但有意思的是,從1989年中央民族大學張儒教授發表文章探討“民族新聞”的定義到今天,關於“民族新聞”界定的爭論一直在持續,還沒有達成共識。
“民族新聞”的各種界定
學界對“民族新聞”的定義不下20種,雖然目前中央民族大學白潤生教授的定義有很多人認同,但依然不能結束爭論的局麵。筆者認為,這些定義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其一,套用邏輯歸納法中“被定義概念=屬+種差”的公式來定義“民族新聞”,即民族新聞=“新聞”這個屬概念+“民族性”這個種差。最具代表性的有兩類,一類基於陸定一的“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來界定,如貴州民族報原總編輯餘正生定義的:“民族新聞就是新近發生的與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麵有關事實的反映。民族新聞特色就是民族本質特征在新聞報道中的反映。”①學界比較認同的白潤生教授的定義很是嚴謹:“民族新聞是中國少數民族新聞的簡稱,是對新近發生的中國少數民族政治、經濟、文化事實的報道。”②類似的還有:“民族新聞是新近發生的,與少數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麵有關的,具有一定民族意義的事實的報道。”③另一類則基於範長江的“新聞就是廣大群眾欲知、應知而未知的重要的事實”來界定,如“民族新聞就是大眾媒介及時傳播的受眾應知、欲知、未知的具有民族意義的事實的信息”。④
其二,套用我國傳統的按報道領域劃分新聞類型的方法來界定,把民族新聞當成與其他如時政新聞等類似的一個子類型。如張儒教授提出的定義:“什麼叫民族新聞?顧名思義,就是以少數民族為報道對象的新聞。”其他具有典型性的如“所謂民族新聞,就是關於少數民族和與少數民族直接相關的新聞”等。⑤
其三,在無法或不好下定義的研究困境中,用高度抽象的方法進行界定。如王曉英認為:“民族新聞, 就是具有民族特殊性的新聞。” ⑥也有研究者抽象為:“民族新聞是具備新聞共性與民族特性的事實或信息報道。它的主、客體的邊際效應延續著國內新聞和國際新聞的生命線。”⑦
“民族新聞”的界定難度
分析這些研究成果,發現對“民族新聞”的界定有如打擂,自崔茂林批判張儒的定義後,各種以“評析”、“辨”、“思考”命名的文章不斷出現,大都以文獻綜述的方式,批判前人觀點,最後提出自己認為最合理的定義。但即使是這些不斷更新的“合理”的定義,也經不起細細推敲,用證偽的方法很容易被推翻。原因在於界定“民族新聞”存在學理性難度。
難度一:關於“民族”的界定。除白潤生教授很嚴謹地指出“民族新聞是中國少數民族新聞的簡稱”外,大多數學者都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就把“民族新聞”中的“民族”等同於“少數民族”或者是“民族自治地區”。這種把漢族從全國各民族中剝離出來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倘若按簡稱說法來論,雖然能解決這一問題,但又會產生新的問題,即與“中國少數民族新聞”相對應,理應還有“中國漢族新聞”這一類型的新聞。這樣的新聞類型劃分顯然有悖於我們國家一貫的民族團結政策。或許正是基於這一現實難度,有學者才被迫對“民族新聞”高度抽象,從本真的“民族”概念出發,這種高度抽象無疑具有曆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