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監察製度與控製管理體製(2)(2 / 2)

出現了這樣的監督官員,風聞言事的基礎自然就不複存在了,這樣的風聞言事想不淪為相互攻訐的工具也難。

宋朝仁宗皇帝就意識到了這種問題,曾經下詔書說:“自今言事者,非朝廷得失,民間利病,毋得以風聞彈奏,違者坐之。”從此以後,曾經風光一時的風聞言事製度也就逐漸走向了沒落,變成了有心人利用的工具。

明朝為何取消禦史製度,設置都察院

朱元璋自稱吳王時,設置了禦史台,禦史台的長官是左右禦史大夫,是從一品的大官,對於當時禦史台的職責,朱元璋本人有這麼一段話:“國家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禦史掌糾察。朝廷紀綱盡係於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很明顯,這麼一個位高權重的職位,對乾綱獨斷的皇權已經構成比較大的威脅,不把這一部分權力收歸自己管轄,皇帝實在是不放心。終於,胡惟庸案為朱元璋創造了機會。胡惟庸在中書省最久,先為參知政事,再升為左丞,又升為右丞相,最後為左丞相,深得朱元璋的寵信。但其因權勢日盛,而專權跋扈,不知自忌。如朝中有人命生死及官員升降等大事,往往不奏徑行;凡內外諸衙門上奏章,有不利於己者,輒匿不奏聞。一時四方鑽營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莫不爭投門下,奉獻金帛財物,不可勝數。洪武十三年,禦史中丞塗節、商嵩告發胡惟庸南通倭寇北接舊元,意欲謀反。朱元璋將胡抓捕,審問得實,磔於市,牽連被殺達三萬餘人。

在這次案件的審查期間,朱元璋發現禦史台有很多官員和胡惟庸有所勾結,意圖謀反。於是廢中書省,罷丞相,罷禦史大夫,並在洪武十五年設置了都察院,將禦史和諫官完全統一。朱元璋通過胡惟庸案把行政權和監督權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裏了。

都察院設左右都禦史各一名,左右副都禦史各一名,左右僉都禦史各一名。整個都察院有監察禦史一百人。明朝設十三布政使,把天下分為十三個區,由這十三布政使管財政、民事。這一百名監察禦史以一布政使司所管的地區為一道,分掌十三道的事務。都察院官員的權力很大,專門負責督察上下大小官員的失誤、斷案不公、貪汙受賄。一旦發現可以隨時舉發、彈劾。都察院的長官都禦史的官階是二品,而監察禦史的官階是七品,相當於在外任職的縣令,實際並不是很大,但他們手中的權力卻極大。朱元璋詔書中明令用他們來監察百官,不論是王公大臣,還是七品縣令,隻要有了過錯,他們什麼話都可以說,什麼意見都可以提,而且可以直接上書給朱元璋奏事。

都察院名為官府,實際上是朱元璋的耳目,朱元璋用它來替自己看,替自己聽,隨時報告官員的錯誤,是皇帝監察文武百官的機關,負有澄清吏治的使命。監察禦史還可以由皇帝下旨下放外地出使地方,轉職為巡按、清軍、提督學校、巡監、茶馬、監軍等等職務,負責督察相應的事務及有關官員。

到了這個時候,原來的諫官製度已經完全消亡了,後繼的都察院隻是皇帝的耳目,完全為皇帝服務,監察體係已經完全變成了皇帝控製臣子的工具。明改禦史台為都察院,又罷諫院,設六科給事中,成為六部的獨立監察機構,科道並立。地方設十三道巡按禦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時設督撫,形成三重監察網絡。這樣一來,從地方到中央,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皇帝一個人手中了。

清朝的密折奏事,“風聞言事”的極端化

密折奏事製度肇始於順治,推行於康熙,而大盛於雍正。原來凡是京官奏本、地方官的本章、題本全要先交到通政使司,經過審閱後再另行轉呈。而密折奏事顧名思義,就是折子不走正常的渠道上達天聽,徑直報皇帝親拆禦覽,皇帝有什麼指示意見,隨手用朱筆批於折後,然後再密封發還給原奏人,所有內容除君臣二人,外界不得而知。這種製度在最初的時候僅限皇帝親信的大臣,隻有這些人才能享有這樣的殊榮。但是到了雍正年間,這種製度已經是“鹹與維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