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的反駁中主要是對部分官員們企圖掩飾和推卸責任的做法做了假設。先反問證明官員們可能會在工作中扭曲製度內容,並用了一則案例直接證明。而且沒有就此收手,而是接著追問,政府官員的“不透明”用意何在?與之前的提問一氣嗬成,組合中意義很明確,直指官員企圖掩蓋事實的腐敗思想,既駁斥了對方,又獲得了觀眾的共鳴。
大局著眼式組合
因為李舒舒為救人受傷,還被認定有妨礙交通安全這件事而引起的辯論賽“為救人而妨礙交通安全,是否該責任自負”中,正方認為此舉需要責任自負;而反方認為情有可原,不能把事件責任都推給救人者。
正方說:“她的行為是違反交通法規的,這一點不容置疑,雖然她是為了救人,但製度是剛性的,不能因為她初衷不同而動搖。”
反方說:“正方的理性有些冷血!法律確有要求,可是人性的善念就不值得考慮和鼓勵?現在市民都這樣分析:冒著生命危險救人,若成功了,會有受益家屬和社會感謝,可能被追究一點責任不算什麼;但若救人不成功,不但沒有家屬感謝,還要被追究相應的責任,這是否公平呢?無論答案如何,這就是我們要引導大家的想法嗎?想想佛山‘小悅悅’事件,當我們站在道德高點批評那些‘見義不為’時,我們可曾想到他們為何‘見義不為’?他們究竟在擔心些什麼?當我們一味抱怨這個社會如何冷漠、良知如何泯滅之時,又何曾理解那些‘做了好事反被追責’者內心的酸楚?設若人人在麵臨危急時刻都要經過大肆思索才能作出最佳選擇的話,那麼這種所謂的‘理性’又會將人性的善良引向何方?責任自負,真的合適嗎?”
如果反方僅僅從人性和法律的考量上提出質疑,恐怕不會有這麼強的力度。反方的提問從李舒舒事件的現實意義開始,質問現實中的影響。大局著眼,聯係到“小悅悅”事件和目前社會上經常出現的論調,一連串的質問,把深層問題挖掘出來。剛性的製度弊端也隨之而呈現於觀眾麵前,最後問“合適嗎?”由於前麵的蓄勢,已經是深深拷問在場每個人。
組合提問的技術要點不隻是問題的犀利,更要求對多個問題順序和提問深度的把握。用問題引導場上的思路,體現己方的縝密思維。實踐中選手要在眾多材料中精心整理,編織成問題之網,困住對手,使論辯勝利更有保證。
(摘自《演講與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