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人才方麵,老子一貫強調以謙下的態度,諸葛亮這樣的軍事戰略的人才,如果沒有劉備的三顧茅廬的懇切的態度,恐怕諸葛亮也不會被劉備所“驅馳”的。
綜合以上四點,老子認為,這就是不爭之德。作為企業的管理者,要以戰略為先導,不要覺得自己有了一定的實力,就隨意超越戰略的進程,這樣就是一種冒進的錯誤,也不要急功近利而情緒衝動。
老子認為:管理者的不爭之德,是最符合自然法則的一種行為規範。因為,在老子看來“上天”也具備不爭之德,人們這樣做隻是“道法自然”罷了,那麼上天果真有不爭之德嗎?這個問題可以從我們身邊的自然現象來說明,比如:在太陽係中,地球圍繞太陽旋轉,是自然的法則,並沒有主觀的故意,所以,地球上的一年有四季的更替,也由於地球的自轉,形成了白天和黑夜,也沒有主觀的造作,因此,白天黑夜也是自然而然的,人類生存這自然界中,大自然養育了人類,可是,大自然並沒有根據人類的好惡,安排自己運行的軌跡,無論人們喜歡白天厭惡黑夜或者喜歡春天厭惡寒冬,它總是按照自然的法則運轉,這就是“上天”的“不爭之德”,企業的管理者,對待企業的發展規律,也要不以個人的意誌為轉移,效法“不爭之德”的精神,企業的發展也會朝向既定的戰略目標,而不會因為人的衝動而偏離軌道。
六、管理者應以員工的利益為己任——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原文75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老子說,人民所以挨餓,是因為上麵的雜稅太多。人民所以難治理,是因為上麵有諸多徭役,人民所以輕視死亡,是因為上麵的為了活得更好。饑餓的人們,又輕視死亡,世界上還有比這更難於管理的百姓嗎?在老子看來,之所以民不聊生,完全是由於管理者窮奢極欲造成的。
漢朝於公元前202年統一全國,西漢之初,主張“無為而治”,認為隻要政治措施簡單,不多生事端,老百姓就能安靜下來而不會起來造反。高祖時就已推行“無為而治”,惠帝繼之。到了文帝及其子景帝執政期間,進一步大力執行“與民休息”、“無為而治”政策。
文帝在位23年,傳位於兒子劉啟,是為景帝,在位16年。這39年,從公元前179年到141年,漢朝的政局,開始正規化。根據傳統諡法,“道德博聞日文”,“由義而濟日景”。文與景都是上好稱呼。而劉恒與劉啟間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年歲收不好就下詔責己,又不大更張,一意與民休息。其恭儉無為,在中國曆史上造成“文景之治”。
文、景二帝先後統治了近四十年。據史書記載,由於經濟的蘇,百姓人給家足,國家倉庫中堆滿錢糧,串錢的繩子日久而腐爛,糧食年年相積而陳舊變質。因此,國家財富盈溢,社會人口激增,出現一派升平景象。
秦代竭澤而漁的剝削方式在漢初得到重大改善。景帝時最終將田賦的比例定在“三十稅一”,並成為定製。此外,口賦、算賦、更賦等賦稅在文景時期也都獲得不同程度的減輕。徭役曾是秦代暴政的象征,漢初統治者都十分節製使用民力。為了使百姓免受賦稅之苦,文帝下令列侯不準居住京城,各自歸國。文帝首開“籍田製”,表示對農業生產的重視。文景二帝還多次下詔救助災荒,令郡國官吏務必重農桑,發展生產,並設“孝弟力田”獎勵努力生產的農民。
政治統治離不開法律,但嚴刑峻法隻能導致社會人人自危,眾叛親離。文景時代的刑罰盡管不像史書所記載的那樣“寬容”,但較之秦代肯定是大為減輕並且有章可循。特別是文帝本人對法律十分尊重,他所任用的廷尉張釋之不以君權的意誌行事,敢於維護法律的尊嚴,提出“天子所與天下公共”的法律觀,留下了許多動人的佳話。例如,一次文帝要對驚其禦馬的人處以極刑,而釋之認為隻能處以罰金,最後說動了文帝。還有一次文帝要對盜高祖廟前玉環的人判族刑,廷尉認為隻能判罪犯本人死刑,文帝也不得不尊重廷尉的意見。漢初幾十年輕刑慎罰,維護法律尊嚴的風氣,給人民帶來一個安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