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之所以能不斷做大、做強,甚至不乏數百年的老字號,在商人備受歧視的封建社會,必然要依賴官府在一定程度上的支持。徽商大都待人寬厚,頗有謙謙君子的儒者風範,甚至不乏圓滑的一麵,但在此背後,則是一種忍辱負重、在夾縫間求生存的韌性——這正是“徽駱駝”精神的核心。
中國自古重人情,徽州人背井離鄉來到異地經商,首先要取得當地人的認可。“欲把名聲充宇內,先將膏澤布人間”的道理,崇尚儒家精神的徽商,理解得非常透徹。徽商盡管大都由小本起家,起早貪黑經商,掙的是血汗錢,但每逢發生水災或饑荒,當地的徽商一般都會“不計血本”地傾囊相助。善行與德名背後,不僅是“有舍才能有得”的利益計算,也飽含著諸多的無奈——包括官府在內,誰都認為商人有錢,徽商富戶又豈能不“破財消災”?
徽商一般不做“一錘子買賣”的短線行為,寧可眼下吃虧,目的就是為今後的長期發展贏得有利條件。特別是與官府結交,在看似風光的背後,徽商的代價是非常高昂,甚至是非常慘痛的。
例如,有個徽州商人在揚州販鹽致富後,收養了一個漂亮的女孩子作為義女,聽說新到任的高官韓某打算立個偏房,頓時樂不可支,並迫不及待地托媒人說合。他不但把自己的義女許配給高官韓某做小老婆,還倒貼了一大筆財物作為嫁妝。後來,高官韓某的原配夫人死了,徽商的義女被立為繼房,該商人依然對做官的女婿曲意逢迎。
萬曆年間的歙縣商人汪士明長年行商,對各地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深有感觸。他說:“我們辛辛苦苦掙來的錢,還不夠被各方酷吏搜刮,與其如此,還不如主動捐資報效官府呢!我的血汗錢與其落入貪官汙吏的私囊,倒不如變成太倉的儲糧!”於是,他主動將大量的家產換購成大米,支援邊疆,得到了朝廷的嘉獎,由此社會地位大增,當地衙門的酷吏,也不敢對他肆意欺淩。
由於徽商“審時度勢”,善於對封建官府曲意逢迎,且大多通曉詩書,與科舉出身的達官顯貴有很多共同語言,因此,官府對很多“樂善好施”的富商,往往也處於長期利益均沾的考慮,主動充當他們的保護傘。
清初有個姓鮑的徽州商人,由於經商有成,遭到一些人的嫉恨,被人誣告到官府。但由於鮑某和官衙中人私交不錯,每次被誣告,他都能化險為夷,最多破財消災了事。
當時的兩淮鹽官李煦在條陳中向康熙皇帝奏道:“商人大都為人怯懦,最不願生事。而商人一旦卷入官司,衙門口的官差就會趁機對商人百般刁難,不擇手段地向商人敲詐勒索。因此,商人結交官府,是一種不得已的未雨綢繆之計。”李煦的奏折,和盤道出了商人不得不竭力逢迎官府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