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優化民營經濟法製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1 / 2)

優化民營經濟法製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法製文化

作者:劉化勇

摘 要:民營經濟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社會現代化的重要力量。文章首先對四川省民營經濟法製環境的現狀進行闡述。其次,對四川省民營經濟法製環境的困境和原因進行分析。最後,總結出促進四川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對策。

關鍵詞:民營經濟;法製環境;健康發展

優化民營經濟法製環境是社會穩步發展的重要保障,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是國家經濟和區域經濟的指向標。加強和完善四川民營經濟法律製度,優化民營經濟法製環境,促進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和平等使用,符合市場經濟實踐發展的迫切需要。

一、四川省民營經濟法製環境現狀

(一)對民營經濟主體權益的保護高度逐步提升

改革開放以來,四川省民營經濟發展不斷加快,規模和比重持續擴大,在全省經濟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8月,四川省政府通過了《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十五條措施》,《措施》指出:“維護民營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製定《四川省民營經濟權益保護辦法》,進一步明確民營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規範和約束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行為,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支持、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責任。”用政府規章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民營經濟市場主體地位,規製了政府負有對民營經濟發展的責任。現階段,《四川省民營經濟主體權益保護辦法》正在征求社會的不同意見,從而在更高的製度層麵上對民營經濟主體權益進行保護。

(二)相關規範性文件是民營經濟發展的有力保障

四川省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政府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發揮了重要作用。2013年8月,中共四川省委和省政府共同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明確了民營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在優化發展環境意見中著重強調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同時,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加大稅收力度,切實擴大有效信貸,擴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民營企業用地,緩解企業用工難題,培育壯大人才隊伍等方麵來體現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相關市、州政府民營經濟發展法製環境不斷改善

四川省各市、州結合自身的民營經濟發展現狀,通過製定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對民營經濟在發展中遇到的困境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廣元市政府發布了《關於2009年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快民營企業災後恢複重建與發展,有效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阿壩自治州政府通過了《阿壩州2013年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方案》,為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我州民營經濟大發展、大跨越,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

二、四川省民營經濟法製環境的困境及問題分析

(一)行政執法、司法監督環境不公正

一個公正的社會法製環境是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行政執法不規範和行政部門自身行為不規範,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廣受民企詬病。在政府職能轉變過渡時期,一些政府行政控製力依然表現的很強勢,使得司法係統的公正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司法機關審判的獨立性很容易“地方化”和“行政化”,甚至成為行政權力機關的附庸。在實踐中,表現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服務民營企業的理念,更多的是傾向於將服務的對象限定於國有企業的範圍。司法機關在審理有關民營企業的案件時鑒於行政權力及政策的涉入,也常常做出違背司法審判公正的判決。

(二)民營企業財產權益易受侵犯

從高的層次上講,雖然有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公司法等重要法律對民營經濟財產權益進行保護,在省內則有相關的規範性法規對其進行規製。但在實踐中,對民營企業財產權益的侵犯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麵方麵:一是土地權益受侵犯。主要形式表現為:土地使用權被侵犯,土地被征用而未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補償,合法財產受到權力部門的破壞或沒收,合法財產受到非法查封、扣押、凍結。二是知識產權方麵。權力部門對民營企業財產權利的侵權主要表現在知識產權方麵。其主要形式表現為:企業名稱和字號,注冊商標,商業秘密,專利,企業或產品遭受誹謗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