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村鎮銀行製度缺陷主要在於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資格受到限製。按照銀監會規定,村鎮銀行實行發起設立,且至少應有1家以上境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同時,規定還要求村鎮銀行的最大股東或唯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這一主發起人製度限製了村鎮銀行投資者的來源,沒有為其他經濟主體提供自由選擇的機會,這也使得村鎮銀行在主發起人選擇上麵臨大銀行係和小銀行係的尷尬。另外,這一規定限製了民營資本的進入。民營資本不能成為發起人,也就意味著沒有絕對話語權;同時規定要求民營資本持有股份不超過10%,使得民營資本對村鎮銀行未來的利潤及設立不感興趣。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主發起人製度從根本上限製了村鎮銀行的股本擴張與長足發展。
(2)農村資金互助社內部管理機製不規範,存在風險隱患
大多數農村資金互助社內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監督約束等機製不健全。黑龍江省農村資金互助社中的理事會、監事會和社員大多數是由村委會的書記和主任兼任,工作人員少,機構內部人員身兼數職的現象比較普遍,根本沒有做到重要職責和崗位的嚴格分離,更沒有嚴格執行重要崗位輪換製度,使崗位之間失去相互製約的作用,導致內部控製監督不足,容易引發內部人控製風險。此外,互助社的資金有限,其基礎設施一般較差,沒有配備完善的防衛工具,如防彈玻璃、報警設施、保險櫃等,安全隱患較大。
3、小微金融機構的機遇
(1)良好的經濟環境。從黑龍江省的經濟發展情況來看,“十一五”期間,黑龍江省的經濟實力明顯增強。2010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0235億元,與2005年相比(下同),年均增長11.9%;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900美元。地方財政收入達到1073.3億元,年均增長22.3%,其中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712億元,年均增長17.5%。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達到6812.6億元,年均增長31.5%。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4001億元,年均增長17.7%。另外,黑龍江省在“十二五”期間的發展目標中提出,大力支持“三農”發展,積極發展農村供應鏈金融。
(2)良好的國家政策。國家不僅成立小微金融機構用於支持新農村建設,還出台了很多相關的政策對其進行優惠。例如,在存款準備金方麵,中國銀監會在2008年出台了《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文章規定了村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的實行情況,那就是應依照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標準實行。除此之外,國家還在財政政策、稅收政策方麵出台了相關的優惠措施,並且針對小微金融機構的風險出台了相關的防範措施。
4、小微金融機構的威脅
(1)農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威脅。農村信用社經過50多年的耕耘和曆練,積累了很多客戶資源,其完備的配套設施和成熟的經營理念,必然對新興的小微金融機構發展造成很大的困擾,盡管其業務重心偏向城鎮,但其“農村”性還是讓很多農戶認為它是最值得信任的金融機構。其他金融機同樣也威脅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像郵政儲蓄、農發行、小額貸款公司等。
(2)民間借貸的威脅。黑龍江省農村金融領域中存在廣泛的民間金融活動,包括扶貧社、基金會甚至高利貸等民間金融組織在黑龍江省農村領域中大量存在。且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對資金的需求越來越大,又無法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足夠的貸款,民間金融活動越來越活躍。當農戶需要借貸資金時,大部分農戶選擇民間借貸的方式,即從親戚、朋友或者鄰居那裏借錢,借不到錢的則選擇“高利貸”,僅有一小部分農民選擇從農村信用社或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