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霧霾防治的區別責任
1.從經濟發展的層麵來看,經濟發達地區要比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承擔更多的責任,因為經濟發達地區的資金、治理霧霾技術條件等都占據很大的優勢。這樣有利於協調不同主體間的利益訴求,實現公平。
2.從汙染程度來看,汙染較大的地區要比汙染較小的地區承擔更多的責任。這體現了“汙染者付費,受益者補償”的原則。
三、霧霾防治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的具體實施
(一)實行聯防聯治
1.統一監管
在聯防區域設立大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其職責是製定區域內空氣質量的監管政策以及如何防治霧霾的各項規定,對區域內企業和固定汙染源的汙染物排放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2.建立區域間的合作
國際社會目前實行一種碳交易製度,從而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應對全球氣候問題。那麼我國可不可以把霧霾的主要來源物的排放權也作為一種商品進行交易呢?由區域整體把握,建立一套完備的實施方案,各個城市間加強合作。排放量大的城市向排放量少的城市購買,這樣既能促使部分城市優化能源結構,通過硫化物排放權的交易來獲取收益,又能使排放總量在合理化的範圍內實現平衡。
(二)區域化的防治
1.加強立法
我國於1987年製定頒布了第一部正式的大氣汙染防治法,又於1995年、2000年和2006年作了三次修訂。其中包括大氣汙染防治的環境保護規劃、大氣環境質量及其控製分級等一係列製度。《大氣汙染防治法》的製定及修改對我國的環境保護具有很大的意義,但是國家應當在大氣法中規定“區別責任”,使“區別原則”在適用過程中有法可依。
2.實行問責製
製定係統的獎懲規則,對治理效果好的地區進行獎勵,追究治理效果不好地區的責任。
3.製定不同的排汙標準
國務院行政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製定國家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霧霾汙染嚴重的地方,其省級政府可以製定嚴於國家排放標準的地方排放標準。
4.實行補償製度
以京津冀地區為例,北京好多汙染型企業都遷入河北,對河北造成了很大的汙染,所以應當實行補償製度。北京對河北的補償方式有兩種,從縱向看,中央要加大對河北的轉移支付力度;從橫向看,北京要為河北的霧霾治理提供一定的資金、技術支持,進行一定的生態補償。這樣也有利於貫徹公平。
四、總結
霧霾防治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為我國的霧霾防治提供了一個有效的理論基礎。如果隻強調共同責任,勢必會出現沒有人承擔責任的結果,所以要把共同責任與區別責任相結合,如果有效的將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運用到霧霾防治中,或許可以緩解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
由於目前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主要應用於國際法領域,如何將其更好運用到我國的霧霾防治中,還需做進一步的討論。
參考文獻:
[1]孟慶瑜,劉茜.《環境資源法概論》.
[2]王偉,楊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在我國環境法中的適用》.
[3]袁振華.《論國際環境法的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