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任吏與考核製度(1)(2 / 3)

中正評議要用黃紙寫定,藏於司徒府。如果中正決定降低人物品第則必須通知司徒府改正黃紙。

中正評定的品第又稱“鄉品”,和被評者的仕途密切相關。任官者其官品必須與其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做官的起點(又稱“起家官”)往往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並受人輕視。

中正評議人物照例三年調整一次,但中正對所評議人物也可隨時予以升品或降品。一個人的鄉品升降後,官品及居官之清濁也往往隨之變動。由於中正品第皆用黃紙寫定並藏於司徒府(稱“黃籍”),故降品或複品都須去司徒府改正黃紙。為了提高中正的權威,政府還禁止被評者訴訟枉曲。但中正如定品違法,政府要追查其責任。

初立九品,按人才優劣定品第,頗能糾正漢末“察舉”為名士把持的流弊。但由於各州郡設大小中正,都由本州郡在中央任官員的著姓士族兼任,其結果必然為世族豪門所操縱,以致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公門有公,卿門有卿”的現象。九品中正製成了世族豪門壟斷政權的工具。於是至隋朝,罷除了“九品中正之法”,創立“進士科”,開始實行科舉製度。

從隋唐開始的科舉製

科舉製度是封建王朝設立各種科目,通過公開考試選拔官吏的製度。它創立於隋,形成於唐,完備於宋,強化於明,至清代趨向衰落。根據史書記載,從隋朝大業元年(公元605年)的進士科算起到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正式廢除,整整綿延存在了一千三百年。它對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社會風尚曾有過重大影響,且遠及亞洲和西歐一些地區。隋朝時,科舉製度隻是在薦舉的基礎上進行的考試,而且沒有一定規章可循,但它是公開進行的,並保持一定程度的平等。

《文獻通考·選舉》中記載過這樣一個故事:隋開皇考試時,寒士杜正玄本應錄為秀才,權臣楊素故意刁難,親自用偏題難題複試,意在使其落第。楊素的複試題包括司馬相如的《上林賦》、王褒的《聖人得賢臣頌》、班固的《封燕然山銘》、張載的《劍閣銘》和《白鸚鵡賦》等,並限定當天未時前交卷。但杜正玄一揮而就,楊素不得不歎服。

與九品中正製相比,科舉製的特點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它的產生為寒門庶族地主開辟了仕途。

唐時科舉製日益趨於完整。唐製取士分製科和常科。製科由皇帝特旨召試,以待“非常之才”。製科主要試對策,科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應製科對策及第,高者授以高官,其次僅予出身。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常科以明經、進士二科最為重要;玄宗以後,進士科占突出的地位。唐中葉以後,官員雖位極人臣,如果不是進士科出身,“終不為美”。

明經科主要測試考生的記憶能力,易於應付,地位不如進士科。考試時,擇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僅露一行,用紙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

隋朝的進士科僅試策,唐太宗時加試經、史,高宗時加試帖經、雜文,天寶年間開始專試詩賦,並以之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進士科每年應試動輒八九百人,甚至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餘人,多時三十人左右。考試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於舉子多而錄取名額少,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因為考中進士非常難,一旦登第就聞名士林,所以進士及第被社會稱作“成名”,亦比作“登龍門”,意味著可以在仕途上飛黃騰達。

武則天執政時期,曾進行殿試,並創立武舉。武舉之製始於長安二年(公元702年)。州縣以下習藝者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選送於兵部,進行課試。所試科目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馬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上述各科考試通過,兵部即可給予官祿,不必如文官須再經過吏部試才能釋褐任職。唐代武舉亦為常選,但遠不如進士、明經等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