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總結公職人員分類的涵義及意義,分析品位分類和職位分類的主要特征,係統闡述職位分類的原則和程序,介紹國外分類管理製度的發展態勢,最後總結我國公職人員分類製度的主要內容、優點及其存在的問題。
公職人員分類的涵義及意義
一、公職人員分類的涵義
公職人員分類是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一項基本工作。所謂公職人員分類是指將公共部門中的公職人員或職位按工作性質、責任輕重、資曆條件及工作環境等因素分門別類設定等級,為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環節提供相應管理依據的程序方法。
由於公職人員分類的對象是公共部門中的公職人員或職位,由此形成了三種典型的公職人員分類製度,一是以公職人員的官階為中心的品位分類;二是以職位為中心的職位分類;三是官職並立的職務分類。
二、公職人員分類的意義
公職人員分類是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條理化的基礎,其意義具體體現在:
1.公職人員職務分類有助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簡明、高效。公共部門的任職人員是一支龐大的隊伍,其工作也繁雜多樣,沒有一定的分類就無法實現管理的目標,從某種程度上講,沒有分類就沒有科學的管理。對公職人員進行分類,可以使國家的公共部門人力資源政策有的放矢,政出有因,政出有果,實現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簡明、高效。
2.公職人員分類管理有助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實行公職人員分類,無論是品位分類,職位分類還是二者的混合分類,每種分類都有相應的分類標準,每等、每級都有客觀的評價依據。工作本身又有工作說明書合乎工作規範,這就使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的錄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標準客觀,勢必有助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規範化程度的提高,使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高效。
3.公職人員分類管理有助於公職人員的自我激勵和開發。分類管理使公職人員的等級有了明確的劃分,這樣,公職人員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自己所處的等與級,進一步明確自己本身的升遷途徑和升遷目標。一方麵,可以激勵其圓滿完成現任工作;另一方麵,也激勵其為將來升遷後可能從事的工作做好知識、技能上的準備,進一步搞好自我開發,實現自我的不斷完善。
4.公共部門人員分類關係到公共部門人力資源係統的穩定。任何社會組織要維持自身結構的穩定和發展,除了必須具備它運行的各種外部條件和內在的動力外,內部的分類與分等也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公共人力資源通過分類與分等來強化公共係統的各種功能,滿足各種複雜的需要,為公共部門人力資源係統提供一個資源分配、信息傳遞、公職人員流動和功能運作的基本模式,有利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係統自身的穩定和發展。
5.公職人員分類管理有利於公共部門有效地克服官僚主義。鄧小平在1980年就深刻闡述了官僚主義產生的原因,他說:“官僚主義的另一病根是,我們的黨政機構以及各種企業、事業領導機構中,長期缺少嚴格的從上而下的行政法規和個人負責製,缺少對於每個機關乃至每個人的職責權限的嚴格明確的規定,以至事無大小,往往無章可循,絕大多數人往往不能獨立地負責地處理他所應當處理的問題,隻好成天忙於請示報告,批轉文件。”①而分類管理的基本特點就是通過把公共部門中每一個職位的職責、權限以一定的形式確定下來,使之規範化、製度化,進而促使公職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做到權責統一。由此可見,公職人員隻要按照分類製度所確定的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就能夠有效地抑製官僚主義的產生。
品位分類和職位分類的主要特征
一、品位分類
1.品位分類的發展曆史
以英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實行品位分類製度。它是一種以文官的個人條件,如學曆、資曆等為主要依據的分類管理方法。
這種分類是以“人”為中心進行設計的。文官既有官階又有品位,官階標誌品位等級,即級別,這種級別代表了地位的高低、資格的深淺、報酬的多寡。品位標誌著其權力等級,即職務,它代表著職責的輕重、任務的繁簡。品位等級與擔任職務可以不相一致,既可以官階高而職務低,也可以職務高而官階低,甚至還可以有官階而無職務。
事實上,品位分類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曆史。自魏晉以來,官階就稱“品”,朝廷官吏分為“九品十八級”,以後各代逐步完善,品級也逐步增多且品級同俸祿掛鉤。但是,在封建社會,品位主要是特權和身份的標誌,同現代意義的品位分類有著根本上的區別。1870年,隨著公務員製度的建立,英國對封建社會的品位分類製度進行了修正和改革,使品位分類製度不斷完善和成熟,具備了現代意義。其主要表現在:由封建社會的注重特權和身價到現代社會的注重任職資曆條件;由封建社會的注重人治到現代社會的注重法治。1971年,英國又對品位分類製度進行了完善,在品位分類中引進了職位分類的因素,把所有非工業部門公務員的職務分為十大類,即綜合類、科學類、警察類、資料處理類、調查研究類、法律類、秘書類、社會保險類、專業技術類、培訓類。其中,每一大類又分為若幹職級。另外,其他實行品位分類的國家還有法國、意大利、德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