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浙江全省鬧“革命”
在溫州的機關“效能革命”悄然進行之時,整個浙江的機關效能建設也在醞釀之中。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習近平在2004年2月初的一次全省性大會上表示,本省將成立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將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十幾個部門參加。
根據計劃,浙江省紀委(監察廳)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的落實、專項清理整頓和糾正行業與部門不正之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督查機關各部門崗位責任製、服務承諾製、限時辦結製等有關製度的製定和執行情況。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製定實施效能建設績效考核辦法。浙江各地、各部門也將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具體指導。
製度是效能建設的根本,浙江省將逐步健全失職追究製、否定報備製、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製等製度,以崗位責任製來明確工作職責,以承諾來明確服務要求,以公示製來推行政務公開,以公開評議製來強化民主監督,以失職追究製來嚴肅工作紀律,逐步實現以製度管人管事。
此外,浙江省還將在機關幹部中采用公開招聘、競爭上崗、聘任製等選人用人方式,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賽馬”機製,並通過職業道德建設與業務培訓,切實提高機關幹部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資料來源:《國際先驅導報》,2004年2月17日)打造高效政府不能隻靠“效能辦”
據報道,為解決機關單位中普遍存在的辦事效率低下等問題,有的地方成立了“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負責督察機關的工作作風。對被查出違反機關製度及效能低下者,初犯將被效能告誡,取消年終評優;第二次將被降職;再而三者將被開除。
“效能辦”的成立無疑將對當地政府部門工作效率的提高發揮作用,可以改變此前行政效能高低與部門考核、公務員個人考評、任用、獎懲的脫節狀況。但“效能辦”隻能視為建立一個高效政府的第一步。
首先,從“效能辦”的人員組成看,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及各主要機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從監督體製看,這仍然屬於政府“內部監督”的範疇,屬於建立內控機製的嚐試。
其次,從監督的內容看,主要是督察機關的工作作風。但作風優良僅僅是對公務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而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公務員隊伍的要求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清正廉潔、作風優良”。作風之外,公務員的素質和效率也決定著政府部門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再者,從工作機製和處分機製看,由於組成人員的特殊性,使督察工作更多地決定於督察人員的隨機檢查和被督察人員的作風表現,缺少一個長效的機製和量化的標準。
因此,要真正建立起一個高效能的政府,還應在成立“效能辦”的基礎上,從製度、機製甚至是觀念上著手。目前一些政府部門效能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公務員素質和專業化程度不足。因此,最基本的,是要在公務員錄用過程中,通過完備的錄用機製和考核方式,選拔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緊接著,應像一些政協委員在此次“兩會”期間提出的,建立統一的國家行政效能投訴製度,設立法定的行政投訴機構。
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內部評價製度之後,效能監督則應跳出行政機構內部監督的圈子。在監督形式上,引入外部監督機製,加強人大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可以就政府部門服務的時限、質量、程序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製定科學合理的評議測評辦法,由普通公眾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測評。
更重要的,是在對作風的監督之外,引入“績效審計”機製,審查投入產出比和綜合效益,以減少、杜絕個別部門決策者的“拍腦袋”決策、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使政府決策和公務員行為更具科學性。這一點,深圳市已有成功的經驗。
盡管如此,這些方法仍然是建立在“查”的基礎上,而要從根本上提高政府效能,還應如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適應新形勢改進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怎麼改進,簡單地說,就是政府不管不該管的事,把不該管的事交給企業、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加強宏觀調控和對市場經濟環境的規範與監管。這樣一來,無用功少做了,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
(資料來源:《江淮晨報》,200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