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薪酬製度(3)(2 / 3)

(1)技術工人執行崗位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製,工資由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崗位工資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兩個職務分別設置,各設若幹檔次。

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工人的技術水平高低確定,共分五級,每級設一個工資標準。

(2)普通工人執行崗位工資製,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部分組成。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共設13個檔次。

(3)機關工人的獎金根據對工人勞動實績、勞動態度、服務質量的考核確定。獎金在工人基本工資中的比例為30%。獎金要適當拉開差距,具體發放辦法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來製定。

2.公共事業單位工人的工資製度。公共事業單位的工人分為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兩大類。

(1)技術工人執行技術等級工資製,分為技術等級工資和崗位津貼兩部分。其中技術等級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主要體現技術工人的技術水平高低和工作能力的大小。技術等級工資標準,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兩個職務分別設置,各設若幹檔次。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技術工人實際工作量的大小和崗位的差別,是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

(2)普通工人執行等級工資製,分為等級工資和津貼兩部分。其中等級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分為若幹個等級。

津貼是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主要體現普通工人實際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表現的差異。

3.正常增資辦法。

(1)晉升崗位工資檔次。通過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合格的工人,晉升一檔崗位工資,並從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個月起兌現工資。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按晉升後的技術等級(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

(2)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執行晉升後技術等級(職務)的工資標準。

(3)調整工資標準。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增長情況和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的增長情況,在調整職級工資標準的同時,相應調整工人的工資標準。

我國現有工資製度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工資製度的演變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工資製度實行四次全國性的改革。1952年到1955年,我國實行第一次工資改革。這次改革逐步將供給製為主的工資製度改為工資製。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統一以“工資分”作為全國統一的工資計算單位,並統一規定“工資分”所包含實物的品種和數量,同時,建立新的工人和職員的工資等級製度。

1956年,我國實行第二次工資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工資分”,實行直接貨幣工資標準,進一步改革工資等級製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統一的職務升級工資製。

1985年,我國實行第三次工資改革。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改革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製度,按照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四個組成部分。

1993年,我國實行第四次工資改革。機關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製,按工資不同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個部分,其中,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是職級工資構成的主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工作特點不同,實行五種不同類型的工資製度,包括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製、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資製、藝術結構工資製、體育津貼、獎金製和工人的工資製度。同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還實行地區津貼製度和獎金製度。

二、現行公務員工資製度存在的問題

現行公務員的工資製度是1993年與國家公務員製度一同建立起來的,簡稱職級工資製,由職務、級別、基礎、工齡工資四部分組成。1996年國家統計局社會調查反映,工資製度改革受到群眾普遍歡迎,列為當時十大成功改革的首位。這主要表現在:一是工資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已從1992年的年人均2755元提高到1999年的8801元,累計增長了219.5%,年均增長18.1%。二是建立工資正常晉升機製和工資動態調整機製。三是根據實際情況對工資製度不斷進行改革完善。四是對事業單位開展按勞分配與按生產因素分配相結合的試點工作。

但同時,1993年以來,一些重大的製度改革,如財稅體製、金融體製、投資體製、社會保障製度以及住房製度等項改革都在大步推進;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人才競爭更趨激烈,優厚的工資待遇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建立優才優價的激勵機製越來越重要。在實際運行中,職級工資製逐漸反映出來一些問題,其中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