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1966年:造反與浩劫 (2)(1 / 3)

2月5日,經曆了驚心動魄的“一月革命”後,上海宣布成立“上海人民公社”,它很自然地讓人聯想起1871年的“巴黎公社”。“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張春橋擔任第一領導,因寫《評新編曆史劇〈海瑞罷官〉》而出名的“紅色理論家”姚文元為第二領導,工人造反領袖王洪文是第三號人物。他在大會上高聲宣讀《公社通令》:“宣判舊上海市委、市人委死刑,剝奪它的一切職權……一切權力歸上海人民公社”。

2月24日,“上海人民公社”改稱“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成為合法的黨政機構。僅僅半年前還是上棉十七廠保衛科幹部的王洪文出任革委會副主任。1969年,王洪文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1973年,一躍成為中共中央副主席。

就當王洪文在上海當上“工總司”造反司令的兩天後,1966年11月8日,北京工人造反派組成“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簡稱“全紅總”),他們的口號是“造現行合同工、臨時工製度的反,徹底鏟除這一反毛澤東思想的大毒草”。

12月1日,“全紅總”300多人到全國總工會造反,占領禮堂。總工會請示中央後,同意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得無故解雇合同工、臨時工。12月18日,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毛澤東的夫人江青接見造反派,把攻擊矛頭直接對準了國家主席劉少奇,她說:“現在的合同工製度是劉少奇提倡的,合同工是劉少奇搞的,我們不知道。有人說是主席要搞的,那隻能說是他們的主席,不是我們的主席。”她進一步說:“他們(指全國總工會)不為工人服務,幹脆讓工人進到樓裏去住,讓他們滾出去,造他們的反。我們對於壞分子還給他飯吃,讓他勞動,而合同工一解雇就沒飯吃了,這樣搞培養奴隸主義。”

經江青這麼一煽動,“全紅總”當即占領了總工會大樓和勞動部。12月26日,江青、康生等人又在人民大會堂接見造反領袖,總工會的兩位負責人被臨時叫到現場站著,唯唯諾諾。江青說:“合同工製度完全是資本主義的一套,保留一定數量的雇傭工來減少資本的支付,封建主義也不能比這個製度殘酷!什麼勞動部長,勞動部長不勞動,讓他們當科長去吧,當合同工去,你們去雇他們!”

1967年1月2日,“全紅總”與全國總工會、勞動部簽發了一個《聯合通告》,內容是:“經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提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協商,聯合作出以下緊急決定:1.為了保證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等參加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參加生產的權利,一律不得解雇;2. 1966年6月1日以後被解雇的,必須立即召回本單位,參加運動,參加生產,補發解雇期間的工資;3.凡遭到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迫害的,必須當眾恢複名譽,賠償損失,妥善安排,認真處理。以上決定,通報全國。”

這是建國以來,第一次由一家群眾組織牽頭向全國進行政策通告。

發生在上海和北京的工人造反奪權運動,是1966年一個最生動的縮影。從此,中國的眾多工業城市天下大亂。從秋天開始,大江南北爆發了無數起奪權行動,各省市的黨政機關幾乎全部癱瘓,造反派衝進黨政大院,把各級官員拖將出來,要麼戴上紙糊的高帽現場批鬥,要麼關押起來進行拷打審訊。在“奪權”中,一些高級幹部遭遇不測。1967年1月22日,煤炭工業部部長張霖之在被工人造反派關押40多天後毒打致死,遺體上有32處傷痕,頸部被打出幾處血洞,慘不忍睹。1月29日,被“山西革命工人造反縱隊”關押的山西省委第一書記衛恒,不堪受辱自殺身亡。商務部部長姚依林被造反派發“全國通緝令”追捕,若不是周恩來將他緊急送進中南海,很可能也遭遇厄運。古往今來,無政府主義的確有一種特別的魅力,它以顛覆現有秩序的方式,讓沒有權力的民眾階層在瞬間迸發強大的報複性快感,它的“酵母體”常常是民族主義、反權威主義和反等級製度,而其手段則是暴力和血腥的。對這種情緒的利用往往是產生“革命”的最佳辦法,可是當它被激發出來之後,連發動者都很難對之進行持續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