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任吏與考核製度(1)(3 / 3)

五代時,中原列朝都承襲唐朝的科舉製度,唯“偏方小國,兵亂之際,往往廢墜”。宋朝重文輕武,建立起一套相當完整、嚴密的科舉製度,成為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至元朝,科舉所取的人數和進士的地位,都要低於前代。科舉製度的複興在明代。朱元璋即吳王位後不久,就下文武二科取士之令。統一全國後,於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定科舉之式,命禮部頒行各省,後遂以為永製。科舉考試內容以八股為主,即“八股取士”。

清於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實行科舉取士。其製既承明製,又有所發展,是科舉製最完備的時期,包括有文科、武科、製科和翻譯科。清代文科,沿襲明代的製度,以八股文作為考試的主要內容。專取《四書》《五經》命題;由於題目來源不同,又分別稱為《四書》文和《五經》文。這種用於科舉考試的特殊文體,無論內容和形式,都有嚴格的規定。在內容方麵,作者必須代聖人立言,不僅要依據《四書》《五經》等儒家的經典,而且要遵守一定的注釋。在形式方麵,每篇文章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落下或收結等部分組成。在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部分,各有兩股互相對應的文字,共有八股。八股文名稱由此而來。

這樣,科舉考試內容逐步成為僵化模式,特別是到晚清時成為嚴重束縛知識分子的枷鎖,暴露出種種弊端。因此,吳敬梓才寫出了《儒林外史》這部諷刺科場的不朽名著。

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會製度行將滅亡之際,發生了戊戌變法,“廢除科舉,興辦學堂”已成為曆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頒布了停止科舉的上諭。從此,一千三百年的科舉製度宣告結束。

客觀地說,科舉製度是曆史的一大進步,它所一直堅持的“自由報名、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取仕”的原則,對我國古代社會的選官製度,特別是對漢代的察舉和征辟製、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製,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給了廣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一個入仕以登上曆史舞台的階梯。

科舉製度從宋元以後東漸西傳,越南、日本、韓國、朝鮮等國都較長時間仿照中國推行過科舉製度;法國、美國、英國等國家的選拔官吏的政治製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國科舉製度的作用和重要影響。西方現代的文官選拔製度、我國現代的教育製度和幹部選拔製度都是中國科舉製度的繼承和發展。因此,西方人將中國的科舉製度稱為“中國第五大發明”(《五權憲法》),孫中山稱為“是世界各國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製度”(《五權憲法》)。

實際上現代英國的官吏製度,是仿照帝製中國的官吏製度而建立的。同羅馬製相比較,中國的這種製度取得了很大成功。約在2000年的時間裏,或大或小,它成了統一中國和鞏固秩序的支柱。但是它也同樣是有限度的。鴉片戰爭時,在侵略中國的英國人心目中,當時的製度是極為優越的。英國人曾考慮以後英國是否也要采用。各種議論的結果,同樣在英國也確立了通過考試選拔任用行政官的製度,今天已經廣泛普及。

———湯因比,《中國印象》下冊第130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二. 考核獎懲製度

官員的考核內容與標準

先秦時期,由於當時國家法製與宗法禮製趨於一致,所以對官員的考核,也帶有濃厚的宗法色彩,以忠孝為主要內容,並由此而規定一係列繁瑣而等級森嚴的禮法,對各級官員行政能力與政績方麵的考核反而居於次要地位。秦漢之後,對官員的考核製度得到完善與加強。

對官員的考核內容與標準根據官員不同的職務而分別製定,當然,各朝代之間會根據自己的特殊情況作一些變化。

大體來說,對於所有的官員,隋以前的統一標準是清正、治行、勤謹、廉能等;唐宋要求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屬勤不懈;明清是清、慎、勤。這是考核的基本內容。

另外,針對不同的職事,各屬事官員還有不同的要求:一是對各級一般行政官員的考核,內容包括所屬部門和地區的人口增減、墾田多少、錢物出入、漕運水利、盜賊獄訟、教育選舉、社會治安、督察下屬等內容。二是對其他專門業務官吏的考核,內容根據不同的職務作不同的內容與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