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附錄(1)(2 / 3)

景公問晏子曰:“取人得賢之道何如?”晏子對曰:“舉之以語,考之以事。能諭,則尚而親之,近而勿辱,以取人則得賢之道也。是以明君居其上,寡其官而多其行,拙於文而工於事,言不中不言,行不法不為也。”

莊子知人法

遠使之而觀其忠,近使之而觀其敬,煩使之而觀其能,卒然問焉而觀其智,急與之期而觀其信,委之以財而觀其仁,告之以危而觀其勇,醉之以酒而觀其性,雜之以處而觀其色。

韓非子察人法

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忘主外交,以進其與,則其下所以為上者薄矣。交眾與多,外內朋黨,雖有大過,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於非罪,奸邪之臣安利於無功。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則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則奸臣進矣。此亡之本也。

參言以知其識,易視以考其操,執見以得其非常,舉往以悉以前,握明以問其闇,詭使以絕黷泄,例言以嚐所疑,反論以得陰奸,舉錯以觀奸動,卑爾以觀直諂,似類則含直考。

荀子人才觀

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國寶也;中不能言,身能行之,國器也;口能言,身不能行,國用也;口言善,身行惡,國妖也;治國者敬其寶,愛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有通士者,有公士者,有直士者,有愨士者,有小人者。上則能尊君,下則能愛民,物至而應,事起而辨,若是,則可謂通士矣。不下比以暗上,不上同以疾下,分爭於中,不以私害之,若是,則可謂公士矣。身之所長,上雖不知,不以悖君;身之所短,上雖不知,不以取賞,長短不飾,以情自竭,若是,則可謂直士矣。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畏法流俗而不敢以其所獨甚,若是,則可謂愨士矣。言無常信,行無常貞,唯利所在,無所不傾,若是則可謂小人矣。

魏文侯的“五視法”

居視其所取,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此言也,可以取友,可以延師,可以婚姻,可以薦士,可以聽言。

呂不韋的“八觀六驗法”

達則觀其所禮,貴則觀其所言,富則觀其所美,動則觀其所行,止則觀其所好,習則觀其所言,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喜之驗其守,樂之驗其懈,怒之驗其節,灈之驗其恃,哀之驗其貞,苦之驗其誌。

黃石公鑒人法

德足以懷遠,信足以一異,義足以得樂,才足以鑒人,此人之俊也。行足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守約,廉可以分財,此人之豪也。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臨難而不苟免,見利而不苟得,此人之傑也。

杜欽觀人法

觀本行於鄉黨,考功能於官職,達觀其所舉,富觀其所予,窮觀其所不為。

魯丕觀人法

觀人之道,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設難以觀其謀,煩事以觀其誌,窮則觀其所守,達則觀其所施。

劉邵:“九辨”、“八觀”

性之所盡,九質之征也。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淡,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征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征有違,則偏雜之材也。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征,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八觀者:一曰觀其奪救,以明間雜。二曰觀其感變,以審常度。三曰觀其誌質,以知其名。四曰觀其所由,以辨依似。五曰觀其愛敬,以知通塞。六曰觀其情機,以辨恕惑。七曰觀其所短,以知所長。八曰觀其聰明,以知所達。

劉勰知人法

眉睞之微而形於色,音聲之妙而動於心,臨機能謀而知其智,犯難涉危而見其勇。

李絳驗人法

堯舜亦以知人為難,然以小事驗之,必十得八九。任官廉正,當事堅正,諫諍無希望,獻納無愉悅,言必及遠大,行不顧財利,如此則可謂近於賢矣。若言必諂諛,動必名利;攻人之短,不揚人之美;求己之售,不遵己之分;觀望逢迎,為王招怨,為身圖利,斯謂之小人也。驗之以行事,參之輿論,然後用之,委之以後,聲名相副,則當任之,既任之,則當久之,使天之續,久而化成,然後聖君垂拱而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