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必須嚴格。考核標準科學、合理、量化及考核方法改進後,考核能否公平,關鍵在於是否嚴格。考而不嚴,不如不考,隻有做到嚴格,才能體現公平。
5.必須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監督。為保證考核公平,需要有監督考核人員的法規和機製,尤其是要加強對負有考核責任的領導幹部的監督。比如,在考核中可以由領導根據考核標準,計算所屬工作人員各人所得分值後公布於眾,征求群眾意見後審定;也可由被考核人根據標準,計算自己的各項目及總體應得分數,交本部門群眾評議後,領導審定;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則要進行民主評議、民意測驗,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這樣做,有利於將考核置於群眾監督之下,可以防止考核中個人說了算,或以職務或印象論優劣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人員考核與獎懲的作用
考核是發現和了解人員素質、能力的重要途徑,是人員管理的基礎,是科學合理地使用人才的前提。獎懲可以起到激勵、規範和引導、示範等作用。
一、人員考核的作用
人員考核是獎懲、晉升、培訓、增薪等的客觀依據,是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礎環節,所以,搞好人員考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人員考核是了解和識別幹部的途徑。在人事管理實踐中,從古到今,考核都是了解識別人才的最基本的途徑。人員考核運用科學方法對人員素質和能力進行有效考核,以達到全麵、客觀、準確地了解和掌握被考核者的情況。
2.人員考核是合理使用人員的基礎。“知人善任”是人事管理的基本思想。所謂“知人”,就是了解和識別人員,既要看到他的優點,又要看到他的缺點,既要看他的一時一事,又要注意他的全部工作經曆和表現。所謂“善任”,就是在知人的基礎上合理使用人員,根據所要安排的工作需要和被考核者的特點,把他放到最能讓他發揮優勢的崗位上,以利於最大限度地施展他的聰明才智。知人是善任的前提和基礎,善任是知人的歸宿和目的,二者相互聯係,相輔相成。所以,隻有運用科學的考核方法,切實加強對人員的考核,全麵、客觀、準確地認識人才,才能達到合理使用的目的。
3.人員考核是實施人員培訓的依據。在我國,每個幹部都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通過人員考核,可以全麵了解和掌握這些人員的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成績和不足,有利於有針對性地實施對人員的培養教育,提高其政治、文化、業務素質。
4.人員考核是激勵其奮發努力的動力。各級人事部門經常或定期對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全麵考核,並把考核結果同人員的使用、升降、獎懲、工資福利、培訓等緊密地結合起來,這對激勵人員奮發進取,按照各自的崗位要求和工作標準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人員獎懲的作用
1.激勵作用。激勵作用是獎懲製度最基本的功能作用。科學地行使獎勵,可以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人員的潛在能力,從而產生出創造更好成績的動力。激勵作用是在不斷滿足工作人員物質和精神需要的基礎上發揮出來的,是促使工作人員積極工作的強大動力。
2.規範作用。懲罰的規範作用,是指通過對那些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的直接懲罰,不僅教育違紀失職者本人,而且對周圍工作人員的思想和行為也施以影響,促使他們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從而達到規範和約束工作人員的目的。
3.引導和示範作用。獎懲的引導和示範作用,是指通過獎勵先進和懲罰落後,表明國家提倡什麼,反對什麼,向人們昭示怎樣做是正確的、光榮的,怎樣做是錯誤的、可恥的,從而對廣大工作人員的行為產生引導和示範作用,促使他們以先進為榜樣,以後進為己鑒,奮發進取、努力工作。
4.其他促進作用。人事管理製度是由考核、獎懲、任用等環節組成的,而獎懲是其中重要的一環。獎懲工作做得好,可以促進其他環節的實施,增強其他環節的工作效應;反之,則會影響其他環節的效果。通過考核,根據其成績大小,表現好壞,論功行賞,按律懲罰,可使考核工作發揮出應有的效能,否則,考核的作用便無從談起,就變成為考核而考核,走過場,徒具形式,不但不能獲得好的效果,而且難以堅持下去。
我國公職人員考核的基本成效
一、考核方法的不斷改進
1.從單一的定性考核向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考核發展。隨著考核工作的深入開展,許多地區和部門普遍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即分解考核要素,量化考核標準,然後在進行民主測評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結果,提高考核結果的準確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