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家代理行也被炒!

第二家銀行在當地排名第四,以辦公環境自由前衛著稱,在中國上海設有代表處。找這家銀行代理,是因為他們一口氣答應了合同的仲裁地和仲裁法律的安排。在不到一周時間內,我們迅速達成協議。第二天,正值我司董事長即將乘機離開當地,準備帶著兩方已簽好字的合同回國時,筆者一大早趕去銀行簽字,卻不料對方主管經理回答說,有些環節還在上層審批中,下午簽字。懷著忐忑的心情,筆者和資金部經理下午趕到地點,對方經理一改早上的口氣,說不能接受我們基於工作量而提議的代理費的方案,隻能按照他們新提出的代理費方案簽約,同時還在北京與貸款行取得了聯係。此時此刻,董事長已準備赴機場回國,對方突然獅子大張口要上百萬美元,氣憤之下,頓覺一股暖流衝進了眼眶!筆者不再說什麼,隻是要求對方將他們的看法逐條以文字形式寫出,看與原定協議的要求究竟差異在哪裏。

回到家中,筆者以郵件發出要求,請他們在下周一回複。隨後,筆者又與北京的貸款行取得聯係,貸款行重申尊重公司的意見與決策!筆者暗下決心,這家銀行若死不講理,也要炒掉!

3.峰回路轉,第一家代理行起死回生!

與第二家銀行的僵局發生在周五,到了周日,資金部經理就給了筆者好消息,第一家銀行表示願意與我們重新合作,周一就要來公司拜會我們。原來,在周五回家的路上,筆者就交代給資金部經理,迅速與第一家銀行取得聯係,看他們有什麼新的反應。盡管當地人不喜歡周末加班工作,高管人員大多去海邊別墅去度周末。但接到我們的消息,還是很快給了反饋。周一一大早,該銀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就來到我公司,感謝我們重新給予他們機會。很快一切搞定。不僅仲裁條款依了我們的條件,且年代理費收費方案也接受我們的合理提議。雙方都有大悲大喜的感覺,但誰也沒有表現出來。第二天我們完成了簽字。

4.思考

“現在的中國人真有錢!”,“中國的大企業有錢!”,“中國的銀行有錢!”等等。這些話是我在當地工作的幾年裏經常聽到的話。

中國的企業在國外做大項目時,通常都是一家銀行貸款,哪怕是規模上十億美元,這在許多國家是不可想象的。因為國外私有公司去貸那麼多的款,沒有一家商業銀行是願意獨自承擔風險的,所以往往會出現銀團貸款。很顯然,中國的銀行具有一些不同的特征,而中國企業管理層由於多種原因,與當地人溝通明顯不夠,但談到投資時,則給當地人的感覺是中國企業不缺錢。項目所在國雖然不是發達國家,但其精英階層多半有在歐美受教育和工作的經曆,浸淫於市場經濟多年。因此,當第二家銀行的高管人員發現中國的企業不像他們期待的那樣歐美化時,很可能會錯誤地以為來自中國的公司並不理解發達市場的規則,因而對我們采取了不理性的做法。

然而,他們沒有看到,今天的中國人已經不是1979年剛打開國門時的中國人了。幾十年的改革開放,早已鍛煉成長起來了一批既富有愛國熱情和責任感,也了解國際準則,通曉國際語言的中國企業精英。盡管中國的管理層也需要對國外市場和風土人情進一步了解和認識,但這並不妨礙中國企業取長補短,求同存異;國外的企業家也要看到中國的經濟發展和中國人的聰敏與正直是互動的,要理性地對待中國的企業,則中國企業走出國門,與當地人民合作共贏、共創美好的未來將是可以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