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商務談判策略(3)(2 / 3)

(4)不要做無謂的讓步。以己方的每次讓步換取對方的讓步,或強調己方的困難處境,以爭取對方的諒解和適當的退卻。

(5)作為買方,記住說:“我們非常喜歡貴方的產品,也樂意同貴方合作,遺憾的是我方隻有這麼多錢……”作為賣方,別忘了講:“我方的成本這麼高,價格不能再降了……”

7.3.3最後通牒策略

1.最後通牒策略的含義

最後通牒策略是指當談判雙方因某些問題糾纏不休時,其中處於有利地位的一方向對方提出最後交易條件,要麼對方接受本方交易條件,要麼本方退出談判,以此迫使對方讓步的談判策略。

該策略的運用通常是在談判進行到一定階段,通過提出一個新讓步條件作為合同成敗的最後妥協條件,並逼對方對此做出答複。如在雙方目標差距很大而又相持不下時,談判者以退為攻,用中止談判等理由來迫使對方退讓。最後通牒常常被看作是一種威脅,對手為維護自己的尊嚴,為了保留選擇的自由,可能采取強硬的反擊措施,最後通牒不僅把對方,同時也把自己逼到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境地,易導致雙方的對抗和談判的破裂。

2.最後通牒策略運用的前提與風險

最後通牒策略運用的前提是談判人員已使用過其他方法,但效果均不理想,最後通牒成為本方最後的唯一選擇,所以在選擇運用該策略時應謹慎。

采用最後通牒策略的風險是:萬一對方不讓步,則談判不是無法挽回就是令自己陷入被動的境地。

3.運用最後通牒策略的條件

最後通牒策略運用一般在下列情況下采用。

(1)談判者知道自己處於一個強有力的地位,別的競爭者都不如他的條件優越,明確估計對方有接受的可能,或有信息表明對方怕失去這次商機或獲悉對方有退讓的餘地。

(2)談判者已嚐試過其他的方法,但都未取得什麼效果。這時,采取最後通牒策略是迫使對方改變想法的唯一手段。

(3)當己方將條件降到最低限度時。

(4)當對方經過曠日持久的談判,已無法再擔負由於失去這筆交易所造成的損失而非達成協議不可時。

最後通牒策略是極有效的策略,它在打破對方對未來的奢望、擊敗猶豫中的對手方麵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最後通牒策略以極強硬的形象出現,人們往往不得已而用之。它的最後結果是可能中斷談判,也可能促使談判成功。

4.運用最後通牒策略成功要注意的問題

談判者使用最後通牒策略,總希望能夠成功,其成功必須要考慮以下5個方麵。

第一,送給對方最後通牒的方式和時間要恰當。

第二,送給對方最後通牒的言辭要委婉,既要達到目的,又不至於鋒芒太露。留有餘地的最後通牒,替對方留下退路,易於被對方所接受。

第三,拿出一些令人信服的證據,讓事實說話。如果能替己方的觀點拿出文件和道理來支持,那就是最聰明的最後通牒了。

第四,送給對方的最後通牒內容應有彈性。

第五,送給對方的最後通牒,要給對方留有考慮或請示的時間。在商務談判中,讓對方放棄原來的條件與立場,是需要時間的。因此,談判者送出最後通牒後,還要給對方留有考慮的時間,以便讓對方有考慮的餘地。這樣,可使對方的敵意減輕,不至於弄巧成拙。

與最後通牒策略相關的是“最後期限”策略。

5.最後期限的運用技巧

在雙方談判中,某一方提出最後期限,開始並不能夠引起對方十分關注。但是,隨著這個期限的逐漸迫近,提出期限一方不斷地暗示,表明立場,對方內心的焦慮就會不斷增加。特別是當他負有簽約的使命時,他就會更加急躁不安,而到了截止日期的時刻,不安和焦慮就會達到高峰。因此,在談判過程中,對於某些雙方一時難以達成妥協的棘手問題,不要操之過急地強求解決,而要善於運用最後期限的力量,規定出談判的截止日期,向對方開展心理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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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一個地方法律規定:陪審團成員的意見一致才能生效。有一次,某鄉鎮由12個農夫組成的陪審團在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之後,其中11個人認為被告有罪,而另一個人則認為被告不應判罪。此時,天空中烏雲密布,眼看一場大雨就要到來,這11個農夫急著要在下雨之前趕回,好把曬在外麵的幹草收回家去。於是想說服那位與眾不同的農夫改變初衷。那個農夫去仍舊堅持己見。11個農夫個個都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立場開始動搖。最後,隨著“轟隆”一聲雷響,11個農夫再也等不下去了,然而一致投票讚成另一位農夫的意見,同意被告無罪。

規定最後期限,可以有效地督促雙方的談判人員振奮精神,集中精力。因為隨著期限的迫近,雙方會感到達成協議的時間很緊,會一改平時的拖遝和漫不經心的態度,努力從合作的角度出發,爭取問題的解決。

當然,提出最後期限的方式也很重要。是委婉、彬彬有禮地提出最後期限,還是強硬、直言不諱地提出要求,對談判所起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會融洽談判的氣氛,使對方為你的誠意所動;而後者隻會引起對方的不滿,招致報複,以致中斷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