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培訓製度(3)(3 / 3)

1.美國公務員培訓的實踐。

(1)公務員培訓的種類。在美國,對公務員的培訓主要有四種。一是高級官員的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4周,培訓內容主要是提高高級官員憲法和法律方麵的知識,培訓地點為聯邦高級管理培訓中心;二是中級官員的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2周,培訓內容主要是提高中級官員憲法和法律方麵的知識。培訓任務由國家3所中級管理人員培訓機構來承擔;三是特殊培訓,即對政府各專業人才的培訓,如預算局對財會管理人員的培訓;四是其他人員的培訓,即政府各部門隻要獲得人事管理總署的同意,可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2)培訓的方法。在美國,對公務員的培訓方法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技能培訓或示範表演法;個人教練或在職培訓法;敏感性培訓法;工作循環項目培訓法;模擬培訓法等。

2.法國公務員培訓的實踐。

(1)法國公務員培訓的方式。在法國,對公務員的培訓大體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短期進修,即提高公務員工作能力的培訓;二是晉升培訓,即增加公務員知識的培訓;三是離職培訓,即公務員提出申請,經本單位同意後可脫離現職接受培訓;四是新錄用公務員的崗前培訓。

(2)法國公務員培訓的法律和經費保障。1971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繼續教育法案,對公務員的培訓與進修等問題進行專門規定。1985年法國政府就公務員培訓問題又進一步進行法律規定:一是行政機關可以要求公務員進行繼續培訓;二是公務員有要求繼續培訓的權利;三是公務員有對自己感興趣的題目申請培訓的權利。

法國政府在1989年規定每個部門用於繼續培訓的經費要占公務員工資總額的1.2%,到1992年不少於2%,繼續培訓經費和崗前培訓經費相等,二者之和占公務員工資總額的5.7%。

3.加拿大公務員培訓的實踐。

(1)加拿大公務員培訓的種類。在加拿大,公務員培訓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適應性培訓,即一般在公務員任命6個月內進行,目的是使受訓者具備該職務工作的基本價值觀和技術;二是管理部門的培訓,即已提拔到各級管理部門的所有主管人員進行的培訓;三是語言培訓,由於《官方語言法》規定英語和法語是加拿大的兩種官方語言,為此,要對公務員進行語言的培訓。

(2)加拿大公務員培訓的係統方法。這種係統方法是指用來編寫、講授和評價各種課程的方法,即怎樣設計、實施、評價與改進培訓,以使培訓符合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富有成效。這種方法的要點是:分析職務要求;分析技能要求;編寫培訓教材以教授這些特定的技能;編寫明確的指導書,指導教員如何使用教材,以培訓教員;準備進行測驗,以鑒定學員掌握技能的程度;進行試點培訓,用測驗來評價培訓效果,修訂培訓教材;培訓;測驗學員的技能;衡量培訓對本職工作的影響。

(3)加拿大公務員培訓的管理機構。在加拿大,對公務員培訓的管理工作由財政委員會和公務員委員會以及政府各部門負責。

財政委員會負責製定公務員培訓政策、標準、目標、人力資源的計劃,以及監督各部門執行培訓政策的情況和評價政策。

公務員委員會具體負責承擔政府各部門公務員的培訓工作以及進行培訓技術方麵的研究。

政府各部門負責製定自己的培訓計劃。

二、我國公務員培訓的實踐

自從1993年推行國家公務員製度以來,公務員培訓工作為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做出重要貢獻。據不完全統計,從1993年至2002年,全國開展各類公務員培訓超過1700多萬人次。最近幾年,參訓率不斷提高,由1996年的26%提高到2002年的62.3%,提高36個百分點,每年大約有230多萬人次參加培訓。

1.公務員培訓工作的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