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三略》“務攬英雄之心”的謀略與運籌技巧(1)(3 / 3)

《三略》中“務攬英雄之心”謀略

《三略》一書在用人方麵有不少獨具特色的論述,提倡無論治理國家還是用兵作戰,都以“得人”為本。

《三略·上略》開篇即提出:“夫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賞祿有功,通誌於眾。故與眾同好,靡不成;與眾同惡,靡不傾。治國安家,得人也;亡國破家,失人也。”意思是,君主治理國家,務必收攬英雄豪傑的心,對於有功勞的人,賞賜以爵位俸祿,與眾人統一意誌。所以,與眾人同喜好,就沒有做不成的事情;與眾人同憎惡,就沒有打不垮的敵人。國泰民安,是因為得英雄;國破家亡,是因為失英雄。能否得到英雄的幫助和支持,決定著國家的命運。《三略》重視人的作用,它將聖、賢是否歸附提升到了關係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

因此《三略》中提出“十二能”、“八過”作為培養真正合格的人才的標準,指出將帥要具備“十二能”,避免“八過”。所謂“十二能”是指合格將帥應有的素質,包括清廉、沉靜、公平、嚴肅、能接受勸諫、能明斷是非、能容納別人、能博采眾長、能知各國風俗、能通山川形勢、能明險關要隘、能把握三軍的形勢。所謂“八過”是將帥易犯的錯誤,包括拒絕納諫、不采用謀士好的建議、不分善惡、一意孤行、自我炫耀、聽信讒言、貪財、貪戀女色。

就商戰而言,《三略》最具有啟發意義的是:“為國之道,恃賢與民。”賢,講的是重用人才;民,講的是爭取民心。重用人才正是企業管理戰略的核心,爭取民心是市場營銷規劃的基點。它主張的“以賞為表,以罰為裏”和現代管理理論中的“雙因素”理論、堅持以積極因素為主、以正麵教育為主的理論暗合。

原典

夫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賞祿有功,通誌於眾。故與眾同好,靡不成;與眾同惡,靡不傾。治國安家,得人也;亡國破家,失人也。

——《三略·上略》

[譯文]擔任軍隊主帥的要訣,在於籠絡英雄豪傑的心,重賞有功的人,與眾人統一意誌。因此,與眾人同喜好,就沒有不成功的事業;與眾人同憎惡,就沒有摧不垮的敵人。國治家安,在於任用了有才幹的人;國破家亡,在於失去了有才幹的人。

原典

夫為國之道,恃賢與民。信賢如腹心,使民如四肢,則策無遺。所適如支體相隨,骨節相救,天道自然,其巧無間。

——《三略·上略》

[譯文]治理國家的原則,在於依靠賢人和民眾。信任賢士如心腹,使用民眾如手足,決策就不會有什麼失誤。君主凡有所行動,賢士、民眾就好像不可分割的肢體一樣緊相隨從,像每個骨節一樣互相援助,就像自然界的運行規律一樣,其工巧奧妙無懈可擊。

原典

軍國之要,察眾心,施百務。危者安之,懼者歡之,叛者還之,怨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強者抑之,敵者殘之,貪者豐之,欲者使之,畏者隱之,謀者近之,讒者覆之,毀者複之,反者廢之,橫者挫之,滿者損之,歸者招之,服者居之,降者脫之。

——《三略·上略》

[譯文]治軍理國的要領在於體察民心之好惡,從而采取一係列措施。民眾若有危險困苦,就應當安置他們,為他們排憂解難;將士有疑慮、畏懼的情形出現,就要向他們解釋,使他們心情舒暢;士兵如有因客觀原因叛逃的,就設法招還;有怨言的,則要為他們平反;有隱情申訴的,給他申訴機會的同時要查明實情;地位低而有功勞的,要及時提拔他;有權勢而逞強的,必須壓製他;鬧對立要造反的,堅決消滅他;貪圖利益的,就給他豐厚的待遇;想做官的,給他官做,讓他聽任驅使;不願做官的,使他隱居不出;有計謀的,使他親近我,為我籌劃;受到讒言侵害的,給他洗雪糾正;遭到毀謗的,給他恢複名譽;有反叛之心的,廢棄不用;驕橫無理的,要挫敗他的銳氣;得意自滿的,要使他有所損害;願意歸順的,即將他招撫;已經服從的,則使他安居;願意投降的,則赦免他的所有罪過。

原典

夫所謂士者,英雄也。故曰:羅其英雄,則敵國窮。英雄者,國之幹;庶民者,國之本。得其幹,收其本,則政行而無怨。